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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间11月15日上午,河北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将故意杀人犯贾敬龙执行死刑。行刑之前,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安排贾敬龙与其亲属进行了会见。
贾敬龙曾声称自愿捐出遗体和器官,贾敬龙的绝笔诗也被曝光。
据先前媒体报道,贾敬龙杀人案的始末是因为自己的婚房因在举行婚礼之前二十天被强迫拆迁,并在随后无处上访申冤而开枪杀死该村的村长,案发之后贾敬龙投案自首。
贾敬龙的家被强拆现场(图源:新浪微博“@迟夙生律师”)
2015年2月19日,贾敬龙在北高营村的新年团拜会上用一把经过改造的射钉枪将北高营村村委会主任兼村党支部书记何建华杀害。在北高营村的旧村改造中,贾敬龙与何建华因拆迁发生矛盾。
2015年11月24日,石家庄中院一审认定贾敬龙在投案途中被抓获的证据不足,认定被害人何建华领导的北高营村委会拆除贾敬龙家房屋属违法强拆证据不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贾敬龙死刑。贾敬龙不服判决,提出了上诉,2016年5月27日,河北高院作出维持死刑的裁定,并报最高法核准。8月31日,最高法核准了贾的死刑。10月18日,贾的代理律师收到了核准死刑裁定。
关于“贾敬龙是否该执行死刑”在法律圈引起热议,多位法律学者撰文开展论战,呼吁“刀下留人”。不少民众也联名要求最高院撤销死刑决定,10月24日,贾敬龙的姐姐贾敬媛到最高法申诉立案大厅递交了《贾敬龙故意杀人案死刑停止执行申请书》。
贾敬龙绝笔诗曝光(图源:新浪微博@律诗界)
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魏汝久还透露,11月2日,贾敬龙曾委托他将一首诀别诗在行刑之日向亲友与外界关心他的人公布,代为告别。诗的最后两句为:“一任孤掷,贾在高营,惟是泯仇愧泽酬。但已矣,恨有幸人来,泪与君别。”
据魏汝久透露,得知贾敬龙在二审判决后签订了器官捐献自愿书。家人希望他撤回,但他坚持捐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