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个鬼佬的公司,其实是一个地方一起做事但是他们注册了两家公司零售和批发,办公室的所有的其他同事都在零售公司名下只有我在批发公司.现在公司要倒闭了,老板要破产零售公司,拖欠的公资据说可以有政府的GEER计划COVER.
现在我的状况是批发公司老板不准备破产,但也不需要FULL TIME的职员了.我想咨询一下内行的朋友几个问题.
1.公司没有申请破产但不需要我FULL TIME了,这样我是不是可以有两星期的工资赔偿?
2.公司还欠我两星期多的工资还有我的年休假两星期左右.我可不可以把看似折成钱向老板索要?
3. 这个问题是我最担心也最CONCERN的问题.如果老板一直不给我明确时间什么时候能付清工资,我要到什么地方去投诉呢?投诉了以后有没有很大的把握拿回我该拿到的?我不想到时候投诉没什么作用反倒和老板关系僵了.毕竟现在他还是好话一大堆的没说不付我的钱.
不胜感激大家的指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