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中国大陆出现了很多批判和反思所谓西方民主的“冷思考”,其中有人批评西方两党制。这类中文文章多从中国思维出发,或以爱国情怀,或以维护大陆现有制度,或以批评西方一些具体政策为目的写就。本人无意就两党制是否适合中国大陆发表意见,因为在可预见的相当长的时期内不可能发生的事,在本人看来实在没必要讨论。此文仅以大多批评西方两党制的中文文章刻意忽略的事实,而给西方民主形式提供另一角度的思考。
两党制是西方民主的高级形态。
首先,两党制实际上兼容多党制,即真实体现了宪法权力,也体现了其相对多党制和一党制的优势和弹性。虽然美国,澳洲等国在表象上是两党轮流执政,但美国还是允许个人作为被选举人(宪法权力)独立参选,澳洲也有绿党等小党派参政参选。而两党制相对于多党制而言,避免了多党之间的权力争持和组阁繁琐,兼顾了社会和行政的效率和效益。比如,多党制下执政党往往要与小党派联合组阁,分分合合,两党制基本没有这层麻烦。而相对于一党制或独裁政治,其效率上或者稍显逊色,但其避免了政策长期出错难以逆转的弊端。例如,类似中国WG的美国麦卡锡运动其规模和时间,都要小得多。
其次,两党制赋予了公民真正的选择的权力。从第一点可以看出,两党制并不等于只有两种选择方案,小党派乃至个人,都有影响决策的权力。这个其实就是民主权力,公民有权选择其赞同的生活生存方式,保证了其良好的表达意见的权力。
再次,法律作为管理工具在两党制下已可充分发挥作用。法治的基础必然与一党制或独裁专制相矛盾。而两党制下,法律的覆盖面已可达到100%。例如,台湾的前总统受审被判刑。可见两党制下,从总统到平民,在法律面前是有平等对待的机会的。而反观大陆的具体情况,法律的真实作用及覆盖面,很有商榷余地。
第四, 社会公平,人权平等,社会风气的形成都与法治息息相关。从第三点不难看出,两党制下形成相对更公平,人人更平等的良好和/谐社会是可能的。两党制兼容多党制,提供了高效的社会监督和权力制约。
最后,两党制避免了专制独裁,这也是美国的立国的一个根本目的。上面四点,如果是在独裁政体下,长期存在的可能性应该是零,因为没有先例。而在两党制体系下,较容易实现。
因此,两党制(执政轮替自然产生,不存在法定的两党制)其实相对来说,是西方民主发展的最高形式。其实际体现是人民投票,两党轮执,多党参政,相对于某些人吹嘘的一党专政,多党合作的体系,其实毫不逊色,并更民主,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