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上又在疯传刘志军的八卦,来源都指向了闻名暇耳的高铁黑——《新世纪》周刊。现将该周刊的报道摘录如下:
据财新《新世纪》周刊报道 2011年2月的一天,六朝古都南京的老牌五星级酒店丁山宾馆,来了一群执行特别任务的警务人员。 他们当天接到了北京交代下来的任务,带走了下榻此地的一名半秃的中年男子当时房间内还有两名提供特殊服务的女性。这名男子被押至北京交给相关调查部门。执 行任务的警务人员并不知晓其身份,事后看新闻才得知:他是时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部长刘志军。
据我的了解,同期被双规的铁道部高官们被带走的程序和方式和邵某基本一样。部机关的某人,林奋强的铁杆哥们,事发时正在外地检查工作,被部里以工作需要为由中途召回北京,被中纪委带走。
以上事实说明了什么?区区一个局级干部,在中纪委未定性之前,是绝对不可能通知警务系统的人来带人的,只能由中纪委自己出面。而且中纪委事先也不可能将行动透露给中纪委之外其他系统的人。只有中纪委双规结束,作出了组织结论,才会将人移交给司法系统。
双规一个局级干部尚且如此,何况一个部级干部,一个中央委员呢?该周刊的爆料,那比儿戏还儿戏呀。
看 看《新世纪》周刊泡制的这个八卦:什么警务系统去宾馆抓人,居然不知道抓的是谁?事后看新闻才知道抓的人是刘志军。编这个八卦的妓者们,你们可能对警务工 作毫无所知吧?警务系统要抓人,必须得掌握对方的身份信息,否则抓错人怎么办?而且抓到人后第一句话,问的必然是“你是某某某吗?”,这叫程序确认。而且 移交时要有相关的书面材料,材料上怎么可能在被抓捕人姓名一栏里填上“不详”呢?那不是笑话吗?再说了,抓捕人员不知刘的身份?要看新闻才知道?妓者们, 你们也把警务人员看得太过弱智了。刘这些年一直在风口浪尖上,抓捕的人总会有在新闻上见过他尊容的吧?更何况,警务人员到宾馆抓人,总得事先踩点,或者问 总服务台,某某某在哪个房间,作这种事先确认,再好破门而入吧?怎么可能不知其身份呢?造谣造得这么没品,该周刊的妓者们连狗仔队的水平还不如呀。
《新 世纪》周刊黑铁路,那是一贯的。前几天《财新》曝铁道部通报刘志军罪状,被铁道论坛上几位爱较真的老铁路一路追查,原来是泡制的假新闻。不过王晨、谷永强 们虽然目前狗仔的业务不精,但却非常有狗仔队的潜质。因为刘志军是死老虎,现在人家不可能开口为自己辩护,铁道部也乐观各种污水往前任头上泼。至于中纪 委,人家不可能那么没有格调,却出面辟谣,去和一个街边的八卦周刊较真。更何况,《新世纪》周刊这回大爆,说刘志军被抓时,房内还有名提供特殊服务的女 性,这种广大淫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东西多么地抓眼球呀。有人恨贪官,有人恨高铁断了财路,有人恨刘志军工作要求太高,对内整肃手腕太过强势,所以此公平日里 就不招人待见。现在可好了,成了落水狗一条,你就是再编排,大家都乐观其成,能有几个人能过过脑子客观冷静地分析呢?
所 以呀,《新世纪》周刊这个八卦编得不错,网上疯狂转载,平面媒体也跟进,周刊的点击率大增,知名度又提高了,本月的奖金总算有了着落。不过呢,给该周刊提 个建议。既然要走八卦路线,那就走到底。别*****都做了,还装清纯圣洁。你不是说房内有两名提供特殊服务的女性吗?索性在这个上大做文章,什么萝莉、幼齿、 双飞、皮鞭、滴蜡、SM、灌肠,啥香艳刺激就写啥,保证淫民群众会大呼过瘾,贵周刊的知名度还会更高,在广大八卦群众心目中奠定大陆第一八卦周刊的不可撼 动的地位。怎么?写不来?笨蛋,去看看东洋的爱情动作片,实在不行就从网上找几篇性虐小说,换个名字就行了。甭怕有人追究,你又不是香港《壹周刊》爆刘嘉 玲的裸照,人家还当然会求援反击。你曝的是落水狗呀,无数人恨得牙庠庠,必欲除之而后快,恨不得扒皮抽筋的落水狗呀,落水狗能反击吗?能告你诽谤污蔑吗? 答案显然是不能,所以,贵周刊放心地造谣吧。照此路线走下去,用不了多久,你们的江湖地位一定会牢牢确定。我看好你们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