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兄弟姐妹:
大家帮帮忙.
我和一个在AZ的公司做生意,是第一次做生意.这个公司开始的时候要求我们要先付50%的定金,因为货物周期长,我们付了(Nov 2007)的时候.等到2008年的3月的时候,这个公司说货物都准备好了,要求我们付剩下的50%的,我们又付了,可是到现在这个公司也没有给我运东西过来.打了很多次电话过去,要不是没有人接,就是找借口,一会说这个公司是他才买过来的,不知道情况,一会说这个星期运给我.
我现在要找办法把钱拿回来(3万美金),我现在找Inventigation Agent查了这个公司,发现这个公司原来在AZ根本地址就是假的,不过他在加州LA,2006年注册了公司,应该是DBA公司,不是LLC,也是CORP. 我的公司也在北加州.
请问我应该用什么办法来告这个公司呢? 我从没有和律师打交道过.
在这里问了律师,费用都惊人,开口就要6000的押金,其他另算.
这个公司(这个人)的行为,应该不止是商业上的行为,完全就是有机会的欺骗行为.
请大家指条明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