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章
这个世界……是否真的有神……
到伦敦的旅游者当然不能漏了牛津街、邦德街这几条伦敦最有名的马路,就像外地人到上海总得逛逛南京路淮海路一样。不过,如果要感受活色生香的伦敦时尚生活,千万别错过附近的几条小马路,像SevenDials,CarnabyStreet等。那里众多的个性小店,餐厅酒吧,电影院,以及著名的皇家歌剧院等许多剧院,会让你以为自己已是半个伦敦人,怡然自得地享受着这地道的伦敦时尚氛围。
拐进一条小路,眼前是很多颜色鲜艳大胆的房子,墙上刷着宝蓝、明黄、洋红的涂料,两旁很多的餐馆、酒吧和小店,颇似上海的泰康路。路口的拐角是一家花店,门面不是很大,但微敞的门配合颜色明亮花纹精致的纱帘让人很有推开它的欲望。
今天是圣诞节,店里的客人不多。
于是当店门被粗暴的推开后,店里懒洋洋的招待生们全都精神振奋的抬起头渴望的看向来人。
刚一进门就被店员们以诡异的眼神投以无限期待的大汉怔了下,随即他们立刻收回视线恢复原本的一脸无害状努力让大汉自在的没直接打开门奔出去。
最近几周出现了连环抢劫案,罪犯似乎对便利店花店咖啡店情有独衷,导致这附近的商店一到傍晚就准时打烊……恩,除了眼前这家。
大汉高大的身子在鲜花中穿行,店里的花品种繁多,许多甚至都叫不上名字。他努力将视线集中在花上,但背后仿佛一直被无数双眼睛窥视一般,周身的毛孔无法控制的战栗。
他终于忍不住的猛一回头,只见身后空无一人……不远处店员们也不像其他商店一般围过来介绍推销,他这才发现这家店的店员们面孔都意外的美丽精致。他们或坐或卧,慵懒的仿佛是一幅鲜艳静止的油画。
他开始觉得这家店透着些古怪,犹豫着该不该就这么出去。
“嘻嘻……可以吃吗?可以吃吗?”
一个阴滑的童音滑过耳边。他悚然一惊,抬眼看去却依然没看见人影。
“你也太不挑了,一看就知道这肉质不好,吃了会闹肚子……”
“我饿了,饿了……”
“还吃,你该减肥了,该减肥!”
“我饿,我饿!”
始终都没看见人影,他开始害怕了,哆嗦着脚小心往门口方向移动。
“呀~他要走了,肉要走了!”
“嘻嘻……我的肉,不准走……”
“哎哟,快到嘴的肥肉想飞咯。”
“别想走,我要看肉质,肉质!”
他闻言更是慌得往门口逃去,但在经过柜台的刹那他脚下突然被重重拌了一下,还没待他反应过来他胸前厚厚的衣服突然从中间绷裂,顷刻间光裸的胸膛就曝露在冰冷的空气中……
他要被吃了吗……
“天呐!是胸毛!胸毛!!!”
一股巨大的力道将他被扒开的衣服重新抓掩回胸前,那力气大得甚至将他背后的衣服都绷开全部严严实实的遮在胸上!
“啊啊,胸毛 ,我讨厌胸毛……”
“还是东方人好,口感够Q有嚼劲,最重要的一点是:没有胸毛!!!”
“恩恩~我讨厌胸毛,讨厌胸毛……”
大汉手脚俱全惊魂未定的低头看着被遮得严严实实的胸部,半天没反应过来。
“先生,你还站的起来吗?”
软软的女音响起,眼前的小LOLI雪颊乌发,笑起来嘴边露出一对浅浅的梨涡,分外可爱。可是当这张可爱的小脸出现在这种时刻不由弥漫着一股说不出的诡异。
她见他没有答腔而是充满惶恐警戒的盯着她时,嘴角一扬勾起一个可爱的笑容,“你放心,我是素食主义者。”
……他更不放心了。
他想,他需要更多的胸毛……很需要。
“看来是惊吓过度……算了,难得今天心情不错,我送你出门吧。”
看起来纤细柔弱的小LOLI单手将高出她一大截将近190公分的壮硕大汉提起,一阵天旋地转之后他就发现自己正站在花店门口,小LOLI正脸不红气不喘的朝他伸出手,“搬运费。”
“……”
“想赖帐么?”她眯起眼,细瘦的小手从他破烂的衣袋中抽出纯金属打火机轻轻一握拳,再摊开手时她歪着小脸将手中的金属碎块乖巧的递到他面前,可爱得让他胆战心惊手脚哆嗦。
幸福啊……
她摸摸鼓鼓的钱包心满意足的走在街头,买了大把圣诞大餐的食材再努力腾出一只手提着棵一人高的圣诞树,她捧着高得几乎快遮住她的视线的战利品无视路人们的惊骇眼神专心往回去的路上走。
街上的行人多是情侣或是家庭成员,她边看着路边橱窗里的展示品边慢悠悠的踱步。
对街有一个华裔老人正站在商店门口,似乎刚从里面出来。他的身边围绕着3个孩子,最大的一个约莫15,6岁,他们簇拥着老人闹腾着往下一家商店走去……
“爷爷?爷爷你在看什么?”
最小的孙子奶声奶气的问道,拉着老人的衣袖努力吸引突然呆怔住的老人的注意力。
老人不说话,只是怔怔的看着对面活似移动小山的少女,耸搭下垂的眼角渐渐发红湿润,嘶声喃喃着,“……阿姐……”
少女察觉到老人的眼神,在视线与老人相接的刹那她震了一下,抿着嘴随即抱着那堆小山高的东西急匆匆地转身快步离开。
“阿姐!”
老人蹒跚着往她的方向追去,3个孙子不明所以,忙也匆匆地跟上他。刚过了一个拐角,那醒目的纤细身影竟仿佛消失了般,完全不见踪影……
老人跄踉几步站在宽阔的街道上,老泪纵横,“阿姐——”
“阿姐——”
呐。
阿弟……
我还好好的,四肢俱全一尾活龙。
所以……不要再等待也不要再寻找了。
阿姐很幸福……真的,很幸福。
故事发生在1966年,伦敦。
那时候的她还是个16岁的花季少女,人生中最大的烦恼就是……恩,名字。
她姓金,有个嗜财如命的阿爸,所以……所以可以想象他的命名水准。没错,她的全名就叫做——金元宝!
因为这个名字,她整个童年都在同住唐人街的玩伴们的嘲笑声中度过。在几次强烈要求阿爸改名未果之后,她无比坚决的要求所有人都叫她“阿宝”,绝对禁止任何人叫她的名字。
值得安慰的是,家里不止她一个人有着悲惨的名字。
她的阿弟叫金况,小妹叫金姗,金山金矿金元宝……阿爸,可以请你含蓄点吗,很丢脸耶。
现在是七月,她摸摸手中的玉镯郁闷的待在家里。
听阿爸说她是在6月6日6点出生的,在基督文化里,666这个数字很不祥。《圣经》中记载,有只代表着魔鬼的野兽额头上印有666的标记,而魔鬼追随者的额头或右手也将印有代表魔鬼的“666”作为记号……瞎扯谈!她和阿爸都嗤之以鼻,阿爸说如果在中国,6表示顺,正所谓“六六大顺”。
但那时奶奶却还是忧心忡忡的在她腕上套了这个玉镯,据说是祖上传下来的,驱邪避凶的能力很是了得。
奶奶祖上在北方是有名的灵媒世家,爷爷是个军阀,据说那时爷爷在大街上见到奶奶后惊为天人,当街把奶奶虏走做了他的姨太太。几年后爷爷在军阀混战中被暗杀了,为了躲避正室的迫害奶奶就带着年幼的阿爸连夜搭船横渡海外……
小时候奶奶常对着她和阿弟描绘那个遥远的东方国度,由于阿爸已经在这里扎根,奶奶也只能留在伦敦思念着遥远的故乡。
奶奶死后,她和阿弟悄悄收集着中国的资料相互约好了长大后一定要去看看中国。
可惜……后来,她再也没有机会长大。
“阿姐,我们去玩吧!去玩吧!家里好无聊。”金况趴在阿宝面前努力怂恿。
阿宝摇摇头,“现在是七月,还是等鬼月过了再出门吧。”
“怕什么,怕什么。阿爸不是都出门了吗?我们也出去嘛。”
“那是因为他们是大人,现在都下午了,小孩子出门很容易被冲撞。”
“怎么跟奶奶一样,那叫迷信。再说了,我已经13岁了哪里是小孩子!”金况抬头挺胸把小胸脯拍的“啪啪”响。
“不行啦,等阿爸回来小心被他竹笋炒肉丝,到时候我可不帮你……”话虽如此,但阿宝心里已经开始有些动摇。
“去嘛,去嘛!”金况小心的察言观色,见她有了点动摇迹象忙卖力地煽风点火,“去嘛去嘛,大不了……大不了被阿爸发现了罪名就都由我顶。”
“这个……”她大幅度的动摇了。
“不管了,我先出去了,我在外头等你!”金况一阵风似的打开门出去。
“哎,阿弟,等等我!” 阿宝忙也出了门跟着追了出去。
他们一家住在唐人街(中国城)的西面,唐人街范围并不大,依次有三个高高的牌坊,一条大街,几条横街。这里属于粤派,街道和香港或广州的小街没什么区别,人们讲的也多是广东话,餐馆也多是粤菜馆。
姐弟俩猫着腰穿过喧闹的人潮小心避开沿途店面的熟人,一路小跑的出了唐人街。
“阿姐,我们今天去哪玩。”
“去唐宁街附近逛逛?”她牵着弟弟的手走在繁华的大街上,唐人街不大但占的却是正宗黄金地段,离白金汉宫和唐宁街都不远。
“都玩了好几次,腻味了。”
“嘿嘿,看我的!”金况神秘一笑,早有预谋地拉着她的手在几条巷子小道上绕来绕去,在她眼睛发花的时候他猛然停住,“你看!”
一棵树,确切的说是一棵苹果树,立在一个陌生的庭院里。
她看着弟弟献宝的神情,犹豫道,“不好吧……”
“没关系,上次我来时都没人发现,很安全。我们从侧门偷溜进去,那没什么人看守。”他熟门熟路一脸垂涎的样子让她很想打爆他的头。
“做什么饿死鬼投胎的样子,这苹果又不是什么稀罕物。”阿爸又没有饿着他。
“这就是男人和女人的区别,自己辛苦弄到的劳动果实才是真正的美味啊。”虽然现在的苹果还青涩着就是。
“……”
最终她还是依了阿弟,乖乖到树下替他放风。阿弟是家里唯一的男丁,又是她的宝贝弟弟,她不依他谁依?
姐弟俩一个在树上一个在树下的猫了几个钟头,在日头快沉到西边时她才硬拉着依依不舍的弟弟往回去的路上走。
“走快点,已经黄昏了。阿爸快回来了。”
“好嘛好嘛,阿姐,我们下次再来玩。”他意犹未尽的拉着姐姐的手央求。
她摸摸弟弟的头,“好呀,不过下次要早点出来。”早点出来就可以让弟弟玩得更尽兴了。
“恩!”他提着手中的战利品兴奋的挥舞。
这次出门前他就预先准备好一个小布包,回家时将吃剩的苹果往包里一塞,到家后藏在房间里还可以和阿姐再吃几天。
“小谗鬼。”她偏头温柔地看着弟弟蹦蹦跳跳的身影……
事情——就在这一刻发生了变化
那布包突然毫无预警地裂开,伴随挥舞的力道包里的苹果全被挥出了人行道……
“我的苹果!”阿弟追着苹果不自觉跑上了车行道。
毫无悬念的,此刻拐角正开来一辆急弛的轿车往他的方向而去——
一切都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她从不知道原本是运动白痴的自己竟能跑的那么快,那么快……
重重地一声闷响夹杂着长长的刺耳刹车声,她被车头高高地撞起而后左半边身子先着地,在触地时发出一阵令人牙酸的“咯咯”声……
她只来得及看见司机惊惶的脸,耳边听见阿弟凄然的哭叫着。
“阿姐——”
耳朵渐渐地听不见任何声音,她静静地躺在地上,最后的视线定格在血红的天空,那血色的黄昏红得如此不详……
死去的奶奶曾对她说过,黄昏,是逢魔时刻。
据说,时空交错的瞬间即为逢魔时刻。届时,世间万物皆处于混沌状态,地狱中的妖魔亦会现身人界。当人在日落黄昏时看到血红的天空,会被欲望控制,然后……百鬼会在这个时候出现,迎接新同伴。
……意识渐渐地消散,她心中在此刻迸发出强烈的执念。
我不甘心……
我不想死……
不想死……
不想死……
饿,好饿啊……
阿宝睁开眼睛,一股强烈的饥饿感促使她起身觅食,四周黑洞洞地,她迷迷糊糊地感觉家里的床怎么窄小了许多,伸出的手不意触到头顶发现竟然还是封顶的。她略略使力将头顶的盖子移开半坐起身,身上放置的金纸、银纸、库钱全掉落一地,空气中全是浓郁得呛人的香烛香灰味,她张了张嘴正要唤人,喉头一紧,她“啊呸”一声,吐出一个银元?
饿死了饿死了,可此刻混沌的脑袋也清楚地告诉她再饿也不能拿银元当饭吃。
饭呢,饭呢……
阿珍婶将在灵堂前哭倒几次的金嫂和金叔搀到房里休息,2个小辈也被劝到弄堂里吃完晚饭再守灵。大家做街坊做了几十年,两家的孩子都是大家从小看到大的。可怜哟,阿宝小小年纪就这么去了,白发人送黑发人叫她阿爸阿妈怎么受得了哇。
她站着灵堂前抹着泪不盛唏嘘……眼角一闪,她忽然发现原本放在供桌上的“倒头饭”不见了!
她心里有些发毛,向前几步之后发现原本紧盖着的棺木也开了一半……
她揪着衣服,难不成是……诈,诈,诈尸了?!
棺材盖突然动了动,而后,一只细瘦的小手从里面伸了出来——
“来……来,来人啊……”她抖动着嘴小声叫道。
棺材盖再动了动,一颗头从棺材里探出……
“来,来人啊!”人的潜力是无穷的,从来都是轻声细语的阿珍婶蓦地发出高分贝地尖叫,“来人呐!诈尸啦!阿宝诈尸啦!!”
众人立刻哗啦啦以光速奔回灵堂前,金妈妈和金爸爸眼泛泪光地冲在最前端。
“阿宝啊,你还有什么心愿未了,跟阿爸说,阿爸一定做到!”
阿宝摸摸鼻子,迷迷糊糊地还没反应过来。她将一直背在身后的左手伸出来,那手上赫然捏着一只被舔地干干净净的空碗——
“阿爸,再来一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