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生意,几个月前请一个从大陆刚来的女前台,其实也没有必要请她,因为她的英文不能够胜任前台工作,也许出于同情请了她,因为她找不到工作,工作期间,又给她时间去学校学英文,人前人后赞她的老板多好,做了两个多月,因为和老员工处不好,我叫她暂时休息一下,说我协调一下,她理直气壮说不需要了,她不会再来这里上班了。没想到3个月后收到劳工局的信,说我没给她吃饭时间及加班费,要敲诈我给她出的W2的两倍人工,我改怎么做?我不想叫这些人这么容易骗到钱,她每个礼拜有3天只上半天,其他时间都是我教她怎么做,但是我没有叫她打TIME CARD,请教知道劳工法的大侠,能支招吗?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