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法律,自然不行,那肯定是丛林社会,强者为王。
但法律也不是越多越好,也不是越守法越好。举个例子,超速。美国路上,都有时速标志,
如果美国真要抓超速的,用不着派警察守在路口,到处安装速度监控系统,肯定可以抓到
无数多的超速者。温哥华曾经在一些街道上安装了这种系统,结果,怨声载道,没有多久,
就被新当选的市长下令拆除了。
按法律,超速就应该罚款。但其实,法律制定的就很不完善,也不可能完善。超速会不会危害
到社会,更多是取决于驾驶人的驾驶水平。但限速的制定,往往是取决于最差的驾驶员来制定的,
这样就导致了很多高水平的驾驶员都必须遵守这样不合理的法律。人们也意识到这点,所以,不能
严格地执行超速罚款的法律。这就是所谓的水至清则无鱼,该闭眼的地方就要闭眼,对社会是有好处的。
另外,德国的高速公路是没有速度限制的,好像也没有听说德国的车祸事故比别的国家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