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一个农民儿子的村庄实录》
到现在我依然保持着年轻时养成的“坏习惯”,不管睡得多晚,临睡前都必定要看一会儿书,感兴趣就多看几页,不感兴趣就换一本看。所以,我床头的桌子上和窗台上以及枕头边都摞着一摞一摞的书。
然而能吸引着我一口气看到天亮的书却不多,能让我反复看几遍的书就更少了。我总想这大约是因年龄的关系,五十多岁的我早已没了年轻时不分好歹痴迷于书的那种激情了,当然不会像年轻时那样,任何书都能让我彻夜不眠的看下去。
但拿到《一个农民儿子的村庄实录》我却连着两个晚上都看到半夜两点。若不是第二天还要上班,若不是怕引发我曾发生过的脑血栓,我可能真会看到天亮。
其实我看这本书纯属偶然。那天我的长篇纪实《与女儿说家事》刚完稿,大脑很疲劳,心也还沉浸在自己书稿的情景中。我想当天晚上多看几页别的书换换脑子休息一下,于是就在家里翻腾着,想找一本有意思的书。正好丈夫下班拿回一本书来。我一看书名《一个农民儿子的村庄实录》,心里就有点好奇又有点排斥。说好奇是我看到了“实录”两字,因为近年来我对虚构到不着边的文学作品很难接受,而对写真人真事类的文章却有点偏爱;说排斥是我看到了“农民”和“村庄”这样的字眼,因为我当过四年知青,对“农民”和“村庄”的贫穷还记忆犹新,根据我的经验,写农村内容的作品总是让我无法轻松。
大约正因为“好奇” 和“排斥”这一对儿矛盾的作用力和反作用力吧,我鬼使神差地选择这本书作为我当晚的消遣品。至于这本书的作者姓甚名谁,我没有去看他,这也是我的坏习惯之一,看书总不会第一眼就看作者是谁,如果对书有点兴趣了,就翻开封面看看作者介绍,如果对书的内容不感兴趣,就干脆不看是谁写的了。
谁知拿起这本书我就再也放不下了,读着它,我感到有一支曲子自始自终在撩拨着我的心弦。
我也曾读过不少有着美妙意境的文章,但那美妙中总有一点“做作”让我不快;我也读过不少活生生的现实记录,但那“真实”却总因为过于“自然主义”而降低了它的美感。可《……村庄实录》的作者却把震撼人心底的那种真实与优美的意境自然地揉在了一起,让你在被它的真实性所打动的同时,又被它的优美意境所感染。所以第二天我便感叹地对丈夫说:“这个家伙写得真不错!”
直到这时我才有兴趣了解本书的作者。他叫程宝林,是一个出身地主家庭,但从上小学起就从事农田劳作的孩子。改革开放后以全县文科状元的成绩考入人民大学,再后来当作家,做编辑,现在又到美国去深造和打拼了。
《一个农民儿子的村庄实录》收录了他的五十篇散文,篇篇不离村庄,但篇篇都是作者走出村庄之后的才有的感情提炼和思想沉淀。
作者开篇便用浓重的笔墨给读者描绘了一幅富庶的鱼米之乡的美好图景:“土地肥得很,水渠多,堰塘也多,天再旱,对庄稼也不碍事。每年的秋收季节,禾场上便布满一堆一堆的稻谷,尘土飞扬的公路上,板车、拖拉机满载着粮食,吃力地进行着……排起了绵延数里的卖粮长队,而途径此处的一切其他车辆,都不得不绕道而行。”“卖粮者带着草席、干粮,一边守粮,一边睡觉。有时候要等候两三,天才能轮到你。粮检员那一根尖尖的铁管,终于插进你的粮袋,如果说一声:‘不合格 ’,你就只好肚里骂娘,嘴上求情,最终还是不得不把粮食拖回去”……“大小粮仓都库满仓满,露天粮堆高如楼房……”
正当我们为他出生在这样一个地方而羡慕时,却见他笔锋一转说:“无论每亩产稻谷一千斤,还是一千二百斤……那地方总是一个‘穷’字”。
这鱼米之乡又能穷到什么程度呢?
穷得亲人们没有见过香蕉,穷得作者“怕见家信”。他说:“信封上的地址一径写下去……贴好邮票你就算是回到了出生的地方,那里被你称作老家,你把同年和少年都消磨在那里,无论欢乐还是痛苦;你也把老人家们埋葬在几处坟茔里,把你的哀伤,也把你的思念……有时候,我会无缘无故地羡慕办公室里的任何一位同事,觉得谁都比我活得潇洒,活得轻松。他们永远也不会收到那种从某某省某某县某某乡村第几组寄来,皱皱巴巴的家信。那种小小的白皮信封,只有乡村供销社里才出售,上面粗糙地印着一些美人或花卉;而所谓信纸,也大抵不过是薄薄的半张,通常是从学生的作业本上随便撕下来的那种……根据多年的经验,我对于寄自老家的信,已经产生了某种畏惧心理,我害怕盖着故乡的邮戳,写着寥廖数语的那半张纸……它常常一下子就剥掉了你这个“伪城市人”的外衣,使你农民的根裸露出来……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来自江汉平原上那个有“鱼米之乡”美称的地方的家信,寄来的却无一例外都是坏消息,有时甚至是很不幸的消息?。
那么鱼米之乡为什么会如此这般的穷呢?
用作者的话说是:“这一切都怨该死的水稻。”“水稻命贱”,价格也贱,以至于作者“从粮店里以极低廉的价格买回城里人独享的‘商品粮’时……认得出来这米就是我父母种出来的”。而其他价格不贱的经济作物,作者故乡的土地上却没有。我想这个中原因中年以上读者都是知道的。
作者有一个快乐的堂叔,曾教会小时候的作者唱一首民歌,其中唱到“挖掉了穷根翻了身”一句时,作者觉得“这支歌由我的堂叔,一个地主的儿子嘴里唱出来,似乎有点不太合适”。作者自己是一个地主的孙子,所以他唱这支歌时,也“总有点像‘做贼’的感觉,并不那么理直气壮”。这就把一个黑五类子女的自卑心理写得活脱脱跳跃到纸上。因为用阶级分析法看问题,这穷人的穷根是地主给种下的,作为地主的孙子,唱这样的歌词时怕难免会有一种负罪感吧。我猜想他的“怕见家信” 可能与他的家庭出身也有关,因为那种出身无疑会增添信中的坏消息。
说到农民的穷,我倒是想安慰程宝林先生两句:你知足吧,你的家乡穷也罢,稻谷价格低贱也罢,总还有“余粮”卖不出去,而我当年插队的地方和我的婆家却连自己的肚子都糊弄不住。
无独有偶,我在我的长篇纪实中也写到了上面说的这首民歌。写了发生在一九八○年初的一个生动故事:我的小叔子将一斤饼干分成四包串四家亲戚。而伴随着这个故事,那些不曾去过县城以外的地方,连楼是什么样子都没有见过的西海固农村青年,最爱唱的一首歌是那悠扬而高亢的《高楼万丈平地起》,而这首歌中最令他们陶醉的是下面这一句:
挖断了——穷——根——翻——了身——翻了身——
我的小叔子唱这支歌倒是理也直气也壮,但照样挖不了穷根。然而,当改革开放若干年后我的小叔子们农闲时西装革履地骑着摩托车时,或者是舒舒服服靠在自家的真皮沙发上看电视时,却再也听不到他们唱这首歌了。对此我的理解是,人们歌唱的往往是自己所渴望的事物,一旦这渴望成了现实,就反倒没有必要去提及它了。
不知道程宝林先生现在唱这首歌还会不会有“像作贼似的感觉”?你又会不会将这首歌教会了你的读过洋学堂的儿子唱?
家乡再穷总是自己获得生命的地方,是自己走到那里都魂牵梦绕的地方。程宝林先生怀着诚挚的感情回忆着故乡那一个个有血有肉的人。这些人中有那因出身问题撤了自己学习委员职务的老师,有自己那打过日本鬼子的地主爷爷,有那与自己没有任何血缘关系但却庇护了作者的整个童年与少年继祖母,有那先当工人后因出身问题被工厂除了名回家来务农的父亲,有那自己是文盲但却养育了五个大学生的母亲,有那因出身不好到三十多岁还找不上老婆,然而又总是快乐地唱着“挖掉了穷根翻了身”的堂叔,有那嫁给当地农民后来又离了婚的插队知青,有那听说地主的儿子也被允许上大学了,就站在村口愤愤不平大骂着的贫下中农妇女……
在作者用那极富表现力和感染力的语言为我们娓娓讲述这些人的故事时,或生或死,这些人的命运都牵痛着读者的心。
值得作者魂牵梦绕的不单单是故乡的亲人,还有故乡的一草一木,一条河,一掬土,有故乡的那种虽贫穷但却清新自然的生活方式。这使得程宝林先生在为人父之后,还喜欢手提着皮鞋光着脚走在软软的土地上,去吸取那富有生命力的地气。他又曾提议将没满月的儿子抱到野外去呼吸新鲜空气,他甚至认为没有在雪地里打过滚的孩子就等于没有童年。
不用多举例了,那一件件往事一篇篇文章,都是作者蘸着自己的心血自己的眼泪和自己的笑容写就的,作了几十年语文教师的我,真的想对千千万万的学生们说一句,不要挖空心思去追求作文的什么矫揉造作的主题了,看看《一个农民儿子的村庄实录》是怎样“用我心写我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