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k19702021-07-24 11:40:20

今天上午在悉尼闹市区里爆发了3500名左右,不戴口罩的所谓自由,民主斗士在街上游行,甚至与警方发生冲突的暴力事件。

他们的口号是,“我的身体我做主。”

这个口号看似没毛病,但是,细思极恐。

也就是说你的自由就可以凌驾于一切吗?

那么,我的身体我做主的时候,我要想抢夺你的财物就是我自由,我要出来闹事就是我自由,我要狠心乱撞,开车不看红绿灯,这是我自由。

在法制社会里,每一个人的自由都要在一定的法律法规及政府的规定下,才能享受到真正自由。

就像红绿灯的交通管制是为了大家行驶安全才设置的。否则在十字路口,你说是你开,还是我开?

悉尼总共有520万民众,只有大约3500名所谓的自由斗士,在街上看似为我们在争取自由。

他哪里是在争取绝大多数的自由,其实在剥夺我们绝大部分人的自由而已。

在3500个人不戴口罩的情况下,悉尼感染的例子肯定会飙升。

那么,政府就不得不再延长封城的时间,让我们不自由的日子加长。这就是剥夺我们自由,而不是代表我们的自由。

这一场游行根本就没有得到法律的批准,法庭也根本没有批准过他们这场游行。

这不仅让我想起了,在去年我写的一篇文章叫《乌合之众》。

https://club.6parkbbs.com/au/index.php?app=forum&act=threadview&tid=12676988

一批乌合之众,借着这个自由的口号,其实骨子里行出来的是自己的私欲,自私自利,狂妄!

满足自己私欲和张扬自己,各种目的,各种动机的人,在一起臭气相投,乌烟瘴气,真是乌合之众。

在一个法治民主的社会里,怎么能容忍这样这种毫无法纪毫无纪律的行为呢?!

如果你真的要自由,你可以去申请法庭批准,法庭会酌情批准还是不批准?
你不申请就去做,那就是违法。

不要以为法不责众就可以任意妄为,不要以为你代表的是你,自己的身体就自己做主,可以任意妄为。

感到敬畏和值得敬佩的事,警察能为了我们的利益,他们冲锋在前,为保护绝大部分悉尼民众的利益,坚强地挡在这群乌合之众的面前。
他们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在此我向警察致敬!

本人并不想介入这些政治话题,但是实在是看不起这一群乌合之众,借自由民主名义,去执行自己下流的勾当,不顾后果,不顾大局,不顾群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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