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太偏激,也许没有见到好的。
我认识一对,男的是一家石油公司的中层管理,英国人,女的大陆人,他们是在男方的朋友家认识,当时女方在男方的朋友家做BABYSITTER。现在过的很好。女方婚后不工作,生了两个8384的孩子。很漂亮。钱不少,在LONGDON住着 7 BED ROOMS HOUSE。家里钱都是女方管,男方工作很忙。
另外一对,也在LONDON,男方是犹太人,在大学当READER,虽然本人钱不多,但家里很有钱。女方当时在该校读书。后来结婚。女方是读文科的,多愁善感。婚后两人经常闹翻,一日,女方,出走,提出离婚,男方也同意了,考虑到女方没工作,生活无着落,除一笔钱外,外加一FLAT。
离婚分居后,男方继续追求, 半年后他们又复婚,本人荣幸参加复婚婚礼。现也生了一个8384的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