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3年前与英国男友一起买了套房子。朋友付了总房价50%的现金作为deposit,男友付了另外10%,剩余房贷由其男友自己负担。当时由于身份问题,房产注册时只有其男友一个人的名字,但是俩人有书面协议与转帐证明。现在朋友希望把她自己的名字加到房产证上,男友也很支持,但是问了唐人街的律师,同一家律师所,三个律师3个说法。最后一个要她得先向银行申请好像还需要再valuation。她不理解加名字关银行什么事。请问这里有没有懂这个的朋友帮忙解释一下。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