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全國政協委員劉夢熊在《明報》撰文,指佔領運動爆發以來,中央報刊強調人大常委會8.31政改決定不可撼動,他認為此決定並非「句句是真理」,直指人大 在政改第二部曲理應只決定是否要修改特首選舉及立法會辦法,但卻做出一個明確、具體、量化的「怎樣改」兼「落三閘」決定,明顯是於法無據,「(人大決定) 以政治凌駕法治,以人治扭曲法律,無論在憲制地位上還是法律規定上,並非無懈可擊,而是漏洞百出」。
劉夢熊指人大決定「去到盡」提出保守方案,「落三閘」是完全與香港社會訴求實際情况脫節,是一座與香港「地質條件」迥然而異的「飛來峰」,完全不符合「根據實際情况」原則;人大一下子將特首候選人提名門檻由「八分之一」提高到「過半數」,亦完全不符合「循序漸進」原則。
另外,他認為人大決定在提名委員會組成上以「均衡參與」否定「少數服從多數」,在提名門檻上反過來以「少數服從多數」否定「均衡參與」,千方百計剝奪泛民主派代表人物普及而平等的行政長官被選舉權,存在邏輯混亂和自相矛盾。
他 表示,要化解目下香港社會危機的關鍵,就必須以大格局、大智慧重新審視此決定,贊成特首根據香港實際情况和最新事態發展,綜合社會不同意見(包括法律意 見),向人大常委會提交補充報告,讓人大常委會重新審視8.31的決定,「實事求是改正過來是完全必要的,絕不因此損害人大常委會的權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