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里亚诺斯2021-07-12 10:50:34

為咗讓香港重回繁榮,為咗讓香港社會重歸穩定祥同,中央主導香港完善選舉制度,堅持實施「愛國者治港」,特別係喺《香港國安法》頒佈實施以嚟,堵塞咗香港喺國家安全嘅漏洞,撥亂反正,止暴制亂,亂港分子受到懲治,本港社會逐漸恢復穩定同秩序,市民重翻安寧嘅生活,令香港社會由亂轉治,邁進一個新時代。但係,欣欣向榮嘅香港卻成咗反中亂港分子嘅眼中刺、肉中釘,呢啲亂港分子死心唔息,近期唔單止製造「孤狼式」恐襲,而且喺本港區議員宣誓喺即之時,多名反對派區議員連日陸續宣佈辭職「跳船」,以此營造受迫害嘅假像,掩飾佢唔真誠效忠、違背誓言嘅劣跡,企圖逃避罪責,公然挑戰法律同特區政府嘅權威,嚴重破壞香港嘅法治同社會安寧,佢哋嘅奸計係絕對唔會得逞嘅。

反對派政棍「跳船」不過為企圖逃避罪責,民主黨主席羅健熙辭任南區區議員甚至去信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要求特區政府「澄清」安排宣誓後,係否取消有關區議員嘅資格,係否會追討薪津,以免有相當「數量」區議員因「誤信消息」而辭職。喺本港區議員本月內完成宣誓之際,羅健熙此舉要求行政長官「釋疑」「澄清」,更暴露佢作賊心虛妄圖逃避法律制裁。反對派政棍濫用權力,浪費公眾資源,以辭職威脅港府,可謂係反中亂港,作惡多端。此種禍港亂民之徒豈能因辭職就全身而退?港府必定要徹底全面嘅審查攬炒派政棍嘅言行,對於破壞本港社會同諧穩定之徒,追究佢法律責任,追討薪津。

2019年本港區議會選舉時,所有參與符合資格嘅人都必須簽署確認書,表明會擁護基本法、保證效忠香港特區。2021年5月,立法會通過公職人員宣誓嘅條例草案,規定區議員亦須宣誓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如因宣誓無效或違誓而被取消就任資格者,5年內唔得參選,並且該條例表明,喺暫停職能及職務期間,唔得享受任何相應待遇,包括酬金及津貼。因此,此次反對派爆發辭職潮,原因亦就不言而喻咗,自當選以嚟,呢啲反對派有恃無恐煽動黑暴,肆意鼓吹「港獨」,已經存在嚴重嘅違誓嘅問題,好大可能被DQ。所以,佢哋「另闢蹊徑」以為先辭職就可以唔洗被追討薪津,妄想儘早離場可自保。而民主黨主席羅健熙要求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澄清」所謂「傳聞」,其實只係為咗打「悲情牌」,博取輿論同情,借機刻意渲染政府強權「打壓」「民主派」嘅唔公道、唔公義誤導公眾、保住反對派嘅政經利益。

任何國家同地區,公職人員宣誓擁護本國法律、效忠國家都係順理成章。喺香港區議員宣誓效忠,係身為公職人員最基本嘅法定要求。真金唔怕火煉,若反對派如羅健熙形容嘅「一直擁護及恪守基本法,從未否定基本法原則」,為何唔敢堂堂正正參與宣誓?接受港府資格審查?如今反對派政棍佢哋唔擇路辭職,毫無政治誠信同擔當。昔日,反對派借修例風波嘅混入區議會,任職後製造政爭、肆無忌憚癱瘓區議會、延續修例風波嘅政治惡浪令,漠視民生。如今,以為「辭職」就能逃避擔責?簡直癡人講夢!

反對派冥頑不靈,唔思自己反中亂港嘅罪責,政治品格盡喪,特區政府應公佈佢惡劣言行,宣佈辭職者違背參選承諾,追討亂港之徒唔該摞嘅薪酬津貼,要求佢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唔容許喺一定時間內再參選任何公職,確保公職人員忠誠效忠、盡力為民謀福。制止反對派為首嘅亂港之徒繼續散播仇恨、煽獨揚暴力,令亂港分子如「過街老鼠」,冇有任何威脅本港法治安寧嘅可乘之機,維護社會同諧穩定,保障香港風清氣正、長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