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大选舞弊的话题,会让我经常联想到那个争论不休的“恶法非法,恶法亦法”的讨论,虽然不是非常贴切。
恶法非法与恶法亦法争论的焦点是,该不该先服从“恶法”,然后再寻求改进。
恶法非法先寻求真假对错,恶法亦法先寻求服从和程序。
认真关注过上次美国大选细节的人,我想相信大选没有舞弊的应该是少数。
遇见聊大选舞弊就摇头的人群里面,有认为舞弊有但不是系统性的所以改变不了大选,有本身就是支持民主党的,还有本身就是希望川普下台的,还有就是觉得既然已经出了结果,就应该服从,无论有无舞弊。
人心坏了,钻了法的漏洞,该不该先服从?服从后该不该继续追究,纠偏,改善,堵住漏洞?
在我眼里,无论是从恶法非法还是从恶法亦法角度,追究大选舞弊都是必须的。。。
2018年,香港中文大学VS中国人民大学关于恶法非法还是从恶法亦法,很精彩,推荐给大伙,有闲时可以看一看。
香港中文大学正方: 恶法非法
中国人民大学反方: 恶法亦法
这次辩论后,发生的两件事。
2019年2月13日,香港政府宣布修訂《逃犯條例》, 超过200万人站出來反对,9月4日,香港宣布将撤回
2020年6月30日,香港国安法通过。
昨天看到拜登的一个最新的演讲片段,觉得很有趣。。。
这是我生平第一次为拜登点赞拜登亲口说的,绝对不允许大选结果再次被盗。 pic.twitter.com/3KEmeJG0c8
— 桃花岛主(Lucky) (@Mydoglucky2) August 30,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