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这几天通过email和电话与我的ISP Mediacom沟通和了解, 终于知道“The Hurt Locker"版权所有的电影制片公司是如何赤裸裸的敲诈。
1。该公司不知从何弄来的IP地址,然后通过法院传票直接要挟ISP提供弄来的IP的个人信息。然后律师据此发信要挟个人缴纳2900刀私了,从中敲诈个人财产。
2。直接绕开ISP,没有经过ISP允许和核对是否非法下载或上传了受版权保护的电影或音乐,直接与其获得的用户IP地址进行发信恐吓和勒索。ISP只是迫于法律压力不得不将个人信息透露给他们。
至于他们是如何获得我的IP地址的,一是去年6月17日,他人非法入侵我的家网下载了”Up In The Air“,让他们弄到我的IP地址。据此我还收到过ISP警告信,说有人可能上过我家的网,要求加密我的router。二是可能通过共享软件弄到我的IP地址.
上周4跟他们的代理律师讨价还价这个settlement费,回信那个快呀,真罕见,基本5分钟之内就能收到回复。由于LD急于了结此事,建议我如数交给对方了事。我觉得挺冤的,家人从来没有人下载过该电影,2900刀,即使2000刀也未免多了点。我的底线是不超过1000刀。如果他们接受1000的话,我的3个sgtab就这样含冤地gone了。
今天早上给他们曾经热情回信的律师发去一份电邮告诉他们真相, 揭穿他们的敲诈勒索的阴谋:我的ISP帐号里唯一的一次非法下载的东西是于6/17/2010下载的”Up In The Air”, 而不是他们声称的于5/9/2010下载的“TheHurtLocker”…..从此杳无音信!
现如今他们从我那儿一个子也要不去,别说1000刀了, 啥叫人心不足蛇吞象啊!为奖励自己,将买二手的sgtab从以前预算的250刀上升到300到,预计这2天就可以搞定。
最后感谢版上各位新老朋友的热情探讨和提出许多宝贵的应对建议!当然也得赶紧回家加固我家的rou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