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班,遇到一“疯狗”,被咬了;虽然同事很护我,可我心里还是受伤了,而且多少对老板有点失望
现在一个朋友公司请人,想拉我过去,可舍不得同事们。我有听您之前的话,非常努力的帮老板,虽然他人很好,可我还是有点怪他,所以很矛盾,想用“疯”字测,该走还是该留?美国早上7点4分;
“痴”字测,若去朋友公司会比这里好吗?时间7点9分,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