同性恋社会基础
前面有两文探讨了同性恋的哲学和生物学基础,我虽然觉得有些道理,但也认为更值得探讨的是社会基础。同性恋的生物学基础很复杂,从现有的资料看来,同性恋不像是遗传的,人们也没有找到同性恋基因,最多就是有些把同性恋和基因多态性联系在一起的研究 (我也想来谈谈性)。
其实同性恋是一个个人行为,和狭隘的生物学或者生理学比起来,心理学因素可能更为重要,绝大多数同性恋者在解剖学,生化或者分子生物学和生理学上和一般人没有区别,说明性取向可能更大程度上是由心理决定的,是性趣。
很长一段时间,人们认为同性恋是一种病,这其实是不对的。现在更普遍的看法是这些人和多数人不一样。不一样并不一定是不正常,因为正常与否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在一些人眼里是正常的,在另一些人眼里是不正常的。在一些人眼里,同性恋不正常,但在另一些人眼里,异性恋是正常的,同性恋也是正常的。大家可以生活在同一个国家或者社会,井水不犯河水,相安无事。
能否如此,取决于一个国家或者社会对同性恋的接受程度。总的来说,一个国家或社会越自由,越进步,对同性恋接受的程度越高。
拿华人社会来说,对同性恋最接受的应该是台湾,台湾同性恋的比例高达15%。其次是香港,那里同性恋占总人口有8%左右。再其次可能是新加坡和大陆。这两个地方没有比较准确的数字,因为它们对同性恋接受度还不是很高,不是有政府的限制,就是社会对同性恋有很大的偏见。
譬如新加坡至今还有视同性性行为为犯罪的法律,尽管没有执行,但也没有废除。政府和社会对同性恋采取的是睁一眼闭一只眼的态度。
在中国,同性恋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被视为犯罪或是一种病,一直到1997年才将同性恋去罪化,在2001年将它从精神病诊断手册上拿下来。算是一个小小的进步,尽管如此,整个中国社会对同性恋的看法还是很落后或者保守的,一些书籍里仍然把同性恋描述成心理障碍。
据说,前些年上海曾经有公开的同性恋组织或者活动,网上也有一些同性恋者活动的地方,不过听说近两年微信上又把同性恋者一些组织的号或者群给封了,不知什么原因,不过在核心号召男儿要有阳刚之气的当下,对同性的排斥或者进一步的边缘化也不难理解。
可以说,中国大陆虽然没有法律禁止同性恋,但整个社会对同性恋者还是持不支持甚至敌视的态度的。
总的来讲,在华人社会中同性恋者占人群的比例和社会对他们的态度或接受程度直接相关,其它种族或者社会应该也是如此。
同性恋者不仅现代有,古代也有。有人甚至说国人敬仰的黄帝都有同性倾向,当然更多人认为是恶搞他老人家。不过,中国的史书对同性恋或者亲密的同性朋友有很多记载,其中比较有名就是《汉书·佞幸传》断袖一说,讲的是是西汉时期汉哀帝与董贤同床共枕,前者醒来后看见后者仍然枕着他的袖子在熟睡,不忍弄醒他,把袖子给剪断了,可见同性之间的爱意完全不亚于异性之柔情。
西方也是一样,有人说在西方同性恋比基督教的历史还悠久,在没有基督教之前,社会对同性恋的接受程度可能比现在还要高。
所以同性不仅是中外都有的,还是自古以来都有的。在人群中占的比例多少和社会对其的接受程度有关。接受高的,比例就高,接受低的,比例就低。需要指出的是,比例高不是因为人们被鼓励成为同性恋,也不是看人家是同性恋,自己也想当同性恋,而是社会可以接受这些人后,他们能够自由地公开地选择生活方式。相反,比例低的社会或者国家,不是比例真正的低,而是迫于压力,一些人不敢公开选择或者承认自己的生活方式而已。
同性恋不是学来的,如果没有同性倾向,不仅学不来,还不会愿意去学,不然你让那些说同性恋是学来的人去学学试试看。 还有就是同性恋也不是能够压制下去的,不然前副总统切尼家的二女儿肯定不会是同性恋者。 既不是学的,又不能压制下去说明同性恋很可能是一种与生俱来的个性或者特征,虽然不是社会的主流,但也不是不正常的,更不是病态。
不管社会如何对待他们,他们都是存在的。知道这点,就应该去接受他们,让他们能和其他人一样,自由选择其喜欢的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