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眉深浅2009-08-11 20:08:45
  鬼差 作者:十七

  初入地府

  我是一个鬼差。
  严格来说,我还不是正式的鬼差。
  我是一个刚通过培训,正在试用期的鬼差。培训了三个月,由于上课时常走神,我对于是否能当个称职的鬼差,还抱有很大的疑问。幸好鬼头大哥告诉我,地府每天要接收上万死魂,如果我不行,还有很多人替补,所以不用有太大压力。
  这个,大概是地府特有的安慰方式吧。
  生前的我很是平凡,高中没有考上,中专毕业就踏上工作岗位,是偌大厂房里一个小小的螺丝钉。这个螺丝钉,十年如一日,做着贴产品标签的活,请假的日子屈指可数,单调的两点一线,相亲过几次,终究还是没有人看上我。于是,在一次意外中,我结束了刚满二十九岁的生命,丢下了高堂老母,独自来到地府。
  刚来时真以为是穿越时空了,因为那次意外太过惨烈,把我的魂魄打散,好久没回过神,醒来时看到自己躺在琉璃瓦做屋顶的木屋中,层层叠叠的白纱围绕,竹椅上放着一套轻纱霓裳,明显不是和我一个时代的。
  在心中几番思量后,我开始觉得,自己一定是“穿”了,不愧是穿越,越平凡的越容易穿,像我这种平凡到家的,随便怎么样也不应该英年早逝,应该在另一个时空,做一番伟大的事业,让帅哥靓仔都爱上我,才能辉煌地终老。
  所以,当鬼头大哥走进木屋时,我装作很茫然地看着他,第一句话就是:“你是谁?我好像失去记忆了。”穿越中最俗烂,也是最必须的就是:失忆。
  这是一切的开始,可惜不是我的开始,我没有穿越,我也真的死了。
  鬼头大哥看看我,真的真的很茫然地道:“不会啊,你不是还没喝孟婆汤嘛?”
  “孟婆汤?在人间也能喝到孟婆汤吗?”我问。
  “在人间当然喝不到,可是你在地府啊。”他答得理所当然。
  “地府?我不是穿越了吗?”我一脸诧异。
  他终于知道我们之间的“代沟”在哪了,露出一抹了然的笑意,他答道,“这里不是古代,你也没有穿越,你只是死了,按照正常程序,进入地府而已。”
  我目瞪口呆。我真的死了?
  他不以为意,悠哉地从长衫袖袋中取出一包香烟,用打火机点起烟后对我抱怨,“自从阎王大人迷上唐朝建筑风格后,全地府的建筑都变成这样了,我穿长衫也是为了讨上司的欢心。”
  他还安慰我道,“你放心,你绝对不是第一个以为是‘穿越’的人,这二十一世纪带来的死魂,三十岁以下的女人,十个有八个以为是‘穿越’了。要不是你刚才提了,我还真忘了你也是二十一世纪来的。”
  我真的是死了,虽然当时糗得我连再死一次的心都有了。
  ××××
  换下死时穿的衬衫牛仔裤,我换上一身唐装,没有穿那轻纱霓裳,因为看着穿法似乎很繁复,所以让鬼头大哥弄了件长衫来穿。
  期间,我问鬼头大哥,“我什么时候可以去投胎?”
  鬼头大哥神秘一笑,说,“这个不急,我还有要事和你商量,先逛逛地府再谈。”
  走出木屋,才发现天空果然是一片灰蒙蒙的,和平常的那种黄昏不同,鬼头大哥告诉我,想在地府里看见晴天,就和在人间看到太阳从西边升起的几率是一样的,他还听说,在天府,日日都是晴天。
  我对天府或晴天没有多大希冀,准确来说,我一直是一个浑浑噩噩的人,对任何事物,都没有太高要求。更何况,我还没有完全从死亡的震撼中摆脱出来,至少有生之年从未预料会如此干净利落地结束了性命,好像不过是出了次远门,地点是地府罢了。
  地府的街道果然与唐朝一般,走出木屋林立的居民区,便是繁忙的街道,各式人来人往,完全和人间无异,我又有了一种穿越到唐朝的感觉,不过那些人手上的手机又提醒我,这里不是人间。
  “不是人人都喜欢手机的。”鬼头大哥相当厌恶地看着一个男人手上的iphone,“只有从古代来的乡巴佬死魂才喜欢手机,我们现代的死魂都用法术联系,谁用手机!哼!”
  我们现代的死魂?看来鬼头大哥和我的年代不远,老乡见老乡,应该惺惺相惜,我又有些走神了。
  “法术是什么?”我问他,哈利波特拥有的那种吗?
  “就是……”他伸出手,食指朝天,一窜小小的火苗在指尖窜动。“随心所欲地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我惊为天人,不用咒语,不用手势,如此“纯天然”,不禁让我对法术万分敬仰。鬼头大哥在我眼中,顿时从一个面貌平凡,身材中等的年轻人升格成身怀法术的绝世高人。
  后来我才知道,那些用手机联系的,也是通过法术,只是他们从古代来,没用过手机,觉得新鲜,就用法术造了一个,而这种法术,比鬼头大哥演示的,要高深得多。换言之,鬼头大哥对他们的歧视,就如城市人对乡下人的歧视,是没有根据,且带有偏见的。
  我随他在街道上走了一段,发觉这街道还真的不是普通的长,看不见尽头,偶尔有些酒楼、广场,基本上没有商店,可能是因为地府也没什么东西需要买卖,最多的就是居民区。
  鬼头大哥带我进入一家酒楼,酒楼的名字很特别,叫“升棺酒楼”。不过这已经是我看到过的酒楼名字中,比较好听的了,前面路过的酒楼叫“饿死酒楼”,似乎生意很好。
  “‘饿死酒楼’一向客满,毕竟饿死的人最多了,大家都是一个死法,能聚在一处也是一种缘分。”鬼头大哥稍稍跟我解释了一下,“‘升棺酒楼’也不错,就是有时会遇上上司,你看坐在角落的那个,就是我的顶头上司。”
  我回头瞄了那人一眼,穿着一席白衣,看上去和鬼头大哥一样,很平凡的样子,没什么特别的。
  店里的伙计皆身着麻布衣裳,利落地端上一壶清酒,我暗自松了口气,还真的怕他端上来的是些什么蛇虫鼠蚁之类,电视上面鬼吃的东西。
  鬼头大哥帮我倒了一杯,他自己也倒了一杯,我好奇地抿了一口,甜甜的,好像果汁。
  “这不是酒吗?”我问他。
  “不是,你想喝什么,它就会变成什么味道。”他自己一饮而尽,“我的是威士忌。”
  我想了想,再喝了一口,果然是葡萄酒的味道。“我需要喝水吗?我的意思是,我不是死了吗?”
  “死是死了,水对我们来说没什么用处,喝进肠胃也会马上消失,所以只是一种喝的乐趣而已。”他再为自己倒了一杯,“好像我生前喜欢吸烟喝酒,后来因为病入膏肓,不得不都戒了,现在死了,我什么顾虑也没有了。”
  这么说来,死了似乎还挺好的。我刚这么想着,却听他喃喃自语,“早知道死后可以吸个够,喝个够,活着的时候就应该早早戒了,没准还能多活几年。”
  鬼头大哥在生前应该有放不下的人吧,我不自觉想起我妈,无法想象一直相依为命的女儿一旦去世,对她而言是个多大的打击,默默地再喝了一口,苦涩的啤酒味。
  “不说这个了,”鬼头大哥一甩手,做了个抛却烦恼的样子,兴致勃勃地跟我介绍,“这‘升棺酒楼’啊,是我们地府里面排名第三的酒楼了,一个酒楼好不好,就看他背后老板的法术高不高,越是高深的法术,做出来的酒菜越是符合客人的胃口。你别看‘饿死酒楼’的人最多,其实酒菜可一点都不如这儿。”
  我有些麻木地点点头,表示知道了,心里却有点糊涂,难道死了的人,都在地府里过日子,没有去投胎的?那地府得有多少人?
  他看出了我的疑问,“当然,大部分的死魂都去投胎了,而且死魂不止指人的灵魂,还指各种生灵死后的灵魂,应该说每天千万个死魂中,只有极少数会被留下来,而你,就是被留下来的。”
  “留下来?留下来做什么?”我发现鬼头大哥那平凡黝黑的脸上竟然也浮现出了一丝光彩,好像将死之人的回光返照一样。
  他神秘地凑近我,吐出几个字,“做-鬼-差。”
  鬼差?

  入职培训

  鬼差,照鬼头大哥的说法,就是地府中的百姓,也是最平凡的一种官职。
  在地府,是不会有死魂的,死魂都在枉死城里等着判罪或投胎。在地府的,都是为官的。而鬼差,相当于九品芝麻官手下干杂务的差役,也就是说,官已经小到不能再小了。
  而在鬼头大哥看来,显然,从死魂到鬼差,绝对是麻雀变凤凰,一个质的飞越。
  “鬼差要做什么呢?”虽然他说了很多关于鬼差的地位,在死魂中是多么多么的无以伦比,但我还是不太清楚,鬼差是干什么的。
  “鬼差的工作很轻松,就是定魂罢了。”对于工作内容,他却只有轻描淡写的一句,“在鬼吏到来之前,要把死魂定在尸体上,省的飘出去乱晃,扰乱人间。”
  “我以为收魂是牛头马面的工作。” 我回想了一下,鬼差好像是运送魂魄的吧,但真实情况是怎样,估计也只有到了地府才清楚。
  “非也,非也。”他摆摆手,“首先,不管是牛头马面还是黑白无常都是人间传说,其实不过就是鬼吏。其次,世上死魂那么多,鬼吏怎么抓得过来,尤其是人类的死魂,一不小心,飘远了,很难追回来,还会为祸旁人。这时就需要鬼差,把人类的死魂定住,他们才能优哉游哉地收魂啊。”
  敢情只是为了减轻鬼吏的工作量,那不就是鬼吏的助手嘛。“为什么选中我?”难道有什么抽签形式,我正好抽到了?
  “因为你,安分守己。”鬼头大哥看我的眼神非常让我毛骨悚然,简直是对我很满意。
  “安分守己?”这是什么意思?
  “安分守己地过日子,十年都在一家厂,一个工作岗位,做着同一件事情,没有调动,没有搬家,没有休假,十年中的每一天,基本上都重复得一模一样。”
  听上去——很悲哀的人生。“这是优点吗?”
  “当然!”鬼头大哥欣慰地拍拍我的肩膀,“你可是我千挑万选的,我等你很久了。”
  我汗毛竖起,等我死吗?“为什么?”
  没理会我的诡异眼神,他继续道,“因为,鬼差任期一百年,但是已经很久很久,应该说是从没有人,能做满一百年,我期待你可以破这个记录。”
  “从没有人做满?”
  “不错,跳槽率百分之百。”他很悲痛地承认。
  死魂是不会出汗的,我觉得如果能出汗的话,我应该在冒冷汗了。“我……可不可以不做?”
  “可以。”他这两个字吐得咬牙切齿。“地府最不缺的,就是死魂了,你不做,自有其他死魂可以做,你可以选择去投胎,但是,你真的不想做吗?”
  “做了,有什么好处?我是说除了比死魂地位更崇高以外的其他好处。”
  鬼头大哥想了想,眼中闪过类似狡诈的光芒,“鬼差可以重返人间,而且和鬼吏不同,一般人能看到他们。”
  能重返人间?
  我愣愣地低语,母亲那形容憔悴的脸浮现在我脑中,她还好吗?“能在人间行走?”
  “不错。”他拍胸脯保证。
  “平常人能看得到我?”
  “当然。”
  “好的,我答应你,我当鬼差。”
  我想回去,就是远远看一眼也好,看她过的如何。因为她是我在世上唯一放不下的亲人。
  “太好了!”鬼头大哥跳了起来,高兴得忘乎所以。
  我面前突然出现一张合约,他一把抓起我右手大拇指,往合约右下角一摁,一个红色指印浮现纸上。“就这么说定了。”
  我茫然地抬头看鬼头大哥,发现他变得异常年轻异常高大,这种超乎寻常的兴奋让我有种被骗的不详预感。
  ×××
  鬼差的培训课程历时三个月,其中不包括一个月的实习期,培训地点在黄泉大道321号的府邸中。第一个月教地府条规,第二个月教法术修炼,第三个月教定魂注意事项,课程是循环开班的,也就是说,随时都有刚招募的死魂加入进来,大致保持在十五人之间,算是小班教学。
  和我一起加入的,有三个死魂,是鬼头大哥前几日招揽进来的。
  说起这,必须要交代一下,鬼头大哥原名姓吴,别人都叫他“吴鬼头”,因为我没见过其他鬼头,所以还是叫他鬼头大哥。鬼头和鬼差一样是种职务,职务内容和现代的猎头比较相像,就是从千万死魂中,选择有潜质的人担当地府相应的职务。
  鬼头大哥是负责鬼差的招募工作,可算是这个职务中招募档次最低的,任期三十年,据说三十年后,他就可以招募职务较高的,比如鬼吏、鬼使、长计、判官之类,也算是一种升迁吧。
  于是,我傻傻地问鬼头大哥,“鬼差任期满以后,升作什么?”
  他愣了好半晌,似乎是从没考虑过这个问题,“不清楚,从没人做满过,久而久之,大家也不关心这个了,估计前任鬼头也不知道。”
  我万分郁闷,从此不再踏入“升棺酒楼”。
  另三个死魂中,第一个叫白晓筱,是湖北人,三十七岁病逝,性格比较爽朗,生前被病给拖累得闷坏了,现在对什么都比较好奇,想当鬼差试试,再考虑投胎的事;第二个叫汤琪,是上上世纪的八旗子弟兵,年纪轻轻就死在鸦片战争的战场上,幸好没杀过人就死了,否则一早被抓去枉死城审判了,他没当过官,只是小兵一名,被鬼头大哥的“鬼差也是官”给骗进来;第三个叫朱骏,清朝人,高龄八十老死,自称活累了,也活够了,当鬼差歇息几年,再去投胎。
  我们四个同期培训,不免平时搭搭话,聊聊天,最有趣的是和白晓筱一起向另两人介绍现代先进生活,唬得他们一惊一诧,直觉得我和晓筱根本是来自外太空的。
  法术的修炼并没有我原本想象的那么艰涩,基本可以总结为五个字:心静自然成。不像练武功,不需要内力,却似佛法,练就心平气和,靠无欲无求地打坐,精进法术。教导的是位高级鬼头,姓张,他说这也需要天分,并着重强调了吴鬼头是他教过的最没有天分的一号人物,因为他浮躁,贪欲过甚,狡诈成性。对此我心有戚戚焉。
  直到第三个月,我才恍然明白,鬼头大哥那时绝对是忽悠我来着的,我根本不可能再见到我的母亲。因为“定魂注意事项”中写到,虽然鬼差在几个平行时空中,有一定范围的选择权,但是明令禁止鬼差去他(她)死时前后一百年间的时空,以免鬼差假公济私,感情用事,破坏天法命数。
  我再也不可能回到那个时空的二十一世纪了。
  得知这点,我怒过,怨过,还踹了鬼头大哥一脚,最终和白晓筱一起抱头痛哭,虽然再也流不出晶莹的眼泪,她再也见不到她女儿,而我再也见不到我母亲。
  直到此刻,我才真正意识到,自己已不在人世了。原以为不过是换了个方式,继续在人间晃悠,但是燕掠水面,不可能无痕,我已经真正成为过去式了。

  鬼差工作

  我的实习地点被安排在明朝永历年间,篡位已经结束,是一段较为太平的日子。据鬼头大哥说,这么清闲的实习地点,还是他帮我争取来的。如实习通过,我将会在这个朝代工作五年,五年后何去何从,凭我自己选择。
  实习期三个月,鬼使为我开通了通往明朝路,这条路在这几年间,将对我开启。
  鬼使姓丁,是我遇到的第一个鬼使,但印象最深。我觉得这世上,应该不会有比他更不热爱自己工作的人了。他那敷衍的样子,摆明是让我哪凉快就闪哪去,后来听鬼头大哥说他不久就去投胎了,贿赂了判官让他投入畜牲道做了只树獭,我深觉很适合他,
  明朝的定魂媒介是把扇子,据“定魂注意事项”中说,定魂媒介会随不同朝代更替,汉代是竹简,唐代是丝帕,宋代是书籍,明朝则是扇子……到了现代,则简单得多,人人一部手机,搞定!
  扇子一面空白,一面山水,空白一面每日在子时会显示第二天所要定的死魂姓名,死亡时间,死亡地点,死亡原因等四项。如要收的死魂人数过多,则字就小一些,行间略挤一下,后来有次为了看清写了些什么,我特地回地府搞了个放大镜,那天,我定了五十七个魂。
  谁说明朝清闲来着的?
  “定魂注意事项”中有很多条条框框,但被白晓筱总结提炼了一下,重要的只有几条:
  1、鬼差在人或生灵的眼中,无名字,无面容的,即是无法让任何人记住他(她)的名字或面容,并无法给予凡人任何事物。
  2、鬼差没有薪资,随身一个百宝囊,囊中有当期货币供使用。(明朝的当期货币是一两银子,囊中永远只有一两银子,足够衣食住行,且取之不尽。)
  3、如定魂失败,则需通知地府鬼吏,将此死魂列入追魂通缉令上。
  我第一个定魂的,是个老死的员外,油肠满肚,在他死魂即将出窍之时,我用扇尖轻点,魂魄立刻安定在他体内,静候鬼吏勾魂。
  这是我头回见到灵魂出窍,那白色的晶莹的透明的魂体让我觉得死亡似乎也变成一种浪漫。我父亲是在我八岁过世的,在灵堂上,我的手指悄悄触摸那僵硬的躯体,好像块冰冷的石头,无法带来任何温暖或美感。因此,很长一段时间,死亡在我的眼里,都是带着恐怖,甚至是带着厌恶感的,觉得死亡是一种极端霸道蛮横的丑化。
  那抹透明飘忽的魂魄却让我觉得,无论在生前是如何酒肉肚肠,如何不堪入目,死后却可以化成轻烟缕缕,未尝不是一种解脱的华丽。现在的我,也不过是一缕幽魂,却是一抹能碰触到人间花草,欣赏青山美景的幽魂,这也不可谓不是一种重生。
  鬼头大哥若知道我对于定魂有如此罗曼蒂克的遐想,不知道会不会老怀安慰。
  当时的我以为,这就是鬼差工作的全部。
  ×××
  严格来说,鬼差只能算是一个死亡的见证者,见证一个生命的离去,安抚他(她)的灵魂,和此人何时死,怎么死,全无干系。但有时生命的离去,却让我无法接受。
  在指定时辰,我用法术瞬间转移到淮安街道上,这是我仅学会的一个法术,鬼差的入门必修法术。街上的百姓当然有看到我从天而降的,一度以为奇观,不过他们记不住我的容貌,尖叫一声走开两步,立马便淡忘了此事。
  人生在世,给人的印象竟不过是名字和面容,想想也觉得无趣。
  在仔细比对街上的行人后,我不可置信地发现,这次的定魂对象,竟然是个小女孩。
  苏红,永乐十年六月初八午时三刻,淮安府盐城东大街南,饿死。
  那是盘缩在街角的五岁女孩,凌乱头发,黝黑小脸,褴褛衣裳,斜倚着一旁的男孩,那瘦小男孩也不过七岁左右。街上其他乞丐也不是没有,但只有这女孩情况最糟,两颊凹陷,眼睛突出,眼神涣散迷蒙,四肢瘦骨如柴,若不是男孩抱着她,她早就瘫倒在地,她明显已入弥留之际。
  我上前,蹲在他们面前。扇面上显示,我今天将在淮阳定三个饿死的死魂,她是我定的第二个魂。先前一个是风烛残年的老人,也算是油尽灯枯。但她还是个孩子,应上幼儿园的年龄,今日却成了她的死忌。
  一只小手抓上我的裙摆,是那男孩。他抬头死死盯着我,眼眸绝望空茫,却仍闪烁一丝希望,“您行行好,给我妹妹吃点东西吧,她……她快饿死了。”
  他以凡人之身,自然看不清我的面容,但相貌如何在他看来并不重要,他只是执著地想找个人,找个人来救他妹妹,那人只需有丝毫慈悲之心,便必会救人一命,他相信定有这么个人,没有放弃,这可能就是他比他妹妹撑的更久的原因。
  我脑中一片空白,凭着一时冲动,我转身找了家馒头店,从锦囊中拿那一两银子,换了十个馒头和一碗清水,没来得及拿找银,就走回去递给那小男孩,帮他扶起女孩,喂食她馒头。
  女孩昏迷不醒,他撬开她干燥的嘴唇,倒了些清水进去,将馒头撕成小块,不顾自己的饥饿狼狈,死命地将小块塞进她嘴里。女孩大概也是回光返照,居然清醒了些,懂得吞食口中的馒头,用最后的气力挽救自己的生命。一个塞一个吞,转眼间,四个馒头就这么被她吃下去了。
  男孩脸上这才显出一丝放松,紧绷神经也松弛下来,搂住怀中小妹,嘴角露出一抹笑容。
  我也松了一口气,我一直是个心很软的人,以前在路上看到乞丐,都忍不住会给他点钱,而与现代乞丐不同的是,古代乞丐大都不是无病呻吟,而是真的会饿死,对他们而言,人的一念之间便可决定他们的生死。
  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作为一个鬼差,竟然救了已写在阎王册上的人,我想,我这个鬼差估计也做不长了,当了三天就离任,我恐怕不会创下任期最长的,而是创下任期最短的吧,届时鬼头大哥的脸色必定很精彩。
  我不由苦笑,耳边却响起微弱的声音,“哥,我还是好饿。”

  孽缘起因

  “哥,我还饿。”微弱的呻吟发自女孩口中,她干瘪的脸颊依旧不带有一丝血色,瞳孔似乎更加涣散了,她嘴唇上尚沾有些许馒头屑。
  我和男孩对视一眼,顾不得对方眼中的忧虑,忙继续喂她馒头,看着她努力吞咽,似乎用尽了全身的力量。一些念头隐约在我脑海中闪过,好像久饿之人不能吃太多,但又觉得,真正原因并不在于此。
  当和他一起喂了九个馒头时,我终于懂了,也停下了手,心里很苦涩,呆呆看着男孩喂完十个馒头后,在我们的注视中,她的呼吸越来越微弱,直至停止。
  手腕上的冥表显示午时二刻,她比原定死亡时间少了一刻,那吞咽馒头的气力,耗尽了她身上最后的能量。
  男孩呆愣住了,他还是环抱这那女孩,他可能还没理解死亡的含意,又或者他觉得荒谬,为什么还会死?他不是已经尽力给她吃的了吗?为什么还会死呢?
  等反应过来后,他才抱着女孩尸身失声痛哭。
  鬼差与人或生灵的交集只有定魂罢了,我早该想到,无论给她吃多少馒头和水,都是无用的,都会化为乌有。那馒头,根本就从来没有进入过女孩胃里,她还是饿着的,吃了十个馒头以后,她饿死了。
  突然觉得自己很无聊,很无力,我自以为可以悲天悯人,救人一命,其实不过是为了自己良心好过,做着无用的事,反而拖累她更早过世。本来她或许还能用这一刻时间,看看这世界,看看她哥哥,那一刻时间,对活人来说,有多漫长,这个我懂。
  我跪在地上,面无表情,欲哭无泪。
  鬼差在这人世上,从来都是局外人,旁观者,未曾也不可能参与分毫。
  女孩的死魂飘出躯壳,怜悯地看着她哥哥,她不是恶鬼,她才五岁,能做什么坏事,她会安静地踏上奈何桥,喝了孟婆汤,投胎去下一世,而不是在这里看着亲人悲伤。
  我用扇尖轻点女孩尸身后,女孩恍惚一笑,安静地飘回身体。
  我帮男孩找了处地方埋葬他妹妹,那是溪边柳树下。这是我唯一一次埋葬自己定魂的对象。期间,我第一次看见鬼吏的样子,惨败的脸,平凡的五官和黄色麻衣,他勾出女孩魂魄,混入他身后一串混沌不明的死魂后悄然离开,没看我一眼。
  男孩已经不哭了,他也没有多余的水分可以流出体外,他饿坏了,可惜,我不再妄图去救他,我不愿承受一个又一个失败。
  在去定下一个魂之前,我给男孩留了句话。
  “若你不想死的话,去溪边喝点水,清洗一下,找个好人家,将自己卖身吧。”
  不知道这是不是也是徒劳的,我不再看他倔强的脸,默默离开了。
  ××××
  “鬼头大哥,如果……我是说如果那时,我给路人钱,让他买馒头给那小女孩吃,她还会饿死吗?”在那次定魂后,我有了两天“假期”,即是那两天我定魂任务很少,我忍不住跑回地府问鬼头大哥。
  “她还是会死,只要是和你有关的赠予,都是无效的。”更何况这种“赠予”,直接会导致命数变化,绝对是不被允许的。
  我泄气不已。
  “别想那些有的没的了,你的实习期才过了几天,你悠着点吧。”鬼头大哥漫不经心地翻着明日的死魂册,挑选有潜质成为鬼差的死魂。这是只有他才能看的名录,在我眼中,那本册子根本都是一堆白纸,这就是地府严格的工作分割,不是你工作范围内的,你没有权限知道。
  “她被选中当鬼差了吗?”我还是念念不忘那女孩。
  “没有,不是每个人都能被选中进入地府的。”鬼头大哥向我解释。“她才五岁,完全没有人生阅历,等于一张白纸,只能去迎接新的生命。”
  一般能进地府为官的,都应有些特殊地方,比如我的“安分守己”,白晓筱的“好奇心”,汤琪的“为官欲”,朱骏的“厌世情结”,都是在同性格中出类拔萃的。而其他的一些官位,比如判官,则首选在人间有为官经验且明察秋毫者,比如包拯,比如狄仁杰;鬼吏则会选些生前冷酷无情铁石心肠的。鬼头大哥生前便是做猎头公司的,也算是干回老本行。
  “以前我选鬼差啊,专门选那些能力超强,出类拔萃的精英分子,为跟其他鬼头争这些精英分子,争得头破血流。结果呢,连续几年业绩都不理想,这些死魂不是不肯做鬼差,就是没做几年就被挖角做长计什么的,或投胎去了。”他一脸惋惜,“这次我也看走眼了,没想到老朱那么不禁吓,才三天就投胎去了。”
  “老朱”是指朱骏,他是八十岁过世,按道理大家都应该叫他“老朱”,但外表看上去,他还是二十七、八岁的样子。鬼头大哥说死魂的外表年龄没有规定,一般是死魂生前最希望停留的年龄。我则是十七八岁的样子,那年刚中专毕业,对一切还充满憧憬与梦想。
  “什么不禁吓?”
  “他去了二十世纪,正巧碰到了文化大革命,没三天就说看不懂,受不了,投胎去了。”
  我无语。他是儒家文化熏陶出来的,可能让他接受,是难了点。
  这么算来,我那前后一百年似乎把文化大革命给包括了,还包括了两次世界大战,挺值的,最忙的那会儿,都没我的事。
  “别说我不提醒你,虽然你这次没有救人成功,但有些时候,鬼差介入其中的确是可以起死回生,特别是他杀死因时。”他不屑地瞥我一眼,“如果你真救了该死之人,对你对他都没好处。”
  “难道会有刑罚?”已经死了,当然不能再死,只能等刑罚了。
  “你到底有没有认真听‘定魂注意事项’啊?”他翻翻白眼,“到那时,你就去枉死城呆着等宣判吧,而被你救的那个人,不过几个时辰,便会死,而且死的更惨。”
  我摸摸鼻子,决定以后不问凡事,安分做个良好鬼差。
  那时我并不知道,鬼头大哥不是万能的,他不可能知道一切地府定律,其实人的命运是可以被鬼差改变的,在我实习的第三天,我已经改变了。
  那天的扇面本来显示的,应是四个姓名:
  张清,永乐十年六月初八丑时一刻,凤阳府临淮西街角,饿死。
  苏红,永乐十年六月初八午时三刻,淮安府盐城东大街南,饿死。
  顾喆竹,永乐十年六月初八戌时五刻,应天府六合城门外,饿死。
  苏毓,永乐十年六月初八亥时,淮安府盐城东大街南,饿死。
  可到我手上,只剩下了三个,因为那天的鬼差是我,我会在午时遇到苏毓,我的一句话,将会救他一命。这不是故意为之,自然不会落罪,若实在要找个由头,只能说是冥冥注定。
  如天府真有神明,祂必是津津有味地静待我这小小鬼差,自此与苏毓……
  纠、缠、不、清。

  小倩娴淑

  鬼差的职业生涯很无趣,基本上就是按时按刻出现在指定地点,迎接指定人的死亡,偶尔,指定人也会变为两个。
  我无奈地看着眼前两具尸体,如果不是先前看到两人对对方咬牙切齿地嘶吼,我会以为,这两人是一起殉情,因为他们都是被毒死,虽然,中的是对方下的毒。
  “为什么与其要下毒致对方于死地,还不给一纸休书,给双方一个痛快?”我问一旁的小倩。她是来定那个相公的魂的。
  “因为女的红杏出墙,男的不想默默戴绿帽子以后再放她自由。”小倩百无聊赖地用扇子点了点男尸。
  “是吗?”
  “我猜的。”她顽皮一笑。
  小倩原名不叫小倩,但自从做了鬼差以后,她就取名为聂小倩,希望能来个与书生的人鬼未了情。这个想法当然从来都没有得到鬼头大哥的认同,甚至时不时被嘲笑一番。
  在得知我原名和她同姓后,她和我越发亲近,基本每次回地府同出同进,甚至现在连定魂,都象约定好一样,在同一地点。在那么短的时间与另一个人,应该说同事那么亲近,在我生前是不可想象的,我甚至还没有过实习期呐。
  小倩的确是一个快热的人,她找对象的速度也着实让人吃惊,她在这个明朝,有一个暗恋的人,暗恋了三年,而那个被暗恋的人,刚满十七岁。她对此满不在乎,“反正我注定停在二十五岁了,为什么不找个年轻人,慢慢等他长大。”
  小倩生前在二十五岁嫁给了她深爱的男人,但幸福也停留在了二十五岁,去蜜月地点的飞机在空中爆炸,只留下灿烂绚丽的烟火。让她永远保持二十五岁,对她本身就是一种伤痛。
  似乎每个死魂都有一个动人的故事或者是美丽的遗憾,我是反常的平平淡淡,无波无浪,甚至从未对任何人动心,所以我很难理解她的兴致勃勃。
  这天,她带我去看她暗恋的对象,我和她,还有另一个鬼差娴淑,三个坐在东升酒楼二楼,等她的意中人经过。
  娴淑是从宋代来的一抹死魂,相对于我和小倩,她则保守得多,举手投足之间,都是大家闺秀的风范,她甚至还特地为自己绑了小脚。我对于她这种放不开的封建思想不置可否,反正鬼差感觉不到痛,她觉得好看,就让她去绑吧。但小倩觉得她这种是对自我心灵的一种变相折磨,总有一天,她要将她解放出来,虽然她努力了一年,还没有成功过。
  我们点了一桌的菜,三个鬼差合起来有三两,自然要用足。幸好鬼差五感中,味觉还是有的,否则鬼差在世,还有什么乐趣,跳槽率更是要升到百分之二百。
  我抿了一口高粱,好刺激,“小倩,你怎么知道他会来这里?”
  “他是书生,月初月中的时候会和其他书生约在此处赏鉴诗词歌赋,多风雅啊。”
  我笑笑,倒不觉得有什么风雅,反而想起以前看的穿越小说,这个就是穿越中,女主角应该表现背诵诗词的时候了。
  “百无一用是书生。”娴淑淡淡道,声音细小轻微,她每月两次被小倩拖来看“帅哥”,自然对他不具好感。
  小倩翻翻白眼,继续关注窗外。
  不久,就见街的那头有个白衣书生走近,脸倒是白白净净,只是除了这点,我倒是没看出他有其他的特别之处,没有穿越中描述的那种古代一片帅哥的惊艳之感,而且在现代人的眼中,他还偏矮,大约不足一米七,衣着白色麻布,破旧处打了几个补丁,看起来他家境不怎么富裕。
  小倩双眼紧紧胶着在那书生身上,我暗笑,幸好这书生看不清她,否则每次都被这么炙热的眼神注视,恐怕时间一长,还可能留下心理阴影。
  那书生走进酒楼后,就和其他书生会合,他们只点了简单的茶水,却高谈阔论了大半天才走,店小二和掌柜很是看不起这些穷书生,但也无可奈何。
  我饶有兴致地听他们吟诵诗词歌赋,因为不懂这些拽文的,反而倒觉得他们那些有些寒碜的诗词,还蛮适合我的品位的。这就是古人的娱乐活动吧,和我们在KTV里面唱k倒是有异曲同工之妙,同样是一群不专业的人,在做着专业的事。
  “七七,你为何叫七七?”娴淑突然问我,在她看来,女子的姓名若不是什么氏什么氏,便必定应既娴且淑,用数字命名女子,绝对是特立独行的。
  “是不是因为你和武林外传的沈浪有什么关联?”小倩也问。天色已晚,她的书生已经走了多时。
  “当然不是。”我回答,“因为我七月七日出生。”
  娴淑倒抽一口凉气,小倩到底比较了解她,“娴淑,我们那个时代的七月七日和牛郎织女的七月初七是完全不一样的日子。”
  七七,这个听起来很灵巧的名字,一直以来是和我给人的感觉相背,久而久之,大家都习惯叫我“小聂”,而不是“七七”。
  “我的时辰到了,要去定魂了。”娴淑站起身习惯性地抚了抚裙摆,小倩装作没看到,暗自跟我装了个鬼脸。
  我今天没有什么魂可定,还想再赖一会,这街上人来人往,实在有意思。我觉得我有点超然的感觉,因为我不再是为了生存汲汲于世。
  小倩摆了摆手,竟是率先走了。她今天的那位是仇杀,她想早点去看戏。
  娴淑迟疑了一下,转头看我,“七七,你今日能陪我去定魂吗?”
  我一愣,连忙答应,反正我横竖无事。
  她轻轻拉上我的手,转眼间,我便斗转星移,换了个地方。
  我左右一看,笑了出来。
  难怪要拉我来,定魂地点是妓院,还真的是难为娴淑了。
  我握紧娴淑的手,她用法术给我们换了一套男装,可怜我那微薄的法力,不知道何年何月才能达到这水平。
  妓院老鸨上前招呼,她想从我俩脸上看出我们财力如何,但横看竖看也看不清,只能从衣着约摸着觉得大概是一般商贾,随便找了个角落让我们落座。
  娴淑打开扇子扇脸,似乎想扇去她脸上看不见的羞红。我忍住笑,打量这妓院,破是破了点,俗是俗了点,没有电视上看到的那种妓院的排场,不过也还行,很有风尘味。
  谢绝了老鸨找来的两个姑娘,我俩只是乖乖喝着花酒,我问道:“你定的那个,是在哪个包房?怎么死了?”在妓院,难道是情杀?
  娴淑用扇间指了指身后的包房,“就是那间,上面写着‘燕红’的,死因我看不明白。”
  我习惯性地看了看她的扇面,在我眼中,是一片空白。
  她转过扇面,一字一句读给我听。
  “范忠,永乐十年七月十五戌时一刻,扬州府江都翠云楼燕红房,马上风。”
  马上风?我一口花酒喷出。

  再遭孽缘

  唉……
  我该怎么和娴淑解释,何谓“马上风”呢?
  娴淑的事我听小倩提过,她出身大户人家,是偏房所生,从小受到不少白眼,一举一动如有 闪失,便惹闲言碎语。十六岁时许配了不怎么好的人家,还没等十七岁嫁出去就病故了。她 死后选择的年龄是十七岁,是就我所知,唯一一个年龄大于死时年龄的。然而她一直以来, 都没有摆脱待嫁的心情,那种忐忑不安,惴惴惶恐,只为给夫家一个完美娘子的思想根深蒂固。
  我郁闷地抓抓脑袋,看到她不赞同的眼神,她觉得良家妇女不应该做这种动作。看来我是不能把什么叫做“马上风”的真相告诉她了,她可能会被直接吓晕,转头就去投胎。
  身后的包房里发出女子的尖叫声,料想那男人已经死了,我嘱咐她,“娴淑,等会我帮你定魂,你只管闭上眼睛,我会扶着你的手,你抓紧你的扇子就行了。记着,千万千万别睁眼!”
  可怜啊,我好歹也算是个黄花大闺女,第一次亲眼看到成年异性□,竟然是在这种情况下,我带着娴淑挤进围观的人群,匆匆拉过她的手,用扇尖碰了碰那白呼呼的肥肉,算是完成了任务。虽然手法有点作弊,但我想应该没有破坏规矩。毕竟没人指定,鬼差一定要看到尸体或死魂才行。
  ××××
  娴淑和我直接回了地府,她回家休息去了,我精神亢奋,出门行走,以多走多看来遗忘那一团肥肉。
  途径“饿死酒楼”时,我低头匆匆走过。
  托了鬼头大哥大嘴巴的“福”,我买十个馒头给饿死女孩的事迹基本传遍了地府上下。上月我偶尔回一次地府,路过“饿死酒楼”时被一群陌生死魂拖了进去,哥俩好地喝了一大圈,喝得我莫名其妙。酒楼掌柜还告诉我,老板已经放话了,只要是我去酒楼消费法力,一概免费招待,以表示对我支持饿死之人的回报。
  虽然我也是那个时候才知道,去酒楼是要消费法力的。
  鬼头大哥对此万分欣慰,觉得他举荐我当鬼差有功,于是时不时去“饿死酒楼”蹭饭。可怜我本身不是很爱出风头的人,何况是这种丢脸的风头,我实在不觉得,用十个馒头救人,那人还饿死,有什么值得可歌可泣的。
  结果就是,我不能去“饿死酒店”,也不屑于去“升棺酒店”,再高级些的,我的法力又不够,只能无奈地选择低消费档次,就是非常非常一般的“死魂酒店”,在我的理解中,这和人间的“人民饭店”应该是一个意思。
  店小二送上饮料,这店法力偏低,饮料的酒精类只有啤酒可选。因为不会喝醉,我反而开始喜欢酒这种刺激性饮料,让我有活着的错觉。
  “就知道你在这里。”鬼头大哥一巴掌拍向我背后,让我身体被打出去,却没有被打的痛觉,感觉很脱线。他身后跟着白晓筱和汤琪。
  “我们AA制,一人一杯。”鬼头大哥吩咐店小二,转头埋怨我,“你就是脸皮薄,不肯去‘饿死酒家’,否则我们都不用浪费法力了。”
  那厢白晓筱正跟汤琪解释什么叫“AA制”,我埋怨地白了一眼鬼头大哥,他还敢说。
  “像你们这种新鬼差,只消费得起‘死魂酒家’,其他的对法力要求太高。”鬼头大哥环顾四周,厌恶地喝了口饮料,“切,只有啤酒,想当年,我也喝了三个月的啤酒。”
  汤琪喝了一口,很兴奋地问我,“七七,你经历过□吗?”
  我奇怪地瞥他一眼,真是怪了,□吓跑了老朱,怎么倒是让他那么兴奋啊。我摇摇头, “没有,那时我还没出生。”
  “真是可惜。”他一脸遗憾,“如果我生在那个时代,没准也是个红卫兵带头先进分子。”
  我一阵恶寒,转头看到鬼头大哥和白晓筱也是同一表情,鬼头大哥是经历过□的,尤其毛骨悚然,直叹他怎么挖到这个活宝。
  相比汤琪,我还比较好奇白晓筱在未来的见闻,“晓筱,未来怎么样?”
  她吐了吐舌头,“只有一个字,懒,人越来越懒,促使工业科技越来越发达,结果自然灾害越来越多,这阵忙死我了。”看来不怎么乐观。
  我暗叹一口气,还是不问了,省的心烦。
  “明朝怎么样?古代帅哥是不是很多?”她反问我。
  “没有帅哥。”看着几双期待的眼眸,我只能努力找出一些趣事来说,比如,“我刚刚定的那个魂,死于‘马上风’。”
  汤琪一脸震惊,“我以为‘马上风’只是传说而已。”
  白晓筱抑制不住的兴奋,“真的?你运气真好。”
  鬼头大哥则是疑惑不已,“你也遇到‘马上风’?难道你们明朝永乐这段时间出现了两个死于这个的?”
  有蹊跷!我转向他,“什么两个?”
  他嘿嘿笑道,“最近你们那个时区,换了个鬼使,原来那个投胎去了。新的鬼使,也就是小蒋,他这人别的没什么,就是特喜欢恶作剧。你知道,鬼使的工作也包括分配你们的定魂对象,前几天听他说他把一个死于‘马上风’的,安排给个最保守的女鬼差了。”
  我脸上青一阵白一阵,好一个小蒋,莫名其妙害到我了。
  鬼头大哥看我脸色不好,约摸猜到是我多管闲事,闷笑去了。
  这地府,看来良莠不齐,什么人都有,居然还有恶作剧的。之后几天我才知道,何止恶作剧,还有公报私仇的。
  “为什么别人都那么清闲,就我一个人要一天定五十七个魂?”我拿着放大镜,仔细看扇面上那密密麻麻的小字。
  “你是不是有什么事得罪了鬼使?”娴淑同情地看着我,却爱莫能助,无论如何,只有我本人拿扇子点到死魂,才能完成定魂。
  我咬牙,我不就是破坏了他的恶作剧嘛,个小人!
  小倩对此略知一二,在一旁偷笑,“七七,幸好最近没有打仗或者瘟疫,否则,你要满天飞了。”
  现在的情况也快了,我一挥手,示意我要闪了,就消失了。
  ××××
  五十七个死魂,有十五个是病死的,我扫一眼身旁的江湖老郎中,他今天也真倒霉,这已经是他一天之内看死的第三个病人了。不,也不能说是他看死的,只能说,三户人家请到他的时候,病人正好要升天。
  而我因为密集的定魂,所以不小心见证了这一事实。我用扇尖点了点尸体后,打开扇面拿放大镜研究了下,离下个定魂对象还有一个小时,总算能歇一会儿。
  郎中的助手,一个小男孩,把搓好的帕子递给郎中。老郎中擦了擦手,用生平最遗憾的声音告诉死者的娘子,她相公药石无医,已经往生,接着便是惯常的一片哭嚎。
  一天定五十七个魂,我发现我再软的心肠,此时也变得铁铮铮的,真该谢谢那个小蒋同学。
  不动声色地退出亲友团,鬼差的存在感很低,我真奇怪为什么不直接让鬼差变成隐形人呢?毕竟,和隐形的也没什么区别。记得下次遇到鬼头大哥的时候,要和他探讨一下这个问题。
  感觉到有视线落在我身上,我惊讶地回看,是那个小男孩,他不动声色盯着我。
  “第三次。”他走到我身边,开口说道,“我今天第三次看到你,你是谁?”
  这小孩定是EQ200的天才,过目不忘的神童,我这种存在感那么低的人,他竟然也能记住。
  我笑笑,那又如何,他注定记不住我的脸和名字,我坏心地回答,“我叫白素贞。”是白蛇精哦,你这个小小的郎中学徒,许仙二代可要离我远点。
  “你叫什么?”他疑惑了,显然没有记住我的名字。
  我正得意着,让你记性好,再好也没用。
  可惜料错一点,他记住了别的,虽然有些迟疑,“你是不是淮安城中给我妹妹馒头的姐姐?我记得你的声音。”
  我一惊,他是那个小男孩,难怪有点面熟,洗干净了还蛮清秀的嘛。尽管认出他,我还是淡淡回答,“我不是,我不认识你。”

  神童苏毓

  永乐十年十月,淮安府清河县爆发了小规模的伤寒疫病,县上体质虚弱的,一旦调理不好,便越发病重,传染给亲戚友人,严重者则不幸病故。县内从一开始的一日三个死者,变成一日十几家,一时人人自危,街上杳无人烟。大夫则在各富裕人家奔走,连途径的江湖郎中也被硬留了下来,给些穷人家看病。
  我暗叹一声,小倩真是个乌鸦嘴!我这个可怜的,被鬼使恶整的鬼差,现在基本常驻于县城,哪家哭丧便去哪家。
  这不,才一转身,街尾的木屋中便是一阵的鬼哭狼嚎,我摇摇走,不紧不慢地走过去,倒也不慌不忙,反正街上就我一个。
  进屋前瞄了一眼门边那矮矮的身影,他看我的眼神,似乎在说,又来了啊。
  我无声地在心中回答,就是啊,这不就来了嘛。
  扇尖轻点死者,完成任务转身走人。
  如此频繁地出现在这小男孩面前,想让他淡忘我都难。
  听他那郎中师傅叫他“小苏”,怎么听都像女孩子的名字,尽管他长得的确太过俊秀,雌雄难辨。
  我感觉不出冷热,从其他百姓的衣着来看,天气已正式从热转凉,这伤寒疫病应该不久就会停止传播了吧,我暗暗祈祷。
  “为何每次你一出现,这家就死人了?”一个稚嫩的声音从背后传来。
  我转身看他,那还不到我肩高的小孩,纠正道,“错,是这家死人了,我才出现的。”
  小男孩歪头思考其中的区别,眉毛老气横秋地挤在一块。“我妹妹死时,你也在。为什么?你是牛头马面?”
  虽然我不美,但也不至于牛头马面吧,再说了,鬼吏大人长得也是极为寻常的,没什么特异之处,感叹谣言误人。
  “不是,我只是凑巧路过罢了。”
  他狡猾地一笑,“你果然是当时那个姐姐。”
  糟糕,一时不察,竟然着了这小子的道,我确无防人之心。不过他知道也没甚关系。“那又如何,那天是丁师傅救了你?”丁师傅是指那江湖郎中。
  男孩点头,“丁师傅是个好人,他收我为徒。”
  “嗯,有一技之长,他日就不会饿死。”
  “若早一刻遇到丁师傅就好了。”他眼圈微红。
  我不知怎么跟他解释何谓命里注定,再说我也是一知半解,只能作罢。
  “你叫什么?”他记不住我的名字,不妨碍我记住他的。
  “我叫苏毓。你呢?”
  苏玉?有意思,连名字都很娘。
  不知怎地想起了苏蓉蓉,我随口答道,“敝人楚留香。”
  ××××
  想过不止一百次要去找那个鬼使小蒋呛声,让他别那么过分,但最终只是想想罢了,若我生前有这等勇气,也不至于在同一个工作上窝了那么久,毕竟本性难移,变成鬼差的我,胆子也没大多少。
  一个月后,我恢复了以往的定魂数量,但一空下来,反而空虚得很。
  我渐渐了解小倩为何要找个凡人来暗恋,实在是明朝娱乐活动太少,日子太过无聊,于是要找个会动会跳的活物来观察一番。这好比是宠物,然而又能免得喂食打理。
  她选择了那个书生,而我就近选择了苏毓。
  他是我在这个年代唯一熟悉的活人,况且他眉清目秀,正在成长期,这时候的孩子本应最是有趣,天真过头,烂漫有余,他却年少老成,聪明绝顶却执拗倔强。
  江湖郎中丁师傅不再是江湖郎中,他在清河县发现了商机,于是租了个小门面,开起了小医馆。来看病的,都是前一阵家里犯伤寒的穷人家,有了老主顾,自然生意不愁,居然也红火了一阵。
  在此期间,他收养的小小孩童,被送到街尾的破私塾,从《三字经》开始他的学业,或者说来,应该是开始被欺负的日子才对。
  瞧,这不是又被人打了!四个七八岁的孩童围着他是一阵的拳打脚踢,谁叫他一脸严肃,还不屑于跟人家玩闹,这不就是找抽。
  我坐在对面茶社,看过去自是一清二楚,路人则当是孩童玩闹打架,也没人去劝阻,这苏毓结结实实挨了一顿打,脸上鼻青眼肿,基本看不到原样,幸好他家是开医馆的,否则医治不好就毁容了。
  丁大夫到底行走江湖多年,自然知道这孩子定是被欺负的份,不是去惹事招来的,帮他处理了下伤口,也没多责罚他。
  苏毓却一个人坐在墙角,似在面壁,我走近些,才发觉他在背《三字经》,“……教不严,师之惰。子不学,非所宜。幼不学,老何为。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义。为人子,方少时。亲师友,习礼仪。香九龄,能温席。孝于亲,所当执。融四岁,能让梨。弟于长,宜先知。首孝弟,次见闻。知某数,识某文。一而十,十而百。百而千,千而万。三才者,天地人。三光者,日月星。三纲者,君臣义。父子亲,夫妇顺。曰春夏,曰秋冬。此四时,运不穷……”
  听他背了一阵,还蛮有章法的,我奇怪地打断,“你不是没上几堂课吗,学那么多了?”
  他不满于我打扰他,只是咧着伤痛的嘴说,“大毛他们学的,他们入学比我早,学的比我多。”
  “那你怎么会背那么多?”
  “我听先生给他们读过几次。”
  我看他的眼神中闪耀着两个大字“天才”,听几遍就会背,可见资质异常,难怪能一次又一次记住我。但他自己毫无察觉,毕竟他刚读书没多久,以为别的孩子也都是这样。
  “你知道这些句子是什么意思吗?”
  他摇头,“先生还没讲过。”
  “那你瞎背啥?”明显的死记硬背。
  “我不想落在他们后面。”他们当然指的是对他报以小拳的那一小搓人,还挺要强的。
  我用手指戳了戳他的猪头脸,“痛吗?”
  他痛得龇牙咧嘴,“你在对面得胜茶馆见着我挨打的,是不?”
  原来他看见我了。“是啊,你被打得好惨。”
  他欲言又止。
  “你想问,我为何不去救你?”
  他摇头,“我知道,你救不了我,否则你那时早就救了我妹了。”
  难得他小小年纪,就懂得深明大义。
  “那个……”他抬头看我,眼神却无法准确焦距到我的双眸上,“我看不清你,记不住你的名字。”
  我得意地笑,他终于承认他记不住我名字啦。在过去的几周,他还在不断问我名字,从张曼玉到居里夫人,千奇百怪的答案,我都给上瘾了。
  他接着来一句,“那你到底是什么妖怪变的?兔子?猪?还是老鼠?”
  笑容僵硬在我脸上,他不再看我,继续背他的三字经,嘴角的一丝笑容告诉我,他绝对是故意的,谁让我当时不救他来着,这小子记恨着呐。

  鬼差林城

  算起来,我已当鬼差半年有余,无风无浪地过了实习期,看着苏毓小弟弟满十岁。原先他身材发育不良,还以为他七八岁来着。他最近在课堂上屡屡有突出表现,这小天才终于发现自己的鹤立鸡群了。
  在我生前,我一路平安长大,过于平凡的样貌,让我既得不到旁人的注意,也同时免去了不少麻烦,比如,我从来不知道性骚扰是何种东西?也不知道何为S M?所以我看着今日扇面上的死因,有些后怕。
  “性虐而死。”
  这是什么死法?为了壮胆,我拉了小倩一起去,其实收一个两个倒是也无所谓,我还不至于那么胆小,但连着一排都是同一个死因,让我觉得背后都凉飕飕的。
  我又不像某些鬼差那样,有窥私欲,正对下怀,比如鬼差林城。
  听小倩说起他时,是满脸厌恶。
  他已当鬼差三十余年,算是鬼差界的前辈,且是最有希望做足一百年的人选。因为他有个怪癖,即窥视,足可打发百年漫长的寂寞。无论是烟花之地还是大户人家的寝室澡堂,反正是哪里最龌龊,哪里就有他,早在地府以此出名了。
  我和他有一面之缘,前一阵山西境内有个小规模的暴动,似乎是与私盐贩卖有关,总之结果就是死了百来号人。
  于是各路鬼差集结了五六个在那,娴淑不在,小倩指着那个青色大褂的男人,“他就是林城。”我不着痕迹地看了一眼,很冷淡的人,脸上没有一丝表情,和小倩灌输给我的恶心变态的形象有很大区别,可能这就叫人不可貌相。
  这次定魂地点是一个王府,果然是集奢华与糜烂的地方,我没有早去,怕看着恶心,虽然小倩跃跃欲试,但当她看到那一具具尸体时,也不免想吐又吐不出。全是小男孩,被丢弃在王府草屋中,可能还等人收敛。全 裸的身上青青紫紫,下 体一片狼藉,有的脖子上有勒痕,有的身上有刀伤,这是致死原因。
  妈的,我草草定完魂就走出草屋,再看下去非留下心理阴影不可。走出草屋才发现,小倩旁边站了个人,是林城,虽然他样貌没办法让我留下很深的印象,但是青色大褂还是满富特色的。
  小倩不掩厌恶地看他一眼,向我打了个定魂的手势,即扇尖轻点,就走了。她急着去定魂。
  我和林城大眼瞪小眼,不知该说些什么,等我回过神,已经被他拉到一家茶馆去了。
  他抿了口茶,闲话几句天气后,便直奔主题。“以前这种虐杀的定魂,都是交给我的。”
  我呆怔,该说什么呢?说不好意思,抢了属于你的工作?“你知道的吧,鬼使小蒋,他看我不顺眼,所以我最近都接死因离奇的定魂。”
  比如满门抄斩,看着一群头颅滚来滚去,比如凌迟处死,不就是个血人嘛,再比如这次的虐杀,反正有多恶心,就找我定魂。
  难得他脸上露出一丝笑意,“小蒋他跟别人打赌了,赌你总有一天会去交界处向他抗议。”
  我乍舌,“我能问那个别人是谁吗?”
  “是个鬼头,姓吴吧。”他招来小二,又点了几份菜。
  我就知道,是鬼头大哥干的好事,不禁感叹老实人到哪都受人欺负。
  不知道该不该问,但既然要了酒菜,就不是一时半刻可走人的,我索性豁出去了,“你为什么喜欢……看别人那个?”
  他收住笑意,吐出个数字,“八十七个。”
  我不明所以。
  “这个王爷,喜欢虐待娈童,今个他还找了有这种变态习惯的地方土绅一起虐杀,加上今日被他虐杀的,一共八十七个孩子。”他眼神变得阴冷。“我看着他们被蹂躏折磨。”
  天啊,那王爷!世上竟还有这么灭绝人性的人。
  “可是,”他苦笑,话锋一转,“没有一个是他亲自动手杀的,他甚至不下命令,他手下自会去结束孩子的性命。”
  “那是说,”我有点明白了,“他到了枉死城,不用接受审判?”
  做了这么些日子鬼差,对于这种恶人,已不像生前那样暗暗诅咒“天理循环,报应不爽。”而是真的有报应,真的有审判。
  “虐待还是要审判,可是杀人的罪,落不到他头上。”他补充一句,“这个王爷,虽然不知道阿鼻地狱,不清楚枉死城,或者他只是不屑于亲自杀人,但他的确不知不觉逃过重罪。”
  不会吧,那也太不公平了。
  “我不会让他逃脱的,”他眼眸落在远处,“八十七个,我给记着呢,等到他有朝一日入枉死城,我认识的判官会通知我,届时我即可以证明他的罪孽。”
  原来他老是在这些地方出没是有原因的。“林大哥,”他看上去有二十七,“你生前是做什么的?”
  “香港督察,在扫黄组和反黑组待过。”
  我心道,原来如此,他其实真应该去做判官。
  我把我我的想法告诉他,他脸上变轻松了些,“我一直在申请中。”
  虽然我不清楚林城为什么会跟我谈那么多,可能他以前也和别人说过,但在谣言四起的地府,要一个个解释,也恁地麻烦,所以对他心存误解的鬼官还是不少。
  之后,林城就时不时地找我喝酒,也不是故意的,是那个王爷又惹事了,还好是一个两个,再来那么一批虐死的话,改明儿我也要到判官那里去打个招呼,让他们在审判之前先让我踢那死王爷几脚。
  ××××
  虽然偶尔去定些鲜血直流,满目疮痍的魂,但我不再想着去找那小蒋理论。
  哼,让你拿我做赌注,我偏偏就不去找你,让你输个够本。
  甚至最近地府我也懒得回去,跑来跑去嫌麻烦,万一去地府的酒楼,还要浪费法力,还不如拿着一两银子,天天在客栈打尖,顺便修习修习法术。
  苏毓则勤学苦练,大约是先生的鼓励给了他莫大动力,我就是站在他旁边,他也不理我一下,天天在那“之乎者也”,读书读得不亦乐乎。虽然偶尔还是被暴打一通,但他自觉在课业上高人一等,反而用鄙视的眼光看那些打他的比他还小的孩子,自然还是招来另一顿暴打。
  个傻孩子,我感叹,继续趴在茶馆楼台上俯视。
  小倩说我这段时间的萎靡不振是职业倦怠期,因为换新工作,新鲜期现在也过了,日复一日,倦怠感就来了。
  我想,这下可真糟,我还有九十九年要做,难不成一直就倦怠来着?
  为了让我振作精神,小倩说今天来找我,说是要去个好地方。
  “什么地方?”我问她。
  “我说七七啊,你也是太没好奇心了,别的鬼差一来,可是都要去那参观的。”她一脸神秘。
  “那是哪儿?”打什么哑谜?
  她带我瞬间转移,我迷迷糊糊便和她来到一座高墙边。那红色的高墙,那黄色的瓦片,还有那巍峨的气势。
  我突然明白她说的那是哪儿了?
  这不是我几次来京城,定斩首,定凌迟,都只是远远看着,没想过进去的……皇宫大内!

  太监康熙

  几次来京城,即南京,从未想过去逛逛皇城,不是不对它感兴趣,只是每次看到大门那重重把守,严密封锁,总会让我觉得那是个神圣的地方,不是我这种小人物能进去的。
  事实也是如此,皇城中的巡逻兵很多,我和小倩东躲西藏不断瞬间转移,“怎么今天到处都是些死太监。”
  “要不咱们入夜以后来,也隐蔽一些。”倒不是怕别的,只怕法力用尽,结果在这被逮,那就搞笑了。
  “皇城当然是白天看着才巍峨雄壮,晚上乌漆抹黑的,看什么去?”说着,又是瞬间转移,躲过了个来御花园游园的宫妃。
  御花园的景色的确是不错,终归还是小了点,走两圈就差不多了。
  “要不去御膳房,我倒是想吃吃御膳。”我较重口腹之欲,这几乎是鬼差共同的乐趣了。
  “也好,那里比较混乱,我以前去过。”拉过我,转眼便到了御膳房。
  ××××
  偷了些点心,我和小倩坐在御膳房的房顶上,吃了起来。
  “这枣泥核桃酥做得真是不错。”小倩赞道。
  “你怎么知道名字?”刚刚都放在盘子里,看不出什么吊牌之类的东西。
  “我猜的,有红枣味,也有核桃味。”她又拿了块点心,“这个好像是蜂蜜花生酥。”
  “我手上这个不知道是什么,特别好吃。”皇帝的确舒服,御膳房里那么多人,大多只为他一人的口腹之欲,整天忙忙碌碌。“这可比现代的饭菜,环保多了,且每道工序,都严密卫生。”
山水月2009-08-13 07:49:47
很耐看,喜欢这样的中长文,没有过多的ZZYY,很快就看到结局。谢谢版主!
也爱潜水2009-08-14 13:25:58
是很好看,温馨
smilekitty2009-08-15 09:49:49
很喜欢这样的文章,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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