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21日下午5点,30岁的焦作女子贾贵连(1394987252)在同性恋女伴33岁的牛艳梅的刺激下在河南省焦作市学苑宾馆宿舍楼三楼跳楼自杀,导致全身多处骨折,入住焦作市第五人民医院外一科ICU病房一床。起初,牛艳梅还照顾了她几天,然后就不再照面。贾贵连的医药费已经花去6000多元,学苑宾馆出于人道主义考虑拿出了2000元。但因为贾贵连不是学苑宾馆的正式工,只是招聘来的保洁工,而且在试用期,宾馆把她予以除名,但还是出于人道拿了2000元。
据贾贵连讲述,她2007年在焦作市蓝十字大药房干过,认识了双性恋女子牛艳梅。牛艳梅时常对她动手动脚,终于有一次,贾贵连有病,牛艳梅热心照顾感化了她,二人发生了关系。从此,二人热恋并写下协议,要求互不背叛对方,否则背叛者补偿对方十万元。但生性风流的牛艳梅不光结过婚(虽然离婚了),而且还对别的女服务员动手动脚。更让人震惊的是,牛艳梅还和贾贵连的表妹发生了关系。3名同性恋女子为此经常打架。贾贵连的母亲也因为牛艳梅而活活气死。
贾贵连前前后后给了牛艳梅3万元钱,为她割腕两次、服毒一次,她都成了当地民
主派出所的“名人”了。但贾贵连因为牛艳梅的移情别恋再一次选择跳楼自杀的时候,牛艳梅却一分钱未拿,而且说她和她根本不是同性恋恋情。
贾贵连继续给我们讲述:当时我家里有妈妈、两个姐姐、一个弟弟,两个姐姐都出嫁了,弟弟没有工作。
我是在蓝十字大药房上班的时候认识的牛艳梅,她说她在公安局干过七八年警察,她在警校毕业后,在中站、马村、待王、百间房派出所都干过警察,她在公安局里面有关系,她在太行店干的时候说巡警天天来接她。我挺羡慕警察的,但干过警察的她却这样说道:现在的公检法是最坏的,没有真正的好人!我想让她给我弟弟找个工作,她确实也挺卖力的帮我。我刚认识她,虽然听说过同性恋这个名词,但我不懂得也没亲身经历过。别人都说她有同性恋,我说她对我挺好的挺关心照顾的,没有怎么着啊!她还送我东西,在我工作期间帮助我,送我一条毛裤。我觉得她挺体贴的,就和她在一起玩。
因为我们家是焦东的,晚上回家时到牛庄以东都很黑,没有灯。她给我妈妈打电话说回家太黑,你女儿一个人不方便,让人不放心,干脆住我家吧。妈妈听信了这个“好心人”的话,答应我夜不归宿和热心大姐住一起了。第一次去她家里睡,晚上她对我动手动脚,我不允许,我不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就算是两个女的我也不允许。然后她就抱着我睡了一夜,第二天我们就一起去上班了。后来慢慢的,一周后,我被她软磨硬泡瓦解了,和她发生了性关系。因为我没想过同性恋到底是怎么样。慢慢的我知道了,当时我已经爱上她了。我就给我妈妈说,我想和她在一起。当时妈妈也没说什么,后来她说,邻居们都说咱呢,这样不好,你别和她死缠在一起了。但是我下定决心非要和她在一起,就这样,我顶住妈妈的反对,我们两个住在了一起。
为了牛艳梅,母亲活活气死;
为了牛艳梅,姊妹断绝关系;
为了牛艳梅,付出了感情和金钱;
为了牛艳梅,贾贵连自杀四回。
跳楼摔伤后的贾贵连
中新网4月9日电 她,着警服,戴警徽,旁边还有一妙龄女子穿洁白婚纱依靠在身边……2009年4月7日傍晚,国内几个门户网站几乎同时出现一个名为《焦作女警大胆同性恋婚纱照》的帖子,叙述了一位名叫贾贵连的女子深陷同性爱恨纠葛、其母被气死、其跳楼自杀未遂、苦苦等待负心爱人归来的故事。由于故事主角“警察”身份的特殊以及“警察”同性恋婚纱照、保证书的惊爆,引起网友们的关注。4月8日,焦作市公安局向记者通报,该女警身份有假,非警方人员,该起事件已被立案调查。
宾馆里,一起不常见的跳楼事件
她躺在病床上,长发凌乱,面色苍白,脸上有多处擦伤,双脚打着石膏,身体僵直。护士告诉她,她脚腕、盆骨、脊椎多处骨折,急需做手术,不然有下半身瘫痪的可能。她将脸扭向墙角,眼泪流下来,她的爱人,说要给她钱看病的那个“女警察”,再也不来了。
2009年4月8日20时,记者在河南省焦作市第五人民医院外一科ICU病房见到了贾贵连。
跳楼自杀发生在2009年3月21日17时,贾贵连一只脚跨上焦作理工大学院内学苑宾馆宿舍楼三楼的拐梯上,当时“女警”牛艳梅就斜站在她身边,两人刚刚吵过、打过架。
贾贵连喊道:“我真的跳了!”
牛艳梅毫不在意:“你吓唬谁?想跳就跳吧。”
贾贵连一耸身就跳下来了,双脚着地,摔到了腰。宾馆有人急忙打了120。在救护车里,牛艳梅哭着抱住贾贵连:“我不是真的想让你跳,你放心,不管花多少钱我都给你治病。”
3月21日晚上,牛艳梅守在病房。3月22日晚上,牛艳梅带来了米粥、炒鸡蛋,喂贾贵连吃。3月23日上午,牛艳梅来看了看。
从此,牛艳梅人间蒸发。
没钱做手术,一拖再拖。其间,贾贵连给多家媒体打电话求助,某电视台记者前来采访。4月6日傍晚,惊爆的帖子发表于网络,引起关注。
始相逢,同性恋人签下爱情保证书
贾贵连,30岁,焦作市山阳区佰间房乡筒张河村人。初中毕业后,她在焦作一家气球厂做过两年仓库保管员,又去一家陶瓷厂工作4年,后在一家体育用品公司工作一年,又到苏州打了一年工,2007年5月初到焦作一家药店当营业员。11月下旬,她碰到了牛艳梅。
牛艳梅,33岁,焦作市人,身高一米六五,体重80多公斤,中专毕业,离异,有一个14岁的女儿,说话“挺甜”、“挺逗”,“会关心人”。
在认识牛艳梅之前,贾贵连没谈过一个男朋友,家人介绍过一个对象,连手都没拉过就不了了之。贾贵连性格内向,不爱说话,在同事眼中是个“怪人”。但她有个特点,从小羡慕警察。与牛艳梅偶然相识后,慢慢接触,两人成为“知心朋友”。
牛艳梅天天给她打电话说“关心”的话:“你想我吗?”
2007年12月18日,下了大雪,晚上9时,牛艳梅骑电动车送贾贵连回家,贾“特别开心”。很快两人发生了关系。
在发生关系之前,贾贵连起草了一份“过一辈子、死不悔改”的保证书, 并向牛艳梅提出必须对她好的8条保证,如违背需补偿现金10万元,牛艳梅满口答应,签字画押。
此后,牵涉到住房的使用和拥有权,两人又签下3份内容相似的协议,并将补偿金提升至20万元。不过,其中有一份被牛艳梅丢至水杯中,化为乌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