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懒熊2009-11-22 21:27:13
孟缇在图书馆里安静的过完了在北疆的暑假。自孟徵走后,她把手机号换成当地的号码。然后一个个发短信发邮件说自己换号了,坦坦荡荡,没有任何隐瞒。但实际上却没有什么人联系她,除了王熙如的电话,她的手机基本上没有想起过。好像所有人都铁了心不跟她联系。
  接近两个月的暑假足够的长,她备好了课,写好了教案,偶尔帮人做做翻译论文的兼职赚点外快,还时不时去祝明家蹭吃蹭喝,过得很是充实。
  阿纳经常给她找事做。她家里有着大片的葡萄园和棉花田,她没有正式的工作,一直在果园帮忙。七八月间正是葡萄收获的季节。孟缇于是欣赏一个星期的绝世美人,花了一个星期跟阿纳去城外的葡萄园摘葡萄晒葡萄干,吃葡萄一时没个节制,吃得简直不想再提,甚至想到这两个字都觉得牙酸。
  阿纳对她的勤劳很赞叹,说她看起来是养尊处优的大城市的小姐,结果完全不是。孟缇也不说什么,抿着嘴角就笑。
  总之,是颇不寂寞的两个月。
  等到这个漫长的夏天过去,新学期开始了,孟缇的教师生涯也算开了个头。
  身为老师的首要责任,是传道授业解惑;第二个责任,就是被人观看。
  昌河镇子小,学生的人也少,整个初中部三个年级,每个年级两个班,每个班四十余人,孟缇担任初一的数学老师,杨明菲则担任初二的老师,没有升学的压力,两人任务比较轻松。原以为刚上初中的孩子,叛逆心多多少少是少不了的,毕竟十岁出头的孩子是最暴躁逆反;结果不是这样。北疆的孩子比起大城市的孩子,非常淳朴善良。
  孟缇这辈子的很长时间都是在跟老师打交道,但轮到自己占到讲台上,就是另外一种感受。她并不怯场,在几千人面前演讲都很从容,但讲台下一双双渴求知识的眼睛让她深觉震撼。
  她来北疆支教,没有什么伟大的志愿和光辉的理想,跟“高尚”两个字更没什么关系,无非是找个安静的角落躲起来。就像是被逼迫着走上了某条路却发现道旁的风景绝美,责任心油然而生,并且日复一日膨胀加剧。
  她备课仔细,上课相当很生动;耐心也很好,私下辅导的时候态度很好,作业批得比谁都详细;甚至连电脑老师都兼任了,课外活动时教学生上网搜资料,了解熟悉电脑,必要的时候贡献出自己的笔记本放电影给学生们看。
  终日忙忙碌碌,所有人都觉得她老师当得得心应手。孟缇自己也很高兴,人一旦有件事情做,人的精神状态就会好转。
  期间唯一的意外,是丁雷来的电话。
  那时是开学后不久的某个周末,她坐在祝明家的葡萄架下,等着阿纳叫她一起出门去农场,丁雷的电话就不期而至。那时候她恰好换上以前的手机号码查看有没有短信,结果手机疯狂的叫起来,仿佛是昭示着电话那头的怒火。
  孟缇想了想,还是接了电话。
  年轻的男生在电话那头暴跳如雷,“王熙如去哪里了?她居然骗我!她说等我上大学的!她居然悄悄出国了!一点口风都没有留给我!不是我到你们学校去问,你们还要瞒我多久!”
  孟缇皱眉,冷冷道:“丁雷,如果你再用这种口气跟我说话,我马上挂电话。”
  这句话神奇地有了效果,电话那头的脾气小了一些,但还是怨恨不减:“我打了你足足几个星期的电话,今天才打通!”
  孟缇顿了顿,开口,“丁雷,你就不想想熙如为什么这么骗你?一味的发脾气有用吗?你就算把学校都翻过来又怎么样?她已经走了,”低沉压抑地呼吸传来,孟缇不待他开口,又说:“缘木求鱼终究行不通,好好念你的书,也许你可以跟她站在一起。希望你听懂了我的话。”
  她挂掉了电话。每次跟丁雷说话,都异常疲惫。
  她不是不震惊的。王熙如虽然一直说瞒着丁雷,但她也没想到她做得这么决裂。两三个月前,她遭遇了人生的变故,大脑一片混乱,确实无暇再去问熙如和丁雷的情况。
  手机忽然又响起来,是陌生的号码。她想不到是谁,有几秒钟时间,脑子里闪过“怎么这么多人找”顺手摁下,清脆地“喂”了一声。
  电话那头没有声音,有微弱的电流噪音,说明也没有挂掉。孟缇以为是信号不好,再“喂”了两声,说:“你是哪位?我说话你能听到吗?”
  那边的沉默和磐石一样顽固。
  “……还是听不到吗?那我要挂了。”
  孟缇无计可施,正要挂机,阿纳已经从屋内出来,拍了拍她的肩膀。
  “阿缇,咱们可以出门了。”
  “啊,好的。”
  孟缇扭头看着阿纳,阿纳美丽的容颜让她的心情有了巨大的好转,因为连续两个电话带来的些微焦躁也很快消失殆尽。她关掉手机扔进挎包,弯下腰提起脚畔的旅行包,跟着她一起朝城外的葡萄园走过去。
  西域的九月,阳光正好。
  
  日子过得如此充实,时间就像流水一样的过去了。等到再一次感觉到时间来临时,秋天已经来到很久了,冬天正在招手。北疆的冬天来的比别处早,秋天大踏步的走掉,十一月后已经有了寒冬的苗头。城内的树木凋敝,脱落了叶子,把自己打扮成可怜的小姑娘。
  中期考试后,赶上当地的某节日,学校放了三天的假。孟缇和杨明菲得了假,跟着学校的其他老师,去了一趟哈格尔市大采购。中巴车行驶在空旷原野上,来时所见的绿色草皮也消失殆尽,风刮进车厢,每个人都紧了紧衣服,无比确信的意识到:冬天真的到来了。
  哈格尔市如果在内地就是小城市,在北疆是中等大小的城市,建城也有百余年历史,毗邻塔基河,城市分为老城区和新城区。老城区有着无数颇有趣味的小巷子,保留着大量的北疆传统建筑和风俗习惯,走一路就飘一路烤馕的香气;新城区则相当现代化,很多人都是在新城区工作,下班后回到老城区住宿。
  孟缇和杨明菲在城市里逛了一天,在老城区的小家庭旅馆住了下来。对两个穷老师而言,家庭旅馆相对便宜,并且也很干净。
  两个人吃了点手抓羊肉当晚饭后,孟缇买了几本杂志上楼。她已经很久没看过杂志了,在昌河,只有一个很小的报摊,看不到什么杂志。两人在昌河这段时间,娱乐活动很少,住处自然是没有电视的,网络时好时坏,几乎与世隔绝。
  很久没有进行行走一天的剧烈活动了,杨明菲趴在床上津津有味地看电视里,正播放着一则娱乐新闻。她对电视电影一直很热爱,娱乐明星更是如数家珍,基本任何电影,只要瞄上一眼就能告诉你是哪部电影,八卦水准极高。
  孟缇靠着床看杂志,奈何电视的声音实在太大,她头疼地忍不住抬起头,瞥了一眼电视,恰好看到了某个娱乐访谈节目的片头,随后讲解声随之响起。
  “电影《故国》已于日前拍摄完成,将在新年档公映。现在,该剧导演陈复带着剧中主演为此剧展开宣传……”
  三十多岁的年轻电影导演带着英俊的男主角男配角,美丽的女主角出席某个娱乐访谈节目。这片子的演员都是最红的青年演员,受到的关注可想而知,现场的掌声不断。然后在两位主持人的带领下,进入了访谈阶段。
  这剧的男配角是杨明菲的偶像,她看新闻看得两眼发亮,握手成拳:“真是声势浩大的宣传啊,我顿时有了兴趣了。新年档的话,我过年回家一定要去看。”
  孟缇没有搭话,眼睛还盯着屏幕,现在切入了《故国》的片花。起初是阴暗的色调,黑白镜头剪出了女人的侧脸,美丽的脸蒙在头巾下,半明半暗的晨光中,脸色苍白没有血色。她坐在人力车上,怀里抱着箱子,人力车穿过熙熙攘攘的街道,走向拥挤陈旧的江边码头,长镜头忽然一转,给了一幕江边的全景,就像小说里形容的那样——
  天色未明,江边风寒雾重,码头上的吆喝一声连这一声,挑夫担着一担担货物在雾中上上下下;挤挤挨挨的商船亮起了各自的油壶、电石灯和汽灯,如繁星闪烁在江岸闪烁;船上亮着万盏明灯,江边的悬崖,杉木杆子撑起了一幢幢木楼。
  杨明菲眼睛没从电视上挪开,忽然开口,“孟缇,我记得你很喜欢这部小说原著吧?如果你放假不回家的话,去哪里看电影呢?”
  孟缇心神都不在这里,随口说:“总会有办法的。”
  所有的电影访谈,都有一个基本的逻辑,就是不遗余力的宣传和吹捧。主演和导演侃侃而谈,叙述着对电影里角色的理解,这样一通闲聊,话题很快回到原著小说上。
  《故国》这部小说讲述的是二十世纪初,乱世里一对兄弟的故事。兄弟两一直相依为伴,甚至爱上同一个女人,但最后却走上不同的道路。这是范夜最长也是最带着历史沉重感的小说。故事情节孟缇可以倒背如流,也是她最喜欢的作品之一。
  主持人问导演:“陈导演,其实我跟您一样,也是范夜的粉丝,这本小说真是非常好。想请问你,和原著相比,电影有多少程度的改编?”
  “小说尽善尽美,我们基本尊重原著。除了电影的篇幅问题,基本上没有修改,”导演说,“我们和版权所有人谈过,也就是作者的儿子,他也坚持不改动原著。”
  主持人“咦”了一声:“范夜居然还有子女吗?我一直以为他应该无牵无挂的人,除了写作什么都不关心的人呢。”
  现场都大笑起来,导演指了指女配角身边的某人,“这个问题,你可以问一问我们的编剧。他正在创作一部关于范夜的传记。”
  屏幕很快地切换,在出现在镜头前的,是个瘦瘦的男人,面目清秀,看上去很是年轻。孟缇一直以为他也是本剧的某个演员,经此指点才发现这年轻的男人就是本剧的编剧,沈林。孟缇想起半年前的那个电话,绞尽脑汁地回忆那时候他的声音,才发现记忆早就模糊不清了。
  虽然沈林的外表和说话都沉稳,从根本上说是个文人,他并不怎么适应主持人的盘问,也不适应摄像机的拍摄。他看了看四周,顿一顿,然后才能说下去:“我的确正在写作范夜的传记,想让世人更了解他。但是目前遇到了一些困难。”
  “什么困难?”
  “他的儿子不肯提供帮助,也不肯给我任何授权,”沈林面有难色,“得不到帮助,传记很难写下去。”
  主持人遗憾:“那可真是可惜。你打算放弃吗?”
  沈林摇了摇头,“我很希望能坚持创作,但是对方看上去比我还坚持地不肯给任何帮助。”
  主持人善意地笑了,“您接下来还有什么计划吗?”
  导演接过了话题:“我们接下来,要拍摄一部新的电影……”
  后面的话孟缇一个字也看不下去,自然更无心看书。她把杂志放在枕边,上了床,拉过被子躺在床上,翻身对着墙壁,疲惫地阖上了眼。
  五个多月前,她丢盔弃甲,一败涂地地扔下那么多的困惑和待解决的问题,果断地转身,离开了已经生活了十多年的城市和家,逃到所能去的最远的地方,没有任何眷念。原以为眼不见心不烦,可是问题不是你想要装着看不到就看不到的。
  她心里很清楚,今天晚上,大概是很难睡着了。
  
  回来时,一行人在博格湖玩了一圈,这里也是著名的旅游景点之一,不过因为深秋的缘故,草场衰败,完全看不到游客。湖水水位比起夏天所见,时看到的降低不少,河床下的卵石被湖水冲刷了千万年,纹路细致特别。到底是冬天了,白色的积雪盐山般堆积在岸边;偶尔有不畏严寒的鸟飞过,爪子在水面一踩,荡出一圈圈的涟漪。
  两个人回到昌河镇上都是半夜了,疲倦得要命,洗了个澡就上床睡觉。
  那天半夜,被异样的声音吵醒了。到北疆之后,她的失眠情况基本上消失,但还是眠浅,稍微有点风吹草动就会惊醒。
  她花了几十秒清醒,判断声音的方位——显然是从自己右手隔壁和头顶传来,而她的左手边是杨明菲,她是个睡着雷都打不醒的人,何况还累了足足两天,绝对不可能半夜挪东西;她疲惫地再次合上眼,以无比的耐心等着那似乎是拖动箱子搬运行李的声音自动消失。
  很显然,她估计失误。十分钟后,那些窸窸窣窣的声音完全没有消失或变小的迹象。甚至更清晰了些,还偶尔能听到一两句压抑的人声。孟缇忍无可忍,再不愿意动弹也恼火起来。她披衣坐起,在那件从家里带来的粉色睡衣外套了件大衣,呵了呵手,拉门而出。
  十一月的天气不会太暖和,她没有穿袜子,脚上是夏天的凉拖鞋,屋内有暖气尚不觉得寒冷,如果说温暖的屋内是天堂,屋外则是地狱。一推门,冷气铺头盖脸的淋了她一身,还从她的脚底爬到了小腿。
  隔壁屋子房门大开,流泻了一地金色的灯光,照亮了隔壁房间门口的那几个晃动的人影。一个年轻的女孩扶着门,其他几个人影则谨慎抬着一个看似笨重的箱子进屋。他们一人占据箱子一角,看得出他们很小心,克制着不要吵醒人。
  她总算明白那些躁动声的来源。
  孟缇的头顿时就大了,她吸了口气,看着几个人抬着箱子进了屋子,才走过去,象征性敲了敲敞开门,克制而礼貌地叫了句“你们好”。
  几个人恰好放下了箱子,同时回过头来;她困且累,没有细看那些人的表情,扬了扬手腕,指了指手腕上的表,微微颔首:“现在时间很晚了,都下半夜了。能不能麻烦你们不要再搬东西?明天搬不好吗?”
  “啊,你住在隔壁?吵到你了对不起,”刚刚扶着门的女孩一惊,弯了腰连连道歉,“真是抱歉,我还以为我们的声音够小了。不过这是最后一个箱子,马上放好就不会再吵到你了。”
  她说的是极标准纯正的普通话,这在北疆是罕见的;从穿着打扮上看,也不是本地人。孟缇看着她,又环顾四下,狭小的单间房间,堆了好几只看似笨重的箱子,还有隐没在箱子暗处的行李箱行李包,无不鼓鼓囊囊。
  既然对方态度好,孟缇也不想再计较,扶额说了句“那你们收拾吧”就要离开,结果刚一转身,就被另一个充满喜悦的声音叫住了。
  “阿缇?”
  在西北边境遇到熟人,这对孟缇而言绝对出乎意料之外。她带着浓浓疑惑转身过去,手就被人抓住了。她缓缓把视线从那双手上抬高,就对上了一对闪耀着蓝宝石光芒的眼睛。
  “阿缇,又见到你了,太好了!”
  孟缇定睛看着他一会,随后想起去年的寒假的那个古寺,想着这到底是什么缘分才会一而再再而三地碰见他。之前的不豫散去,她柔和了神色,客气点头,“程璟大哥,你好。”
  程璟穿着件合身的V字领口褐色毛衣,毛衣下是衬衣,两件衣服袖子都挽起来。因为搬东西的缘故,额头上都是汗。他很振奋,死死抓着她的手,激动得简直不知如何是好,热情地说下去:“我听说你来北疆支教,就在昌河。恰好我们也来了。我本来的打算是明天一早去学校找你,看来不用了。我们居然住在一栋楼,这真是太巧了啊。”
  一年不见,他的普通话流利了很多。他说话时的神情让孟缇一瞬间想起被她刻意排除在记忆之外的身影,微微一怔,喃喃说:“确实是小概率事件。”
  刚刚的女生走到两人身边,打量两人的神色,笑问:“程璟,你认识这个女孩?那就好说话多了。”
  “岂止认识,”程璟眉飞色舞,“她是我妹……呃……”
  孟缇脸色微变,眸光如闪电,死死盯着他,看着他把剩下那个“妹”咽下去,改成“我很要好的朋友”,才慢慢抽回被他抓住的双手,把手拢在袖子里。
  女生对孟缇颔首:“你好,我叫施媛,是程璟的同学。这几位也是。”
  孟缇微笑:“你们好。”
  施媛侧过目光,“程璟,以前都没听你说起过你有这么要好的朋友。”
  “没什么机会说,”程璟理所当然地摇头,“也没必要。”  说话间,孟缇刚刚看到那几位男生也围了过来,热情地自我介绍。虽然大半夜孟缇头发乱糟糟,睡眼朦胧,穿得睡衣踩着拖鞋,不是自我介绍的好时刻,但这群人都这样详细的自我介绍了,孟缇还是略微一理睡得乱糟糟的头发,礼节性地微笑,一一招呼着过去。
  程璟也在一旁补充介绍,孟缇才知道这些都是他在考古学院的研究生同学,跟着导师过来的,大都是研究生,一行人也住这栋楼,占据了隔壁几个屋子,还有楼下的几间都被他们占了。
  孟缇揉了揉疲倦的双眼,“那我不打扰你们了。我回去睡觉了,你们也早点休息。”
  “你好好休息。我明天来再找你。”
  程璟说这话,喜悦得眉眼都弯起来。灯光侧照过来,他脸上半明半暗,更显得五官深邃,长长的睫毛就像蝴蝶的翅膀要飞起来。孟缇一瞬间产生了“他怎么越长越漂亮”的错觉,险些一瞬间说出个“好”字。所幸及时刹了车,她深呼吸,感慨自己美色当前,理智不失的水平已然出神入化,才缓缓开口。
  “不用了,你忙你的。我还有课和早自习,还有些事,不知道什么时候有时间。”
  “反正你总会有时间的。我们要在北疆呆至少三四个月,我有很多话想跟你说。”
  孟缇本来都要迈开双腿回屋,听到这话又回头,困惑地问,“你们到底来做什么?”
  “这附近有个古城,你知道吧?”
  孟缇真正有了点兴致,“知道,这边人叫公主城,我听了很多传说。”
  “我们是为了它来的,摇光古城。”
layala1212009-11-22 22:37:04
我都忘了 程璟 是谁了?
乌兰2009-11-23 00:55:10
赵初年的表弟,他姑姑的儿子,搞考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