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e3782011-01-12 16:09:02

唠嗑唠嗑:关于工作和永居的问题与选择。

我是在英国博士毕业以后找到工作的,申请了工作签证,从2006年4月1日开始,先开始是2年。然后有延续了一次,延了3年,到2011年3月底。刚刚好5年。一天不多,一天也不少。

现在正在准备申请PR。但是问题来了。

现在的工作单位,已经告诉我在2011年3月以后,没有资金支持,所以合同结束,工作也就结束。而申请PR的那封关键的信,须说明雇佣单位愿意继续雇佣我,就没有办法开具出来。所幸的是,我的老板愿意为我延续2个月,也可能是3个月,我很感激,他真是我的救急好人。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人事部发信来告知,2011年3月合同结束以后,我可以领到3个月的redundancy pay,5年工作,就折合5个星期的薪水,大约是1900镑。信中没有提供第二选择。但是就我了解到的,因为我是5年在同一单位工作,那么按照法律 (the Fixed Term Employees (Prevention of Less Favourable Treatment) Regulations which came into force on 1 October 2002),我可以申请成为open-ended contract,有点点类似于permanent position,但是虽然有这个职位,却很可能因为没有资金而没有薪水。有点像国内的停薪留职下岗。但是这个我估计就没有redundancy pay了,但是这个申请估计也很难,那帮人事部门的人已经明确告诉我,我可以去appeal,但一般此类申请都是被拒绝的。所以难以抉择,到底是要钱了, 还是要那个没有停薪留职下岗得一个空头职位。当然,无论如何,我都应该努力去找工作。

ah?!2011-01-12 18:11:23
你到期前30天也就是2月底就可以申请了,你还是找个律师帮你办吧,破点财省心
centralline2011-01-13 14:35:31
关键是人事部门的信怎么写。我们这里的人事部门非常好。我曾经申请PR的信中他们只写:
cse3782011-01-13 18:12:19
谢谢楼上两位朋友,我心里更加有信心了。计划在3月初,我去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