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guafresh2022-06-04 01:17:53

出国前,在中国买过房子,有很“漂亮”的房地产证。记得刚买房子的时候,因为有贷款,房地产证是在放在银行(抵押,扣作"人质"了)。有一次要办什么事,需要房地产证的复印件,我还跑去银行复印了,亲眼看见了这个大红的本子。回到家算了一下,我有足够的现金付清,为什么要交利息呢。就提早把贷款还清了,把本子领回家。

来美国以后,买了房子,没看到房地产证,我想,它在银行里呢,就没多问。后来把贷款还了,也没收到任何房地产证。打电话去银行和County Recorder Office,说在一开始买房子的时候我就应该收到了Deed。我想起当初看到过这文件,就一两页普通的打印纸,我都根本没把它和房地产证联系在一起。

上网查了一下,美国没有政府发的房产证,因为房地产是私人的,卖放写一个契约给买房,就把房子的所有权交给了额买方,买方就成为了新的拥有者。

我想起我看过我家老房子的房地产证,是1951年xx市人民政府颁发的,上面写着根据清朝道光xx年的房契而发此证。市房产局档案里的房地产证存根还抄录了以前的房契的内容,估计那时没有复印件,只能毛笔抄写。清朝的房契上的内容,跟美国现在的Deed上的内容差不多。

1956年左右,我们的房子被政府“代管”了。2000年左右,堂哥去要房子。虽然各种记录表明房子是我们的,市房产局也承认房子是我们家的,但是就是不交还给我们。他们的说法是,当年实施代管,是根据上头发的文件而执行的,后来没有文件说要取消代管把房子还给个人。我们问我们的邻居房子还给了私人是怎么回事。说是当年(80年代?)有归侨政策,他们通过这个政策取回的房子。并不存在对所有老百姓归还房子的政策。

也就是政府承认房子是你的,但是就占用着不给你,大概这就是共产主义的一部分吧。

守月2022-06-04 02:01:00
幸运。若是老房子一堆,外带大量土地,没准儿人也一起代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