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中国社会,“蜗居”不再新鲜,二奶司空见惯,“小三”流行当道,与宝马奔驰汽车一样成了新贵富豪炫耀身份的象征。至于一夜情,网恋,办公室的故事,更是枚不胜举,遍地开花。当然,不光是中国,美国社会各种各样的男男女女的affair,也是层出不穷。从早年家喻户晓的克林顿和“露隐私”姬(Lewinsky),到近年的副总统候选人爱花枝(Edwards)和他的竞选女助手,前纽约州长史必耻(Spitzer)的千金一“鸡”,以及轰动一时的南卡州长色福得(Sanford)玩“失踪”去私会阿根廷“甜心”等。就在前几天,曾经是让人啧啧称羡的神仙伴侣的前副统帅高尔夫妇,也宣布他们长达四十年的婚姻“寿终正寝”。
中国也好,美国也罢,高官也好,百姓也罢,男男女女,花花草草的绯闻逸事,熟视无睹。渔樵子一向以为,凡此总总,除了有其外在的社会原因以外,也折射出了内在的人性需求和现代一夫一妻婚姻制度的阙失,值得我们对人性和现代的婚姻制度做一下反思。
婚姻是什么?婚姻是对男女同居关系的确认,是一个社会合同和承诺。在现代社会的多数国家大多数民族,婚姻是一男一女的配对组合。
人类社会从远古社会的群居杂交发展到近代有相对固定男女关系的家庭,是从人类从动物性向社会性进化的标志之一,有其进步的意义。原始人类跟动物无异,进行群居、杂交。从生物学的角度讲,这是繁殖和保持种群的需要,也是符合动物的本性的。但是,这种动物性的婚配也带来负面的结果,比如,血缘关系混乱,近亲交配频繁,造成遗传基因的不稳定,突变和丢失,后代的数量多而质量低。其后,人类出现以血缘关系组成的群体 - 氏族,进入氏族社会。最初的氏族都是母系氏族,氏族形成时禁止通婚,氏族成员进行族外群婚,人们知其母不知其父。随着农业和手工业的进一步发展,男子在生产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大,母系氏族社会逐渐过渡到父系氏族社会。在父系氏族社会中,男性的财产权和社会地位高于女性,婚姻关系也由母系氏族社会的“从妻居”改变为“从夫居”,女子处于从属地位。
在此后的长期历史时期内,由于这种男尊女卑的社会格局,女子只能嫁给一个丈夫,而男子特别是有特权有财产的男子则可以实行重婚、纳妾,形成了一夫多妻制。一夫多妻的婚姻制度,是父系氏族社会的延续和进化,它一方面保证了社会优势成员的种群繁衍,另一方面也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男人的动物性交配多样化的本能需求。然而,这种一夫多妻制带来的弊端也是有目共睹的。首先,它对女人不公平,这一点显而易见。其次,它是一种弱肉强食的“社会达尔文主义”,少数男人掌握了大量女人“资源”而其他男人不得不瓜分剩下的。这种社会资源的不公平分配,和财富的不公平分配一样,容易引发愤怒、争斗乃至动乱,是实现和谐社会的隐患。
基于以上社会原因和宗教的原因(基督教教义认为,上帝造人,起初只造了两个人,也就是一夫一妻),十六世纪中叶,在意大利的罗马天主教大主教会议上,产生了一夫一妻制婚姻法。一男一女在上帝面前发誓而缔结的婚约,是“安定而纯洁的婚姻”,既已结婚,就不得离婚。这种由牧师主持婚礼的仪式和誓言,在西方国家流传至今。一夫一妻制自产生以后,就成为基督教国家婚姻制度的根本,也逐渐为世界所接受而成为全世界婚姻制度的主流。在一些非基督教国家和社区里,一夫多妻制至今仍然存在,比如伊斯兰教国度,非洲,和摩门教领地。因此,一夫一妻制既是宗教的产物,也是文化的产物,客观上起到了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社会的作用。
也可以说,一夫一妻制是向社会平等化发展的结果,它要求社会上所有男人或多或少地享有平等获取女性资源的权利,使“男者有其妻”。对优势群体的男人而言,这是一种妥协和牺牲,他们放弃了一夫多妻制来换取社会的稳定和团结,在稳定的前提下社会更加发达, 整体人群会生活得更好。
问题是,一夫一妻制并非自然形成的,也从来不符合人的本性。与黑猩猩一样,人类的祖先不会和异性伴侣厮守终生。在漫长的人类社会演化史中,一夫一妻制度也从来不是主流。性和交配,是上天赋予人(和动物)的天性,无论男女,天性可以受到一定限制,但很难被控制住。《中庸》一开头的两句话“天命谓之性,率性谓之道”,讲的就是这个意思。因此,恩格斯说,一夫一妻制是以通奸和卖淫为补充的。如此说来,一夫一妻制固然是人类社会婚姻制度的一大进步,但毕竟有与人性相悖的地方,所以才会出现大量的“蜗居”、“二奶”、“娼妓”和“affair”现象。事实上,如果没有婚姻制度和家庭责任的“紧箍咒”,一男一女两人心甘情愿或做得到从一而终、白头偕老的,恐怕没有几个。
那么,在不改变一夫一妻婚姻框架的前提下,有什么婚姻形式能既符合现行道德体系,又顾及人性的自由,还能减轻“紧箍咒”的压力,让现代人充分地享受婚姻的幸福和社会的和谐呢?也许爱尔兰的婚姻智慧能给我们些许帮助。爱尔兰是天年主教国度,不能离婚。所以爱尔兰人以高度的智慧,创造了一种兼顾传统和自由的独特婚姻制度 - 男女双方在结婚时,可以协商婚姻关系的期限,从1年到100年不等。期限届满后,若有继续生活的意愿,可以办理延期登记手续,否则婚姻关系自动解除。这样,男女双方既承担了家庭的责任,又规避了“从一而终”的风险,减轻了离婚对双方和后代带来的精神和经济创伤和社会问题,也易化了重新择偶(包括原配偶)的过程,给男女双方很大程度的人性自由,值得我们借鉴。
看“围城”内外,当何去何从?
可以想像的是,一夫一妻制并不一定是人类历史上的最后的一种婚姻家庭形式,它和私有制,和国家、政党一样,都有一个产生和发展的过程,当然也有一个消亡的过程。但是,什么样形式的婚姻能更合理、更人性地处理两性关系和社会问题,还有待诸君探索和思考。
二零一零年初夏于 师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