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申章2010-08-02 16:09:52

浅谈中共最近《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

 ====谈中共现今应该如何真正有效的反贪反腐====

      Email:zhangds12@hotmail.com

 

 1】。中共中央最近发出的这个《规定》是一个无法实行、有害无利的形象工程。

  正如民谣所说:“反腐復反腐,反腐何其多; 天天喊反腐,萬事皆已腐。”因为中共最高层没有真正的反腐决心,因为每个人都有轻重不同的家族腐败问题,害怕真反腐动摇中共的统治地位和自己的权位和家族的利益,所以将反腐服从于权斗的需要,而选择性地反腐。在舆论和民众的压力下,只能拿出一些不切实际的反腐文件作为面子工程。

 2010711日,中国官方新华社被授权发布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这个《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规定指出,领导干部应当报告个人收入、房产、投资等事项。此举也引发了众多境外媒体的关注。媒体援引胡锦涛主席的话称,对贪污腐败官员的处理关系到执政党的生死存亡,必须要向腐败宣战。因为过去廉政守则、各种反腐文件等等出了很多,中共中央几乎年年向贪腐宣战,但实际效果都是以“和谐”收场,都成为忽悠老百姓的面子工程。比如,今年 31日,中共中央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准则包括禁止、52项不准。这次也不过时一个更大的“花瓶工程”和“面子工程”而已。

 1*;这次将监督对象从处级以上扩展到副处级以上官员。逾60万人要申报财产,资讯该如何收集、如何核实,都 是非常难的问题。即使5万多局级干部的财产申报工作也无法做好。因为几乎所有的官员都贪,都捆绑在一起,都是利害共同体,互相包庇,谁也不愿管谁。在把当今中国有钱的爆发户和有权势官员,全部拉出去枪毙,冤假错案最多不会超过 1%的情况下,谁愿意去管那些申报或者谎报的官员们的非法财物呢?不过各级党委可以借此增加一批漂亮的管档案的小秘罢了。

  2*这次《通知》明文规定申报内容不公开,《规定》的最大要害是:公民、社会、媒体参与被严重限制,中国还不是一个人人能玩的法律游戏的法制国家、法制社会、公民社会。针对上报材料如何运用的问题,该规定解读为两种运用方式:第一种是综合汇总程序,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对报告情况进行综合汇总。第二种是查阅程序,即组织(人事)部门在干部监督工作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可查阅。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在履行职责时,可查阅。检察机关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时,可查阅案件涉及的领导干部报告的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

 全球各国政要、 法制国家政府年复一年、连续几十年的财产申报制度,布什、奥巴马、萨科奇、梅德韦杰夫、 普京等等从上政第一天起,都要在公开的媒体上公布自己的年度财产增减,供所有公民查看和验证。再看中国邻国韩国、新加坡、甚至中国台湾、香港等等几乎全球所有国家、领导人的财产申报制度都为中国树立了当然的历史的榜样和国家法律典范,中国党政的最高领导人、地方领导人为什么不愿意或不敢与世界接轨?

 3*;对官员申报的非法的财物如何处置?是使其合法化呢,还是既往不咎,还是置之不理,还是退赃?给不给该干部党纪或刑事处罚?官员不能证明其合法来源的财产和性贿赂如何处置?

 4*;最要命的是《规定》同时明确:在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 )和检察机关查阅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时,均要求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这其实是在给每个领导干部(所谓的一把手)制造一份其属下的秘密档案。这种规定大大的增加了各级党的第一把手的权威和权力,因为他掌握着下属所有人软肋,他可以根据所掌握的秘密材料任意提拔亲信和排除异己,使任何一个单位和部门成为第一把手控制下的独立王国或者黑社会。这实际上是在恢复毛泽东的专制独裁统治体制,是倒退而不是前进,这对中国的未来是凶多吉少。而离胡锦涛所提倡的诸如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之类的好话也越来越远了。

  由此可以预见:一个非阳光普照下的中国,中国公民与媒体将离公平、公正、公开法制社会愈来愈远。一个实际上实行“党大于法”和“权大于法”的专政党,一个没有法制的社会、法制的国家,胡锦涛是否想通过此《规定》来控制下属而更加集权?

 

2】。 中国国内现在的贪污腐败形势 

  1*。但据《瞭望》新闻周刊报道,一直鼓吹为官员财产申报立法的前全国人大代表王全杰做的一项调查显示,97%受访官员反对「个人财产申报」。所以,不能将反贪防腐寄希望于官员的自觉行动。

    2*;一位在中国居住了20多年的美国官员,一针见血地指出:中国的问题,其实很简单,就是那么大约500个特权家庭的问题。这500个家庭,加上他们的儿孙、 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构成了约 5000人的核心体系。他们之间还存在着普遍的通婚联姻的关系。他们垄断权力、形成利益集团,竭力维护现状,并制造了"一旦民主,就会天下大乱"的谎言; 十几亿中国人民,都成了这个小集团的人质。现在0.4%的富人占有全国GDP70的财富.他们都位居政经高位.本身就是暴富的贪腐官员,其中有许多贪腐官员已成为黑社会的代言人和保护伞.这是一场中国人民和中国特殊利益集团的较量。 决定胜负的是中共党的最高层。因此,真正向腐败宣战,其实就是向该既得利益集团宣战。 

 3*;从改革开放初期,元老们家族的太子太妹们就利用特权占据了党政军经各领域的高位,在少数 人先富起来合法政策的庇护下,通过权钱交易,形成了现在官员贪腐的5化(集团化,部门化,市场化、黑帮化、高层化)特征、特殊利益集团和全国普遍存 在的黑社会 

 4*;公检法成为贪腐的保护伞和共犯。

 5*;权钱勾结,权大于法,压得媒体和平民百姓踹不过气来,无权无力监督。

  6*;在政令不出中南海的现况下。一方面是胡温本身被贪腐的老J集团的势力所夹持和控制,动弹不得。另一方面,胡温也可能有些小辫子被人抓住,为了权斗而不敢得罪人,毫无正气,不敢义正词严的、不分派系的、普遍有效地反贪。

 在这种几乎所有官员都“无法无天”情况下,中共中央过去和现在的的任何反腐政策、法规、法律、条例都是空谈,都是忽悠老百姓的形象工程。贪腐已成为毒瘤,不动大手术,靠保守疗法是无效的。

 

3】。如果胡锦涛主席决心必须要向腐败宣战,对贪污腐败官员的处理关系到执政党的生死存亡的关键,就必须认真有效地解决2个关键问题:一是真正实行“依法治国”,解决“党大于法”和“权大于法”的问题。这是长期保持官员廉政的必要条件。彭真在80年代初曾说,“我也不知道是党大还是法大”。可见,“党大还是法大”是中国今后必须解决的一个“老大难”问题。是中国今后前进还是倒退而必须跨越的一道障碍。拖得越久,对中国的损害越大。明白的说,就是将共产党由实质上的“专政党转变为执政党”的问题二是反贪腐必须有来自官员外部的不可抗拒的强大压力。就是说,一个“上梁正”而又有决心反贪腐的党政最高层和舆论网络的监督是短期内有效反贪腐的必要条件。中国的领导干部的个人收入、房产、投资等事项是国家机密吗?为什么不能向媒体、向网络或者向各级人大代表会议或者党代表大会公开? 

根据上面的形势和分析,当前简单而有效的向腐败宣战的最有效的措施如下:

 为了使党政最高层有决定的权威和权力。就像过去的香港总督、台湾的蒋经国和新加坡的李光耀一样。因此,根据中国现在的情况,就要首先解除最高层反贪反腐的压力,赋予他们决定的权威和权力,以免除他们的后顾之忧。措施如下:

 1*;从法律上或者党的内部明确的制度规定上,从实行反贪腐起,免除党政最高层几个人及其直系亲属在过去贪腐中的一切问题,既往不咎。但是,第一。最高层必须决心公正地反贪腐。第二,不能包庇纵容下属、亲戚和亲信。第三。家属以后不能再犯。赦免范围我想应该包括现任最高领导4人,总书记,总理,人大委员长和中常委纪委书记,其次是前任的江泽民家族和邓小平家族。

 世界上没有绝对的的对错和好坏。搞政治需要大气魄、善于权衡国家利益。我钦佩叶利钦的政治智慧,他知道自己无力反贪,选取了普京为继承人,在普京承诺保证了自己家族利益的条件下,将政权和平顺利地交接给普京,使俄罗斯快速恢复发展。江泽民说,他保荐习近平就是为了让习永远保他,我觉得只要他不干政,家族不再继续作恶,应该保他。毛主席从前保了达赖、班禅、一大批国民党高级战犯,是大有利于国家的。为了反贪腐大局,为什么不能保护几个家族呢?但是,不能保这几个家族之外的同伙、亲戚、同派的成员和家族。 

 2*现任的总书记,总理,人大委员长和中常委纪委4人的最重要的任务是管好约700个中央委员和候补委员。 首先使他们如实的申报财产。可在特定的范围内公布,比如人代会,党代会等。凡隐瞒者一经查出,免除其中央委员或候补中央委员。

 3*;对于他们过去的非法所得除让其保留一部分(比如500万,或者1000万包括房产)外 ,其余应该上缴,对于其子女在国外的留学费用,国家应以补助使其完成学业。但下不为例。以后他们自己和家属不能再贪。最后根据他们的情况给以提升、奖励、留任、免除中央委员、降级或者开除、刑事等处罚等。在中国最高层先搞定、搞清这700来人后,下面就交给他们去搞定即可。

 4*;从他们申报财产的过程中,查出过去的贿赂者,重罚贿赂者和买官者。

 5*;奖励举报者,应该重奖举报的小蜜、情人、N奶、秘书、会计等知情人。

  6*。普遍征收房地产税。然后给市镇的失业者、低保户、退休老人和丧偶者分别给以房地产税补贴。因为几乎所有贪腐贪腐的财产都有受贿的房地产。同时征收房地产税也是调整收入分配的最有效地方式,也是使市场经济规范化正常化的最有效的方法。

 7*。现在的官员“搞情妇者必贪,贪者必搞情妇”。 性贿赂是一种非常恶劣、危害极大的犯罪行为。过去查办的部级干部每人都有情妇。去年广州、珠海、深圳公布的102宗官员贪污受贿案中,被查处官员100%包养了二奶,甚至有的还包养了三奶四奶。这笔费用自然有人替他们掏。在商场和官场上,泡妞已经成为某些人的常用手段,小蜜则成为当今一些所谓的上流社会人物有身份、有气派的标志权色交易目前已成为和权钱交易并等的危害最大的腐蚀剂。现在,政府因许多学者说。因性贿赂而无法量刑而不制定法律,这是非常错误的。在西方,凡是嫖妓、婚外情的官员一经暴露,必须辞职或遭罢免,这既是道德问题和形象问题,也是能不能公正执法的法律问题。不像中国现在,赵姨娘风光频频公开亮相,而背后的贾老爷却“巍然不动”。因此,只要规定凡官员有“嫖妓、婚外情、N奶”者,一经暴露,一律辞退,仅切实严格实行67两条,就可以使官场清洁大半边天。

 所以,反贪腐的问题,实际上是共产党最高层“不愿为和不敢为” 的问题,而不是“不能为”的问题。 既然胡锦涛说,对贪污腐败官员的处理关系到执政党(中共现在实质上是专政党)的生死存亡,必须要向腐败宣战。为什么不采用上述简单而切实可行的措施呢?为什么要把《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搞成付处级60万人以上的难题呢?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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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糕-2010-08-03 16:21:20
    这帖砸没人理呢?俺来白话几句。
    -发糕-2010-08-03 17:33:50
    哈哈,开玩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