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在盘店出售, 遇到俩个买家。 第一个已经接触了一个月了, 据他们自己讲, 公司也注册了律师的费也付了, 房东也见过了, 但还是在讨价房租和押金的多少上面。没有付定金面有签合同。 我很早就发邮件提醒他们开张支票放在我的律师那里, 我就会告诉其他的有意者我们已经有了买家。 但他们没有这样做。指出目前的租金有些超出承受能力,并期望和房东拿到更好的租约之后再回来和我起草合同。这期间, 出现了第二个买家,后者一连三天天天来,并请了中介送来了买卖合同。
这两家的价钱是一样的, 我给那个好?似乎应该接受第二家。
要是你会接受那一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