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背版权法?2005-08-15 06:22:03
全球最大搜索引擎的美国Google公司日前宣布暂停进行中的图书扫描工作,同时要求出版商在今年11月之前告知哪些书籍不可以用作制作电子版图书。很多出版商闻讯后,纷纷表示,Google此举违背版权法。

上周四,Google在公司网站发布公告,通知出版商和作者:如果不允许自己的版权图书被扫描,必须在11月前告知Google。美国出版商协会(AAP) 总裁兼CEO帕特·施罗德表示,照此逻辑,对所有涉及知识产权的领域,包括电影、软件等等,除非版权所有者主动表示反对,否则任何人都有权拷贝任何内容,这将不利于版权方面的保护和管理。

出版商们称,Google想要利用他们拥有版权的书籍来增加网站的点击率,而且还有可能引发一系列类似音乐产业的盗版问题。Google对此反驳说,该项目对所有人都有益,公司发言人上周五表示,限定期限的做法并不违背版权法,而且读者通过Google搜索到书籍的全文,能够吸引新读者,提高书籍的销量。

最近几周,Google一直在和AAP商谈解决这一争端。帕特·施罗德表示,Google 对于AAP所提交的方案不满意。虽然AAP并未表明下一步的计划,但专家相信双方有可能会对簿公堂。因为从版权观点来看,对于尚处于版权法保护下的作品,除非从版权所有者那里得到授权,所有制作电子版并在互联网上发布的行为都违反版权法。如果Google一意孤行,有可能会被起诉。

但也有业内专家认为,所有的媒体都应该迎合电子时代新的业务模式,这也符合大多数群体的利益。法律专业人士认为,在互联网技术发生迅速变化的大背景下,涉及出版业的法制建设没有能够及时跟上,因此也引发了许多问题。

去年年底,Google公司宣布将与哈佛大学、斯坦福大学、密歇根大学、牛津大学和纽约公共图书馆共推图书数字化合作,将它们的馆藏图书制成电子版放到网上供读者阅读,于2015年建成世界上最大的网上图书馆。当时反对者认为:这一计划会触及版权保护问题,影响人们的阅读习惯,造成图书馆和出版业的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