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项JB原则2009-07-23 14:25:02
那天有个警察破案组的发言人在电视上给了媒体两点重要信息:第一:这是一次具有针对性的杀戮(全TMD废话)。其二:死者可能与杀手熟识(这好像不重要吧)。然后那个舔着大肚子,露着大黄牙的发言人还继续说着什么我也没什么心情去听。回想十几年前的澳洲这类极端残忍的案子是很少的,不知怎么搞的这些年来的治安情况可以说是每况愈下。澳洲的STUPID法律及其宽松,对违法犯罪分子没啥威慑力,再加上警察的官僚主义办案不利,破案率可以说的上是(低的)惊人!所以很多人被偷被抢后却选择不报案(因为报了案后,大多数情况下正义得不到伸张,案子会不了了之)。澳洲的傻波依法律对犯罪分子大讲人权(受害者对谁去讲人权?),他们可以残忍的剥夺别人的生命,可法律却不可以剥夺他的人权(生存权)?!如果你抓住偷你东东的贼人并打了他,那么倒霉的可能是你!前一阵子警察工会还臭不要脸的向政府施压要求增加工资和福利待遇不算,还消极怠工了一阵子。最后政府无奈的说增加百分之四可以不过要削减一部分福利,他们还是不干!社会恶性罪案不断上升,人民生命,财产得不到相应的保障,还恬不知耻的向政府要加薪,真是臭不要脸到了极点!可恶!
lwk12009-07-23 14:28:37
乱世当用重典。既然澳洲越来越乱,是改修改法律了。
南天行云2009-07-23 14:31:29
警察今天在州长的选区办公室前集会, 要求加工资
Madbaby2009-07-23 14:55:20
我们家今天刚被打劫,澳洲警察就一群吃屎的
bmb2009-07-23 15:14:19
俺一朋友是狱警,他说
玩剑客2009-07-24 03:0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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