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xcfgh852014-10-02 03:05:00

http://zh.wikipedia.org/wiki/2012%E5%B9%B4%E9%A6%99%E6%B8%AF%E6%94%BF%E6%B2%BB%E5%88%B6%E5%BA%A6%E6%94%B9%E9%9D%A9

2012年香港行政長官產生辦法建議

  1. 根據香港特區政府建議,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的人數將由原本800人增加至1200人,每屆任期五年;
  2. 選舉委員會內四大界別(1.工商及金融界、2.專業界、3.勞工、社會服務及宗教界、4.政界)各增加100人,即由原本各200人增至300人。
  3. 其中第四界別(政界)的分配為:
    1. 民選區議員代表117席
    2. 立法會議員70席
    3. 全國政協代表51席
    4. 港區人大代表36席
    5. 鄉議局代表26席
  4. 聯合提名行政長官候選人的提名門檻:維持原來的比率,即選舉委員會總人數的8份之1,惟因選舉委員會總人數增加,故提名人數從不少於100人增加至不少於150人,而現階段不設立提名人數上限;
  5. 行政長官不可屬於任何政黨的規定暫時維持不變,長遠可作檢討。
这可是曾荫权政府当年提出的方案,并且得到北京认可。大家可以看到,行政长官候选人只需拿到选委会八分之一的提名,就可以参选,而且没有提名人数的上限,也就是说对于参选人数不作限制。 而现在北京的全国人大,对于2017的普选框架是,必须拿到一半选委会的提名,且只准二至三人参选。这都是大大的退步。从选委会的构成来看,真正直选选出的民选区议员和立法会议员总共只有187席,而提委会总共1200人,那怕是民主派拿到全部的直选议席,也凑不够600票,更何况民主派也不可能全拿到所有的直选议席。因此,这个所谓全国人大的普选框架,根本就是伪普选框架,就是一心一意排除反对派的普选方案。
FHZM2014-10-02 04:01:37
小姐,这是个简单的数学问题。为什么直选最佳候选人数是2-3人?
FHZM2014-10-02 04:08:13
这个和议会席位还不同,因为议会席位可以按得票比例分,而特首职位没法按比例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