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gelainbrig2022-03-27 21:36:52

是加州大学2021年12月的本科生毕业生, 在申请OPT。

收到学校国际生办公室办OPT的I-20在学校通过。 误以为是学校国际生办公室30天以内继续把申请递交给USCIS。

刚发现是学生本人30天内递交给USCIS这个OPT申请以及申请OPT用的I-20.

已经错过30天的application window。F-1已经失效, 这样也非法居留了1个月18天。

怎么办?

1. 必须马上离境吗?

2. 可以留在美国境内为这个OPT情况上诉吗? 特别是最近疫情期间马上回国基本不可能。

3. 需生有加拿大的旅游签证,好像可以在加拿大待180天。

4. 以后申请上了美国的硕士或者博士研究生,办美国签证回因为这个非法居留收到阻碍?

您有任何的建议, 请告知。

谢谢!

gianna2022-04-10 03:21:07
grace period
angelainbrig2022-04-11 02:27:41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