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rfa.org/mandarin/yataibaodao/renquanfazhi/xl1-07032017094818.html
厦大老师通过各种渠道查明,学校为达到“人在房在、人走房留”的目的,与政府暗中
规定配偶子女只能居住,不能正常继承。业主产权登记5年内发生意外,房子由保障办
出面,在原价的基础上扣除折旧费用后收回,再由学校配售给其它的老师;5年后出售
房产,政府收取60%收益。
老师们认为,保障房的销售价格,应该是商品房价格的55%。但老师买房时几乎是商品
房的价格,并没有享受到保障房应有的优惠,却要实行保障房的管理。校方对于继承的
规定中指,教师去世时,只有未成年子女可以继承房产,成年子女只有符合低收入等条
件时才可以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