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正在买房子(自住),合同已经签署,钱也到位。但是卖方在成交前最后2天找借口取消合同,扣下押金。现在已经找了律师处理此事。我们想要执行合同把房子买下来,不然就拿回押金+因为不按时过户造成的额外费用的补偿(存储家具,律师费,住酒店等等)
测字:挑
时间:美东7月3日,早上2点。
请测:
1. 我们最后是否能够买下这套房子? 如可能,大约何时过户?
2. 如果不能买下,是否可用把押金要回来?如果可以拿回来,何时可以拿到?
3. 因为已经把旧房子卖掉,现在住在朋友处。我们打算去看看别的房子,万一这套房子买不下来,可以买另外一套。不知是否可行?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