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好前几天找到了TXT,才完结不久的,男女主人公都是比较另类特别的人物,相当地有个性,闫灵这次的文笔愈发老炼,很值得一看,难得最后还不是悲剧(要知道闫灵写的文悲剧不少)
写娘子
作者:闫灵
序言
给那个已逝的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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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楔子 墓主人的蔻丹花
这一日,无名大墓的中心棺椁终于被找到。
到晚间,月上柳梢时。
青瓦屋内围满了人,通亮的灯光下,人们费尽心思,终于打开了这只硕大的棺椁。
他们应该兴奋的,因为在棺水浸泡的丝绸下藏着两具金缕玉衣,也许金缕玉衣之内躺着的会是千年前哪个王侯大公,可能他的面目还依然可辨……
不过可惜——
金缕玉衣内什么也没有。
鲜亮的丝绸下只是那一对金缕玉衣并排而躺,金缕玉衣头顶,放着一只水晶匣,一把青铜剑,令人惊奇的是水晶匣内种得那株蔻丹花,历经千年,却依旧妖娆鲜活。
可惜,手一碰,花色悄然而逝,让人后悔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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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_∩)o ……
洗好手脚,靠在暖炉旁,这次就讲一讲这座无名大墓的这一对主人家。
那株蔻丹花与那把青铜剑的故事。
就让那些盗墓的人猜吧,怎么能让他们知道他们是谁!
这一次,我可是把结局提到前面来说啦,看看就知道不是BE的结局,是HE~
不过,人生有完全的HE,或是BE么?
一 细腰
李家的男人喜欢细腰的女人,所以西平城里的女人爱绑细腰,喘不过气来的那种纤细,因为纤细,所以女人们的脸都很白,苍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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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卿是个苦命的女子,西平城里认识她的人几乎都这么认为,当然,西平城里认识她的人总共也没几个。
她是大户人家的外室,所谓外室,就是身份还不足以被藏在内室的,既不是妻,也算不了妾,她只是件礼品,一件被当做见面礼的玩意。物主之所以选中她,只是因为她的细腰,李家男人不是就爱这口嘛。
她的男人长得很好看,不过她最喜欢看的还是他的唇角,高兴时是平的,盛怒时是翘的。
他很少来她这里,少到他连她是不是处子都还不清楚,说实话,她猜他一定认为她是个残花败柳,因为他不怎么喜欢她碰到他的身体——从他的家人中有人染了花柳之疾开始,他似乎介意起了她这种女人。
她没跟他解释什么,如果一个男人嫌弃一个女人,是根本不会听进去她说得任何话。
她只是有些好奇,既然他不怎么待见她,又为什么到现在还不把她打发走呢?
“卿卿姑娘,衣裙都搁在软榻上了,洗完澡,随手就能够到。”乌婆婆的嗓音很大,中气很足,是他请来照顾这方小院的,还有乌婆婆的老头,也在她的小院里做活计,此外再没别人。不知道他是不是怕她偷人,才请了这么一对老夫妻看管家当。
不过乌氏夫妇真得很尽责,小院里一直都很干净整洁,没有脏东西,当然,更没有野男人。
这会儿正值寒冬腊月,从浴桶里爬出来是件痛苦事,包着棉毯,赤脚在木条板上跺三跺,才敢呼气。
今天一大早,有人来传话,说他今晚过来,所以她才会这么兴师动众的沐浴更衣,以期待他的唇角维持那条平平的直线。
坐到铜镜前,看着胭脂盒发呆良久,最终她还是决定摈弃这些香粉、胭脂,听说他年节之后就要去京城了,而且会去很久,她要在这之前让他对自己有些记忆,否则她怎么能有机会挤进他身后那座富丽堂皇的大宅子?她把自己轻贱成一件“玩意”,可就是为了能进那栋大宅子。
二 桂花树下
白卿的小院在镜湖东岸,与李家的宅院相隔几乎半个西平城,不过她这儿很热闹,尤其是晚间,镜湖西岸的花街柳巷、红楼画舫,一年到头都是生意兴隆,多少人大叹着:国将亡矣,歌舞不休,可又有多少人管不住自己的腿脚,趁着夜黑风高钻进那大红灯笼底下。
男人啊,嘴上说的大是大非,手上做得却是食色性也。
今晚上,白卿没上妆,周身透着干净,当然,也少了妖娆,能把妖娆与干净结合在一起的不是女人,那是妖精,她还没那个能耐。
乌婆婆做得一手好菜,好吃又好看,她佩服有能耐的人,所以她尊敬她。
裹着皮裘外衣,围着方桌转过几圈,欣赏着这些漂亮的菜色。
红烛燃了半指长后,她的男人回来了,一如往常,就一个人,身后没有跟什么家丁、打手的。
她站在红灯笼下迎接他,笑如夏花,这是她一贯的态度,不管他领不领情,她总是要笑的,不是有人说了嘛,伸手不打笑脸人,让人下不了手的,那都是些聪明人。
乌婆婆起先也是不怎么喜欢她的,站在正经行列的女人,没有几个喜欢她们这种不正经行列的,前者是贤妻良母,后者是自甘堕落,不过就是因为她这样的笑容,让乌婆婆慢慢开始心疼她,甚至开始祝福她跟这个男人的未来,乌婆婆说他还没娶妻,没娶妻好啊,没娶妻就没人管,没人管当然她就有机会挤进那栋富丽堂皇的大宅子。
他进了屋,乌婆婆顺手带了门,屋里只剩他们俩,他坐着,她站着,他看着她的脸,她瞧着他的唇。
良久之后,他开口说了两个字——坐吧。
吖,不容易,住进这院子半年了,这还是头一回被叫坐下来,而且坐在他身旁。
拂袖坐下,动作很轻便,没有往常的妖娆,今晚没上妆,硬扭腰肢太牵强,而且累,腰也疼。
“很好看。”他在赞扬她的装扮。
她抬起眼睫看他的眼睛——她很少这么做,可能是做贼心虚,怕自己露出什么破绽吧。
“叫什么?”他忘记了她的名字。
“卿儿。”毫无郁色,本来也就没巴望他能记得她的名字。
沉默,他看着她,但思绪显然不在她的身上。
这时,外面传来一阵阵女子的笑声,伴着丝竹之音,八成是湖上的红船经过吧,这是经常的事,谁让这儿离那些脂粉、酒色之地近呢。
兴许是浸染了外面那迷乱的笑声,他执起她的手——都是用香汤泡过的,当然是香气逼人了。
看着他的唇角,她猜测这回的味道他喜欢,因为这回握的时间比较久。不过可惜,他似乎依然不打算留下来多闻一会儿,喝了两口乌婆婆酿的新酒,他便起身要走了。每次都是这样,来去匆匆的,但他仍会记得来,奇怪的男人,既然不打算占有,为什么又不扔掉呢?
她猜不透他在想什么。
不过看这样子,一时半会也是不会把她扔掉就是了,看来她要想进李家大宅,也只能等他从京城回来之后再另想办法了,靠色似乎有点行不通,她不对他的口,或者说他嫌弃她。
“外面冷,披上这个再出去。”她随手拾起茶几上的毛麾,那是她亲手做得,做大户人家的妻妾真是不容易,煮饭端茶做衣裳,还要照顾他被别的女人弄虚的身体,还好,她似乎没这个福分。
“呼——”白卿微出一口气,因为她的腰被他握住了,难道说他想留下来?因为感动于她的那条毛麾?
他不喜欢吻女人的唇,只是单纯的不喜欢,至于其他方面,就像全天下的男人一样,没什么禁忌。
这个叫“卿儿”的女人是别人送他的礼物,说是十分可人疼,但他不喜欢她身上的胭脂味,不过今晚没有。
过两天他便要启程到京城去,去见他那被皇帝老爷扣为人质的父亲,也许这之后就是他代替父亲去做人质,一方诸侯嘛,总是要付出些特殊的东西来安抚君王那颗不安的心,据说他还要娶一个皇家的女子来当正室,这么一来,各方诸侯的家族中也就算掺进了皇室的高贵血液,据说这叫一家亲。
一家亲?他粗喘一口气,仰倒在丝被上,胸口上下起伏着,但嘴角却是微微翘着。翘着表示他不开心,这是从小被祖父逼迫出来的习惯。
李家是大岳国的诸侯王,最弱的那一家,辖下汉北一地,也就是人们口中的汉北李氏王族,在汉北,他们李家是老大。
看着他上翘的唇角,白卿有些退缩,她来不及揪头发、咬手指去悼念她刚刚失去的贞洁,那东西本来就没打算能保住,她现在是有些怕,怕他的靠近,因为真得很疼。
“你还点了这东西?”握着她的左臂,上面殷红的痣点正在一点点退色,这痣便是用来确定女人贞洁与否的东西——造这东西的人只长了一半脑子,他该想办法再给男人也点一颗的。
白卿也看着自己的左臂,那是七岁时,姐姐给她点上的,为了救她,因为只有这样,她才有价可估,不至于轻轻便便被哪个好色之徒赚去便宜——老鸨们可不会放着银子不赚,女人的贞洁可都是好价钱啊。
“……”看过左臂,再抬眼看他,灯光下,她的眸子闪亮亮的,带了些水光,那是因为记起了亲人的缘故,不过他似乎觉得这是楚楚可怜。
于是——
他又把刚刚做过的事重新复习了一遍。
他喜欢她的细腰……
这一夜后,他就去了京城,女儿香对他这样的人来说,只是生活的点缀,男人的祖训大半都是——不要儿女情长。
不过,他还是给了她那颗守宫砂一些补偿——他给她挪了地方,在西平城的西南角,离李家大宅不近,但也不远,是栋两进的院子,院子里还有两株桂花树,花季来临时,十里闻香。
站在桂花树下,仰看碧蓝无云的天空,白卿微微翘起唇角……
伯仲——李伯仲,他还不知道呢,她可不是个好女人。
三 庸脂俗粉 一
八月,纷扬的季节,林同居院子里的那两株桂树正开得妖冶。
李伯仲自京城归来,或者换句话,叫荣归,定了皇叔岳峙的小女儿为妻,李家因此欢腾不已,特意买了百响的炮竹,连放了半个下午,几乎整个西平城的百姓都知道了。
岳峙是大岳皇帝的亲弟弟,膝下只有两个女儿,一个嫁给了汉西省的世子,剩下这个却给了小小的汉北省,真可谓是下嫁。
中秋的晚上,汉北王府里热闹不已,都是为了庆祝李伯仲招了这门好亲。
而这一晚,白卿睡得很早,反正也没人等着她去团圆。
月入中天时,乌婆婆敲了两三下门。
起身开门,没想到他竟然来了……
喝得醉醺醺的。
***
一对无话可说的男女,除了床上那点事,似乎真得想不出还要做什么,只可惜她吐了,因为他那熏人的酒气。
白卿赤脚蹲在门口,背上披的是他的外衫,咳个不停,而他倚在门侧,就那么看着她踩在青石板上的光脚。
今晚,他故意来的,在所有人都在为他的亲事庆祝时,偏偏来到了这样一个女人的身边,这是一种挑衅。当然,他知道后果会怎么样,不只知道,还相当期待。
“想进王府吗?”他开口问她。
白卿止住咳嗽,没有立刻回身,因为他的话太让人吃惊。
“想进的话,明天让人来接你。”
她慢慢转过头,仰视着他,可惜他背着光,她什么也看不到。
她应该欣喜若狂,因为她的身份需要这样的表现,她也那么做了——眼睛里流露出掩饰不住的高兴。
***
这一年,瞎眼的道士说她犯七杀,不宜远行,不宜迁居,要绑红腰带,可她却偏偏走运了,因为她进了汉北王府,以妾之名。
李伯仲纳妾了,在定亲后的第二个月,纳了个青楼出身的女人,堂而皇之地让她登堂入室,这形同于掴了他那未来老丈人一掌。
李家也炸开了锅,比之前那百响的炮仗炸得都响。
李家男人行伍者不少,多半都是身体健康,再加上有权有势,易得美人佳丽,因此,李家的子嗣很旺盛,所以每次出了什么大事,家里都很热闹。
人有个毛病,喜欢从众围观,喜欢指责别人,不管自己有没有那个立场。
因此李伯仲便成了众矢之的。
他是嫡孙,将来要去京城代父为官——这是做人质的另一个好听的说法,再将来,他还要回汉北掌管大权,所以,他必须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否则将来如何堪当大任?
只可惜闹腾了几天,什么也没改变,那个女人照常住在西府的小院里。
李伯仲有个本事,他能让爱嘈杂的人闭嘴,用他的方式。
白卿并不想知道他用了什么方法让她留下来,她只想快一点找到那个孩子——她姐姐的孩子。
王府里有很多女人,弄不清谁是谁的,不过她们有很多共同的特点:白皙美丽的容貌,纤细的腰肢,华丽的服饰,以及睥睨的习惯。
相比之下,白卿真够得上庸脂俗粉,因为她的妆颇为妖艳,狐狸精嘛,总归是要尽责画好自己那张脸,他带她来不就是为了让她这么招摇过市的吗?
从第一天进这王府大门,她就深领他的意图,这个男人只是在用她去反抗些什么,那她就随他的意。
她住得小院在王府西跨院的最里侧,院门口的假山上写着“月舂”二字,于是这院子便被叫做了月舂苑,院子很小,只有四间房,倒是给了个十三四岁大的丫头,名叫凤宣。
这丫头一看便知聪明伶俐,嘴也巧的很,而且还相当贴心,非常讨人喜欢。
头一天晚上,白卿赏了她一枚珠钗,似乎有意拉拢。
初来乍道的,总归要先拉个人在身边,不管这个人是真心还是假意。
***
李伯仲喜欢一个人睡,他不喜欢女人的脂粉味,不巧,白卿的脂粉味很重,所以尽管她住到了府里,他也从不在她的小院里留宿。
而且她喜欢红,红帐,红烛,红丝被,到处都是刺眼的红,让人心烦气躁——毕竟还是风月之地待过的女子。
瞅着他微蹙的眉头,白卿总是会笑,还会伸手揉他的眉头,但每次他都会半路将她的手挡开,因为他不喜欢她这么擅作主张的亲昵。
他不喜欢她,这一点,白卿很清楚,虽然床第之间他很热情,但那也只是在床第之间,他们这些身份高贵的人,对女人总是分得很清楚,她绝不是那种会让他金屋藏娇的女人,她只是过客。
这样很好,起码等她想抽身时,没人会拦她。她会时刻让他保持清醒——她不过就是个青楼女子,登不上大雅之堂。
又一次,他挡去了她伸向他眉头的手,她并不会因此娇嗔,只会轻轻地低下睫毛,掩去眼睛里的丝微笑意。
“我能出门吗?”起身替他更衣,顺便问问她有没有人身自由。
“缺什么东西,就让下人去买,银子到账房结。”他没有家室,所以钱财方面依旧是由大帐房支出。
“东西到不缺,就是闷得慌。”替他系好盘扣,抬头看着他的眼睛,嘴角带着一丝丝的谄媚,不是太明显,但还是能让他清楚她这是在娇嗔,风月场里女人嘛,即使点着守宫砂,也不是良家女子,是会狐媚术的,她这不就露尾巴了?
李伯仲看着她,微微蹙眉,“东府那边有园子,闷就让下人带你去看看。”最终还是没同意让她出门,不管怎么说,她现在已经是李家的女人,该遵守的规矩还是要遵守,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这是大户人家女子该懂的基本规矩。
“知道了。”松开眉,淡淡的回话,似乎是有点失意。
打开门,外面正下着毛毛细雨。
他就那么毫无眷恋地匆匆跨进了雨里,三两步便隐进了夜色之中。
而这厢,白卿倚在门板上,看着他消失的方向,只淡淡地勾一下唇,随即合上门,轻叹一口气,他终于是走了……
有气无力地爬上床,伏在丝被上,觉得周身都疼,床第之事最是恼人。
几时才能见到娉儿?找到她,她才能安心离开这西平城,可姐姐只告诉她,娉儿是被李家人带走的,她就是不愿意说出那个男人的名字,李家子孙这么多,该如何打听呢?
四 庸脂俗粉 二
白卿原本姓于,东周人,父亲是个冶铁的工匠,可惜碰上军队作乱,没了,只剩下她跟姐姐。
女人想在这种世道单独活下来,很难,要靠男人,可男人只会看上姐姐脸上的那点色,却不想养她一辈子,因为她没有娘家,更没有嫁妆,这当然可以理解,男人也有他们要考虑的现实,一辈子实在是太长。
所以姐姐去了歌舞坊间,说是卖艺不卖身的,不过到最后,还是什么都卖了,连同她那点女子的尊严一起,卖了个精光,就为了她们姐妹俩能在这世上活下去。也许有人会觉得姐姐不够贞烈,那是因为他们不知道什么叫饥寒交迫。
姐姐爱过一个男人,是位贵人,那时她还小,仰头也只能看到那人腰上的玉带——那是个高大的男人,姐姐每次见到他都很开心,她也开心,因为是这个男人把姐姐捞进了正常女人该有的生活里,他给了她们一个安身之处。
当然,这并不表示这个男人就会负责她们的一生,这世上没有谁欠谁的,爱不过就是一种情绪。
那个男人终于还是离开了她们的生活,姐姐没有哭,反倒是她哭了,因为再没人给她买糖人,从此之后,她们又要靠自己了。
后来,姐姐生下了那个人的孩子,是个女孩,到了这时她才知道那个人的姓氏——李,李家人带走了孩子,事情就这样有了终结。
姐姐也有了一个到临终都解不开的心结——她的女儿。
女人的一辈子,一半给了男人,另一半给了孩子,而她的姐姐,却用全部的尊严与力气养活了她,所以,她会照顾好姐姐的女儿,人活着就是让别人付出,又付出给别人的过程,至少她是这么想的,她也这么做了,她不在意别人怎么揣测她,那是别人的事,既然受苦时,别人代替不了她,那么做事时,别人的话也不能来随意左右她。
***
丫头凤宣原是东府的下人,老太太的奴婢,老太太就是李伯仲的祖母,也即汉北王的王妃,听说是什么汉西王的妹妹,都是出身高贵的人。
得知了这一层关系,白卿当然不能小觑这个丫头,在这样的侯门深闺之中,得势的下人,比没背景的主子要强,她们可以只用嘴巴跟耳朵就让你变成散着头发发疯的可怜人。
老太太也许只是想探她的底,毕竟她的出现让王府里“热闹”了好一阵子。
所以她要好好表现,让老太太放心,她只要让她知道她只是个风月之地的女人就行,这样她才会安心,因为男人在不成熟时才会为色动摇,而成熟后就慢慢懂得如何去辨识女人,总有一天,他们会回到正经女人的身边,因为只有那儿才是他们的归宿。
在月舂苑里待了两个月后,白卿第一次踏进了东府的园子,花草树木,珍禽异兽,样样新鲜,李家人很会善待自己,所以汉北才会在诸侯之中如此弱小吧,太善待自己的人,往往没什么雄心壮志,不是有句话这么说嘛——玩物丧志。
园子里有不少华服丽颜的女子,年轻的,年长的,都有,不过她们都只爱远远的睥睨,根本不会上前来,这就是女人之间的区别,即使同为妾,可人家是良家女,而她却是不干净的风月女,所以她们更高一等。
坐在四角亭里,俯看周围的景色,小湖周围种着红黄的花,已近深秋,所以湖面上随处可见红黄的花瓣,配上岸边的枫树,确是好看。
沿湖岸铺设的卵石小道上,几个孩子正在打闹,锦衣华服的,一看便知是李家的孩子,白卿默默地注视着他们,有些期待他们能到亭子这儿,也许——说不准里面就会有她要找的那个。
不负所望,那群孩子真就路过了亭子,为首的是个十一二岁的男孩,个头挺高,样子也好看,手上拿着竹剑,刚欺负完两个年纪小的,一转头,正望见亭子里的白卿。
也许是她的特别引起了男孩的注意,就见男孩提着竹剑顺着游廊蜿进亭子,斜着眉角打量完她后,问道:“你就是大哥带来的那个女人?”口气颇有威严,更像是在审问下人。
白卿没答话,只是笑笑。
这时,一群孩子也都聚到了亭子里,把白卿当珍禽异兽看。
环视一圈,只有两个女娃,长相相似,年纪看上去只有六七岁大,看起来是胞生的姐妹,不会是她要找的——娉儿今年应该有十岁多了。
见白卿不说话,拿竹剑的男孩扬起手,拿剑就要来戳,被凤宣拦住,“冬少爷,这东西尖利,别伤着自己。”
“要你管!”竹剑一甩,正打在凤宣的手背上,惹得一群孩子大笑。
凤宣却也不敢喊疼,只是笑着,“冬少爷,别伤着自己。”
男孩像是打出了兴趣,一个劲地拿竹剑甩打,把凤宣当成了活靶一般。
“啪——”剑身在女子的手心拍了个响亮。
凤宣微愕,因为那手是白卿的。
在场的孩子也都微微错愕。
“剑不是这么用的。”白卿淡笑着说道,并伸手将剑身转了一个角度,让剑刃对着自己的手心,“这样才真疼。”
男孩看着她的眼睛,呆愣半刻。他是有点怯的,但娇惯的身份却驱使他狠狠地砍了下去。
凤宣惊叫一声,而叫冬少爷的男孩却坐到了地上,竹剑依旧捏在手心——
白卿的手心多了一道淤痕。
周围的孩子们都倒退半步,不说话,眼睛都眨呀眨地看着白卿。
白卿慢慢抬起竹剑的一端,“刚才的架势太丑,再来一次?”
男孩瞅着面不改色的白卿,却松开了剑柄。
白卿暗叹一口气,真没用,就这点胆子,难怪空有满堂子孙,却还是要受人欺负,这李家的希望真是渺茫。
“这是怎么了?”一个胖乎乎的中年妇人匆匆来到亭子里,是这位冬少爷的奶娘。
老远听到凤宣的惊叫便匆匆小跑了过来,见那冬少爷坐在地上,两眼露怯,赶忙伸手把他扶起来,“这怎么就坐地上了?”
凤宣也赶忙上前去拍冬少爷衣服上的泥土,“少爷们闹着玩呢。”忙不迭地做解释。
闹着玩?胖奶娘觑一眼白卿的腿,“少爷,夫人叫呢,咱们先走。”
叫冬少爷的男孩盯一眼白卿的双眸,后者给她一个淡笑,随即就被奶娘拉走。
估计这孩子要有一段时间对她稍稍有些顾忌了吧?望着男孩的背影,白卿如此想。其实做坏人不容易,要有胆量,还要够狠。
游廊的尽头,站了几个华服的女子,应该是这些孩子的母亲们。
远远的,看不清面貌,但依然能感受到她们打量过来的视线里带着些不悦。
“那些都是府里的夫人吗?”白卿这么问凤宣。
凤宣略带了些愧疚,毕竟白卿替她挨了两下,“是二爷、三爷的几位夫人,那冬少爷是二爷的嫡子。”
“嫡子?这么小的年纪?”李伯仲是李家的长房嫡长孙,据说在同辈的年纪还不是最大的,但也已经二十四五岁了,这冬少爷才十一二岁,似乎年纪差得也多了点。
“二爷近五旬才得了这么一个嫡子。”凤宣掏出巾帕,擦拭白卿手心被竹剑刮破的小伤口,看上去颇为真心。
“原来。”是老来子,所以娇惯成了这样,“对了,老王爷总共有几个儿子?”她疑惑于这李家庞杂的亲属关系。
凤宣抬眼看她,惊讶于她对手上的疼痛似乎一点也不在意。
她当然不会在意,这道伤让她得到了凤宣些微的信任,而且似乎还得罪了某些夫人,说不定这么一来,以后她就能跟这家人纠缠不休了。再者,他出城也该回来了,她可以拿这道伤给他看,这是被他的亲人打的,当然要展示给他看,看能得到多少怜悯与补偿。
“不用担心,小伤口。”按住布帕,迎面看向亭外那些不可方物的美景……
五 兄弟反目 一
如她所料,看到白卿手上的淤痕时,李伯仲眉梢未动。
他不动,她也不说,反正有人会替她说,比如凤宣。
入夜,对着铜镜拆发髻时,他正好进来,站到铜镜旁就那么俯看着她。
两人的视线在铜镜里交汇,谁也没逃开谁。
“季冬打的?”他开口问,当然是指她手上的伤。
“小孩子淘气,没什么要紧的。”拿下耳坠,将长发拨到身后。
他拿过她的手,打开,上面是一道一寸宽的血印子,直通整个手掌,她的手太过纤细,所以尤显得突兀。
看了半刻,松开她的手,什么后话也没有,步到床榻边,躺了下来。
白卿半侧过脸,看着他倒在床上,滞一下,拿起箅子,继续梳着头发。
半盏茶的功夫后,凤宣抱着一只红漆木的小盒轻轻推开房门,“夫人。”将红木盒放到梳妆台上,打开盒盖,里面是几件玉饰,最招人眼的是一对翠绿的翡翠镯。
这就是补偿?白卿抬头看向铜镜里的他,对方也正看着她。
笑,为他这高价的补偿。
伸手取出那对翡翠镯,全套进了左腕,起身来到床榻跟前,给他看,像极了贪慕虚荣的女人吧?
镯子碰撞之间发出“叮叮”的声响,就那么横在他的面前。
李伯仲微起唇,这次不是生气,只是好笑于她这么得志意满,捻过她的手腕,如果她只是这么容易满足、贪慕虚荣的女人,也许真得挺适合他,这样的女人好养活——对他来说,没有什么权势纠葛,当然,她要懂事,还要懂得怎么受委屈。
屋里这厢的气氛变得融洽,丫头凤宣正打算退出去,不想有人敲院门。
凤宣赶紧看向李伯仲,得到首肯后,才匆匆出去开门。
来者是李伯仲同父异母的兄长,以及另一名堂兄,两人的表情都十分严肃,看上去是出了什么大事。
白卿没出来,只在内室的门口,仗着帘布的遮挡,隐在角落。
无疑,李家男人的相貌都不错,圈了那么多美色佳丽,想生丑的也不容易,李伯仲的这两位兄长也算得上人中龙凤了,只是有些过于龙凤,显得浮躁。
“伯仲,你这是什么意思?周威是东军的大帅,你说撤就撤,一旦军心动摇,怎么收场?”质问的这个正是李伯仲同父异母的兄长李修竞。
这李家的规矩不少,嫡出的子女与庶出的子女,在姓名上有很大差别。
汉北王一共生六子,三子嫡出,其余三子如今不住在王府里,都被派到各郡县里去了,这住在王府里的三子,那子孙可就多了。
像李伯仲的父亲,在娶妻之前就已经有了两妾,生了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后来娶了汉西王的侄女,才生下了李伯仲这唯一一个嫡子,取名“伯仲”,而他的两个同父异母的兄长一个叫“修竞”,一个叫“修隆”。
白日里拿竹剑的冬少爷,全名——李季冬,三爷的嫡子名为李叔期。
李家三子的嫡出排序为——伯仲叔季。
庶出的则是以“修”字打头。
所以在这府里,但凡名中带“修”字的,就表明他是庶出。
嫡庶非常严明,听白日里那冬少爷只叫李伯仲为大哥,就能知道一二。
“要是军心动摇,那就杀了周威。”这是李伯仲的回答,说得很平淡,说话时,还伸手邀请兄长入座。
“你……”李修竞一时无语,随即看了一眼陪同而来的堂弟,也是二爷的庶出长子,名叫修晏的。
“大哥,你先别急,听伯仲把话说完嘛。”这李修晏到是看上去挺沉得住气。
听李修晏如是说,李修竞这才压下火气,入座,不过却把茶碗捏得吱呀乱响。
“周威胆子太小,不适合留在东军,如果大哥觉得撤职太过唐突,也可以调他回西平来,中护军还有几个校尉的空缺?”李伯仲说得平静。
不过听得人就没那么平静了,周威是李修竞的表兄,他当然平静不下来,一个堂堂的北军大帅,调回来当校尉,还不如撤职来得痛快!
李修竞嗖得起身,面色发赤,唇发抖,拳头攥了半天,不过只是捏了两下,然后转身就走。
“伯仲,那你先歇着,我们先走,这事明天再说。”李修晏安然起身,态度很平静。
“兄长走好。”李伯仲起身相送,表情很平静。
这就是所谓的兄弟相争吗?倚在帘子后,白卿看着这态度各异的兄弟三人,不禁了然。看来,这个家并没有表面上那么祥和平静。
等李伯仲返回内室时,白卿正在折被褥,红艳的被褥,红艳的帐,月白的薄衫,翠绿的镯子,到出奇地搭调,看来真是看久了,什么都能顺眼。
“要回去了吗?”白卿问,他一直不在她这儿睡的,看现在的时辰,再看刚刚的场面,估计他也没心情玩什么牡丹花下做鬼的事。
李伯仲缓步来到床前,弯身倒在了这红艳艳的床上,今晚他不走了,就睡这儿。
就睡这儿?那她要睡哪儿?
与人同眠不是那么容易的事,要懂得进取与退让,否则就难以共存。
四更天,夜正眠,他睡着了,而她却只能缩在床头的一角,看着他僵挺地占据她的床位,这男人太过僵直,连睡觉都是如此。
她宁愿忍受床第间的不舒服,因为那时间还短些,像这样整夜的坐着,似乎更痛苦。
五更底时,他醒了,她才好不容易占据了一小块地盘,可也就只能睡那么一小会儿,大户人家的男人都是没长手的,因为女人是他们的手。
替他更衣时,她已经开始迷糊了,她真得不期望他以后睡在她这儿,实在是太累。
“后天过冬,你一起去东府。”看着她的额头,他如此陈述,她毕竟是他纳来的妾室,算李家的女人,虽不必隆重推出,可也得要人知道,尤其她连他的长辈都没见过,这相当失礼。
“嗯。”她淡淡的应着,因为困倦。
“要祭祖,弄得干净点。”平时穿成什么样他不管,祭祖宗这种大事,不好马虎地对付过去。
“嗯。”右眼皮直跳,因为太困,她抬手掴了右脸颊一掌,左眼跳财,右眼跳灾,掴一掌可以抵灾,这是小时候姐姐教得,她此刻正模糊着,习惯性地使了这么个动作。
李伯仲把一切看在眼里,不过没什么表情,嘴角是平的,看起来心情挺好。
好不容易,他走了,黎明将至,天色黑地出奇,窝在艳红的被子里,她睡得很熟,因为没人再跟她抢床位。
不过他的话她还是记得的,后天祭祖,他要她弄得干净些……
倏得坐起身——祭祖?!不就是说她可以见到他所有的家人?
睡意全消,为这个消息激动不已。心里全是“娉儿”两个字,娉儿是姐姐给女儿取的名,虽然李家也许并不会用这个名儿,可姐姐还是一遍遍地跟抱走女儿的人那么叮嘱着,因为那是她能给女儿的唯一的东西。
娉儿……她现在是她在这世上唯一一个亲人了,也许没人能理解,那种满世界都是人,可满世界的人都跟你没关系的感觉。
亲人是心灵的归属。
她真要感激李伯仲,不管他拿她当什么,她都得谢他,是他把她带到了这里,让她有机会接近她这唯一的亲情。
六 兄弟反目 二
不管对小民还是大官,祭祖都是件大事,无论朝代如何更替,祖宗都是不会忘记祭拜的,这是传统,重孝的传统。
所以这样的日子,无论多么繁杂的规矩都显得庄重了。
李家的祠堂在东府。
一大早,天还没亮,东府那边就灯火通明的,下人们都悄无声息地忙碌着。白卿寻了件白衫,加上一件墨绿的罗裙,再去了脸上的胭脂,也算弄得很干净了。
对着镜子,凤宣正想夸赞。白卿却又抬手在眉角画了两笔,怎么忘了,她是妖来着,要安李家长辈的心,她得处处小心才是。
凤宣不禁暗暗撅嘴,那两笔真算是画蛇添足。
太阳升到枝头那么高时,白卿动身往东府去。
东府比西府大,是李家王府的主宅,里面住着李家几乎所有主要的人,西府是单独留给李伯仲的,他是嫡长孙,到这么大年纪还没明媒正娶,就是打算将来娶贵夫人的,西府便是留给他的单门独户。
在祠堂旁边歇脚的厅里,白卿选了处角落落座,从她这地方看过去,几乎可以打量到所有人的座位,这会儿,人还没来齐,老王爷、老王妃也都没到。
李伯仲到是来了,正跟几个年轻男子站在门外的游廊上,刚才她进来时,他转脸看了她一眼,没什么特别的神情。
白卿来不及考虑他对她的装扮是否满意,因为她正在四处搜寻在场的女孩儿。
李家祖上定然是求到了子孙福,放眼望去,一水的男丁,女娃儿只是星星点点地散落着,白卿挨个看过去:没有、不是、不是、没有。
没有一个年纪相符的!
也许还没来吧,白卿暗自在心里安慰自己。
正安慰着,就听见门外熙攘起来,屋里的大人小孩听见熙攘声,也都起身出去,像是去迎接什么人。
凤宣伸头张望了一下,随即告诉白卿,是老王爷跟老王妃来了,得赶快起身去迎接。
白卿的脚步不够快,不过到也凑巧,正好在门口跟王爷王妃对了个正眼,老王爷没什么表示,只是看过一眼就罢了,也许他还没弄明白眼前这女人是哪个儿孙的妾侍,家里的儿媳、孙媳实在有点多,未必都认得全。
到是老王妃多看了白卿两眼,第一眼是滑过,第二眼是打量,等到第三眼就是从上往下的觑视了,估计是确定了她不是什么能抓住好男人心的女人吧。
白卿微微屈膝一福,这就算见过他的长辈了。只是膝盖还没伸直,就被众人挤到了门板旁。
李伯仲最后一个踏进门,白卿抬眼与他对视,嘴角微微露着些委屈,看,你的家人这不又欺负人了。
“大哥,快来啊。”一个十七八岁的年轻男子,站在人群里冲李伯仲大喊,这位是三爷的嫡长子,名唤李叔期的。
李伯仲应声跨步离去。
白卿则低着头,回到她的角落里。
祭奠在正午举行,全家老小一一焚香叩拜之后,日头早已偏西,所有人都饥肠辘辘的,不过在前面的大厅里,早已摆好了宴席。
总共八桌,白卿的位子仍然被放在了角落里的一桌,这桌上都是妾侍。
女人的排挤通常都不算太高明,就是几个人当着你的面咬耳朵,然后把你一个人晾在那儿,证明你是被隔离出境的人。
这场面对白卿来说实在是小了点,所以她并不怎么在意。拾起筷子照样吃她的菜,饿了一天,本以为这趟东府之行会有收获,结果什么也没有,本来高亢的心情,现在全都转成了饥饿,看来想找到娉儿,还是要继续跟这家人纠缠才行。
“大哥——你喝多了吧?”靠近主桌那边似乎出了点问题,有些吵嚷。
前几天造访月舂苑的那位李修竞正提着酒壶站在李伯仲身旁,另一只手上端着满满的酒,而他旁边是几个李家兄弟拦着,看起来这位仁兄是打算闹事?
“你们都旁边去,我就是敬我亲弟弟一杯酒,伯仲,你要是给哥面子,这酒你就喝下,要是看不上我,你不喝,我也认了。”李修竞将酒杯横到李伯仲的脸前。
李伯仲看着酒杯,半天没作声,
“好,哥哥我身份低,敬不起你,这酒我自罚——”说罢仰脖子把酒喝了个精光,然后继续往杯子里倒。
一旁的李家兄弟们赶紧上前拦着,可越拦,这位仁兄就越来劲。
李伯仲则始终坐在原地不说话。
直到大家长发话:“修竞,你这是在耍什么酒疯!”老王爷重重拍了下桌子。
大厅内一时寂静无声。
李修竞松开手中的酒壶酒杯,扑通一声跪倒在地,竟呜呜了哭了起来,“祖父,孙子知道自己身份低啊,这才给伯仲赔不是,请他看在兄弟一场,不要再这么逼我。”抓住李伯仲的腿,竟给他磕起了头。
这下可就精彩了,但看那李修竞的妻妾儿女,也都跪到地上呜呜哭了起来。
一旁劝说的兄弟们也都侍立一旁,他们大半都是庶出啊,当然是帮庶出的李修竞,何况自从李伯仲开始掌管汉北的军机以来,没少挖他们的墙角,这小子着重培植自己的势力,正在一点点蚕食他们的地盘,他们也早就对他有怒不敢言,今天正巧碰上李修竞这么闹,当然是要帮着他把事情闹得更大才是,于是众人作壁上观。
“修竞,你起来,哪有兄长跪弟弟的!”老王爷怒斥一声。
那李修竞是老王爷的第一个孙子,俗话说长子长孙,老头的命根,自小就是疼爱的很,就冲这一点,李修竞这一招也算用得极对,“祖父,修竞我的苦处不能跟您老人家说啊——”一个大男人哭成这样,是挺瘮人的。
“伯仲,叫你哥哥起来!”老王爷对李伯仲如此吩咐,是他惹出来的事,就得让他解决。
李伯仲缓缓起身,看着地上跪的李修竞半天,才道:“大哥,有什么话站起来再说。”
李修竞见李伯仲服了软,心里估计这事好办了,于是抬头握住了李伯仲的手,“伯仲啊,大哥就这么个表亲,你就当可怜大哥我自幼丧母,无依无靠,你饶了周威吧,大哥我记你一辈子的好。”
还是为了争权夺利的事!他的这些兄弟,对外打仗没一个用心的,对内抢地盘到是一个比一个厉害,连这种女人的哭闹手段都使出来了!
他今天要是答应了,以后这种事就会层出不穷,所以这事——
“大哥,唯有这件事我不能答应你。”
“……”李修竞错愕。
众人也错愕,他答得太快了。
“好——好……”李修竞当然是面子上挂不住了,哭也哭了,跪也跪了,现在就剩下自残来威胁了,于是拾起地上的碎瓷片就要往自己身上扎。
李伯仲当然不能让他这么干,伸手攥住了他的手腕,两兄弟就这么角力。
这场面差点没让老王爷倒岔过气去,赶紧让在场的子孙上前阻止,于是大厅里一团乱。
闹了半天,也不知道是谁提起了李伯仲的不是,于是大厅里渐渐多了说李伯仲的杂言,比如他脾气不好,比如他不顾全大局,比如他任性妄为,当然任性妄为中也包括把白卿这种女人纳做妾侍,而得罪了未来老丈人等等。
闹着闹着,大厅里明显分成了三派,一派针对李伯仲,一派护着李伯仲,另一派保持中立。
都说子孙满堂是福气,这李家看上去可不怎么像!
白卿站在角落,本打算置身事外的,瞧那群男人闹得,口沫横飞的,她可不想过去。可是李家的那些女人都过去了,哭哭闹闹的,她作为他带进来的宠妾,不过去掺和似乎不够义气,何况她的事总归要被这家人拿到明处来评断,晚断不如早断。
白卿悄悄挤进了嘈杂的人群,推搡间,差点被绊倒在地。
“你要是还顾忌李家的声誉,就不会把这种女人带进来!”有人开始在她身上动嘴了。
白卿缓缓躲到李伯仲的背后,这都是他家的事,要他自己来解决才是,她只负责站,不负责动嘴。
李伯仲抬手示意身边的弟兄不要再争吵,看着对面的兄长李修竞,对方此刻似乎已经恼羞成怒,不过依旧还是在流眼泪。
他最讨厌看到大男人留眼泪。
“哥,你今天要是不这么闹,可能我还会放周威一马。”伸手擦了擦脸颊上被溅到的酒渍, “现在,我就当着祖父的面把话放这儿,周威在一个月内不离开东军,就给他定好棺材,我会亲自把他送回西平来。”
“你——”李修竞终于是忍不住了,抬手就揍了过来,李伯仲上半身一个后退,好巧不巧正撞到了白卿的双眉之间,刹时,鲜血就从她的鼻端流了出来,看来他的身后并不是个安全的地方。
“夫人,您没事吧?”凤宣手快,赶紧掏了帕子给她捂住。
整个场面那就是一个字——乱。
老王爷气得直发抖,抽过一旁下人手里的拐杖,上前就给了李伯仲一棍子,这老爷子挺偏心呵,白卿一手捂着鼻子,一手拽了李伯仲的衣袖往后拉了拉,怎么说也是她的男人啊,关键时刻还是要帮帮的。
还好,有众人的劝阻,终于是没让老王爷把第二棍抽下来,真抽下来可就真要命了,第二棍可是对着头去的。
推推搡搡下,李伯仲跟白卿被隔离出了大厅,今天算是流年不利,挂花的只有他们俩。
白卿一手捂着鼻子,一手伸过去探视他手臂上被抽得血印子,眼泪汪汪的——因为被撞得。
李伯仲这次到是没挡去她这擅作主张的亲昵。
此时,夕阳正当红,照在两人身上,灰红灰红的。
屋里还在哭闹着,而屋外,就他们俩伫立在那儿,像是被整个世界孤立了一样。
白卿暗暗叹息一声,忙了一整天,末了,她还是没找到她想找的东西啊……
七 被流放的花瓶
一顿饭吃得血溅五步,再吃下去,估计就要闹出人命了。
兄弟反目并不少见,但丢人,所以老王爷很生气,单独叫了李伯仲去训斥,等他从东府回来时已是掌灯时分,可见谈得很彻底。
他前脚进门,凤宣后脚端了碗红枣粥来,两人都没吃饭,所以这粥怎么分呢?
给他吧,他是男人嘛,什么东西不是都要他们占先!
凤宣是老王妃那边的人,眼力劲当然是够老道,见状赶紧返身回厨房去了。
白卿默默觑了一眼他的手臂,袖口的地方,血印子还在,看样子是没处理过,可他不发话,她不好擅作主张,这男人的脾气与众不同,对他好的事,未必就会让他高兴,说不定还会引起他的怒气,因此她什么也不做。
因为没人说话,所以屋里很安静,烛火跳啊跳啊,映得人影乱晃。
百无聊赖,执起一绺垂下来的长发,卷到小指节上。
这种无声的场面很常见,因为他们之间从来就没什么话题,真要说起话来反倒尴尬,她的话尾他很少接下去,而且他还是个不怎么喜欢开话题的人,更别说花言巧语。
也许是一闪神,她无意中抬了那么一眼,画成幺蛾般的眉梢在光影中隐没——颇为妖媚的一瞥,却不是故意的,但依旧被他看到了——□来得就是这么简单又迅猛,一个不经意的眼神也许就可以毁灭一切。
卧室里没有点灯,只有外厅的烛光透过布帘漫射而来,屋里很灰暗,这很好,看不清彼此的窘态——她总觉得男女那种气喘吁吁的样子很难看。
这次有些不一样,他吻了她的脖子,这是他第一次这么做,害她身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睁大眼睛,想从他的脸上寻找一些蛛丝马迹。
正巧,他也正看着她。
“我明天走。”他如是说,说话的瞬间,身体重重地压向他,一声粗重的呼吸吹拂到她的脸颊上。
白卿紧紧握住桌角,不想让自己那光裸的背撞到墙上,只听几声清浅的响动,那是她脚踝上的银链在作祟,她本想保持一点理智,来思考他为什么会突然告诉她明天走,可他不喜欢她在这种时候不专心。
要毁灭,他就要两个人一起。
外屋的烛火一直燃着,直到烧到最底端,烛心一歪,倒进蜡油里,烛光悄然熄灭,屋里立时一片黑暗,而此时,内室里的一对男女才缓缓分开,女的蜷坐在桌案上,捂着唇,她差点又吐了,因为又冷又饿,体力透支。
火折是他擦亮的,光线太刺眼,白卿微微背过身。
满室的红在烛光下更显得艳丽。
她扯了一旁的衣衫盖到自己光裸的腿上,之后才看向他,他正光着上身,背上密密麻麻的都是汗珠,男人真是奇怪,为了那点事累得满身大汗,却还乐此不疲。
他放下火折时,她正好伸腿想爬下桌子,他很自然地抱了她送回到床上……
“是很久才回来吗?”他这突然的贴心不得不让她想歪,也许是要离家一年半载,怕她独守空房过意不去?
“对,要很久。”他随手从地上捡起内衫穿起来。
“多久?一辈子吗?”问完觉得后面那句“一辈子”真多余。
“可能两三年,也可能一辈子。”又捡起了外衫。
这么久……
“那……要我离开王府吗?”他走了,她呆在这儿恐怕行不通吧。
“随你自己,你不是在找人嘛,等找到了,不想在这儿待,可以回乌家那边的院子。”那院子反正早就给了她。
白卿默默不语,因为他那两个字“找人”,他什么时候发现的?或者说他怎么发现的?她还什么都没来得及做呢。
当然,她不会把这个疑问问出来,他这个人,怎么会乖乖回答别人的话,只是——
“想不想知道我在找什么人?”
看她一眼,随即低头捡起地上的玉带,“那不是你自己的事吗?”
很好,他不愿插手,也就是说即使知道了,也不会帮忙。
“那——要我等吗?”
他正在系腰带,听到这话,不禁抬头多看她一眼,“你会等?”
好吧,此刻她不得不承认,自己在某些方面做得确实很出色,比如让她的男人觉得她是个不甘寂寞的女人,或者说贪慕虚荣的女人。
“如果你明媒正娶,我会等。”只可惜他做不到。
李伯仲到目前为止第一次如此哼笑,因为这女人的大言不惭,他确实会娶妻生子,但显然不可能是她。
“那如果我有了孩子呢?”今晚她难得有这么多话跟他讲,因为两人的情绪似乎都不错。
他停下动作,看了一眼她的细腰,“孩子得留下。”
果然是这样,难怪姐姐当年连争都没争过,有权有势的男人说这句话时,总是很有气魄。
套上厚厚的长衫,起身替他整理衣角,带着几分笑意,“放心吧,我不生孩子的,我生的孩子一定会跟我一样不争气,生出来净拖累人。”
他俯视着她的脖颈,那里有他吸吮出来的唇印,被烛光一照,像含苞待放的花骨朵。
他说不上对她的感觉,时好时坏,好的时候,会有把她留在身边的打算,尤其在床底间嘤咛细语时,坏的时候又让人不舒服,特别在她躲在角落里看人时,像在看戏。
“不问你能得到多少东西?”
白卿自他的胸前仰头,嘴角微翘,“我若是要,你肯定给的很少,或者干脆不给,我若不要,兴许你给的更多。”白日里那个李修竞不就是弄巧成拙,得了反效果吗?
她对他还是有一点点了解的。
李伯仲俯视着她的笑容,缓缓伸手握住了她的后腰,让两人的身体紧紧相贴。
白卿苦笑,将脸贴在了他的胸膛上,兴许这真是最后一次相拥了,他是她的第一个男人,搞不好也可能是最后一个,她对碰触男人的身体有障碍,也许是童年的阴影作祟,姐姐的经历让她厌弃很多东西。她好不容易接受了他,可也许以后就再也没心力去适应另一个男人了。
这一夜,他依旧在午夜离开,她送他出了卧室,然后倚在冰凉的门板上目送他的背影融入夜色之中,他就那么头也不回的离开了,真是个狠心的人。
她不懂他的抱负,更不知道此刻他身上背负的是什么样的重担,因为他没告诉过她,而且就算告诉了她,她也不能替他分担,她能给他的,只是身体上那一点点的愉悦,所以他不会娶她这样的女人,因为他们根本不属于同一个世界。
他的世界里有征战,有几乎无所不能权势,还有门当户对的妻子,堂堂正正的儿子。
而她的世界里,只有亲人、屈指可数的朋友,以及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简单生活,她的能力仅仅刚够守住这些东西。
“凤宣,你不是说三爷还有两个女儿住在别苑嘛,她们多大了?”回过神,还是要继续她的生活。
“啊?”凤宣没反应过来,她还以为她正为了大公子的离去而伤心呢,怎么一转头问了这么个风马牛不相及的问题?“大概有十多岁了吧,奴婢也没见过几次。”
白卿默默点头,缓步走回内室,内室里依旧保持着不久前制造出来的狼藉,这可不好,跟谁过不去,都不能跟已经离开的男人过不去,女人太脆弱,总会对男人依赖出坏习惯,这习惯久了,就会变成所谓的爱恋。
“凤宣,明天一早,你出府去买些布料回来。”要把这些艳红全都换掉。
凤宣挑开帘子,伸进半颗脑袋来,看到地上的狼藉不禁一阵耳热,大公子真是喜欢这位卿夫人,瞧把屋里折腾的。
不过最让人耳热的还是白卿的光脚,纤细、白皙,还有银色的链子,透着一股子诱惑,难怪人都说女人不能露脚——改明儿她也到银匠那儿打条链子套在脚踝上。
八 偷情者与高贵主母 一
除夕这一天的傍晚,天空飘起了小雪,到掌灯时,已是纷纷扬扬。
东府里热热闹闹的,红灯笼挂得到处都是。
李家的老老少少都在厅里守岁。
白卿也在其中,当然,没几个人计较她来与不来。
今年李家的喜事特别多,先有李伯仲与皇家郡主的亲事,接着是两个孙媳又为李家添了两名男丁,所以这个新年过的格外热闹。
李家三爷单名一个“锺”字,是汉北的财神爷,掌管汉北的粮银大权,上次祭祖时,他正好亲自押送宫廷供奉进京,直到这几天才从京城里赶回来,所以除夕这一晚,他当然也就出现在了宴席上。
白卿坐在角落里,细细看着那个已年过四旬的男人,想从他身上找到些微的熟悉感,可惜回忆太过久远,她已经记不得那个男人的模样,她所能记得的只有那个男人腰上的玉带。
这位三爷的长相很斯文,人也很和蔼——符合她童年的记忆,为人似乎也挺擅于周旋,在众人团团而围之下,仍旧谈笑合宜,丝毫不见费力,这样的男人适合做大事,所以当年姐姐对他的离去毫无怨言,做大事的男人往往会让女人崇拜到去谦让自己的感情,因此,做大事的男人,身边总是来来去去好多女人。
至于娉儿——她也看到了,此刻就坐在离她不远的桌子上,眉目间有一些姐姐的模样,但更能让她肯定她身份的,是她唇下的那粒小小的红痣,当年她刚出生时,姐姐就指着婴孩唇下的那粒红痣对她说:瞧,这丫头以后不愁饿肚子了。
只是当年那个婴孩不再叫娉儿,她叫瑞华。
是个漂亮的女娃儿,举止间带着几分贵气——比她和姐姐强,只可惜眼睛里闪着自卑,坐在小姐妹中间,拿东西总是晚下手,不敢跟人抢。
白卿以为看到她时自己会冲上前,可她没有,她有些莫名的胆怯。
晚宴吃到一半时,门外响起了炮仗声,从南方特意买来的花炮,大人孩子都喜欢看。
白卿守在门旁,眼看着女孩儿从她身前经过,指尖微微勾动,却最终也没有抬手,她很想出声叫住她,可是叫住她说什么呢?说我是你的姨娘?
唉……
站在大红灯笼下,看着这家人喜乐融融,心口难免有一丝酸涩,她的家又在何方呢?
砰砰——
炮竹炸得雪片翻飞,孩子们哇呀乱叫着。
这应该是个完美的除夕夜,如果没有那个意外搅乱的话。
本来,这个“意外”是没打算惊动女眷跟孩子们的,但男人们逐个的失踪,还是让场面渐渐冷清了下来。
“听说是打仗了。”女人们压低声音,交互传递着这个秘密。
不一会儿,满客厅的女人就将这空穴的风变成了倾盆大雨。
老王妃上了年纪,放花炮时就由二儿媳、三儿媳陪着先回去歇息了,所以这会儿厅里没人管,女人们也就各自打开了话匣子。
据说是西面打仗了,汉北的西面是汉西,汉西王是老王妃的兄长,李伯仲的母亲又是汉西王的侄女,这两家要是打起来,那可真算是大水往龙王庙里冲了。
“亏了去年修仁调去了东军,不然我这会儿非急死不可!”有人庆幸自家的男人运气好。
有运气好的,自然也就有运气不好的。于是厅里的气氛一时间变得很诡异,有人窃窃私语,有人隐隐啜泣,有人庆幸,有人苦脸,但都压抑着,不知道在怕些什么。
白卿最是无动于衷,因为她根本就不知道她的男人去了哪儿,何况他们早已把分离时要说得话,做得事,全都说了做了,没什么可牵挂了。
就在众女忧虑纷纷时,三爷的长子叔期正好拎了李季东他们几个孩子回来,众人见是他,立即围了上去,问东问西。
“放心吧,大哥亲自带人去了巨丽山,仗不会打得太久。”李叔期笑呵呵的,被众人这么围着还能如此轻松,真是颇有乃父之风。
“哪个大哥?”有人急得顾不上动脑子去想大哥是谁。
“伯仲哥。”
听到是李伯仲的名字,众女全都松了一口气。
“那家里人还有谁去了?”
李叔期微微蹙眉,随即道:“修尧哥跟大哥在一起,应该也去了。”
扑通——
一名黄衫少妇重重地坐到了凳子上,这黄衫少妇便是那个修尧的妻子,不凑巧,这修尧的妻子正好与白卿坐一桌。
两个女人真可谓同病相怜。
众女的视线不约而同都集中在了她们俩的身上。
白卿缓缓低下眼皮,她在想,她该怎么表示自己的惊吓呢?要吓软脚跟吗?
***
离开嘈杂的大厅。
沿着挂满灯笼的游廊,白卿缓缓往她的西府而去,那位与她同桌的少妇真得是吓软了脚,她只好让凤宣帮忙一起搀扶她回房。
她一点也没有看不起那个被吓坏的女人,换作她是她,她也会的,在这样的世道里,女人都是依附男人而活的,一个是树,一个是藤,树倒,藤消,女人没有能力自食其力,所以,男人就成了她的所有。
李伯仲……
停下脚步,看一眼风中摇曳不止的灯穗,如果他死了,她会难过吗?
这个答案她没去想,随即就抬脚下了游廊,回到了她的小院里。
隔日,大年初一,王府里照旧放了百响的炮仗,只是这一天,府里很安静。
然后,初二,初三……一直到十五,西边终于来了消息,据说是跟汉西讲和了,和了好啊,和了不用打仗,也不用死人。
往常汉北也都是讲和的,不过就是割块地,当作赔礼而已,没什么要紧的。
于是李家人又心安理得的过起了元宵佳节。
对白卿来说,元宵节最值得庆幸的是她跟甥女有了交集。
在园子的拱门处,女孩儿跑得气喘吁吁,一转弯就那么撞上了她——
“是叫瑞华吧?”她弯下身子,声音柔的很。
可女孩只是看了她一会儿,随即头也不回地跑走了,独留她的笑容空对着拱门内的雪景。
看来想打破她们之间的陌生,不是一时半会儿就能行得通的,还得慢慢来。
***
元宵过去没几天,白卿收到了一封书信,这还是她进王府以来,第一次收到外面的消息。
看到来信时,她很高兴,难得笑得那么真心,合上信,她就让凤宣去准备衣服——她要出去。
凤宣很为难,因为府里的女眷除非有大事,否则都是有门禁的。
“夫人,要出去,得有个说法,不然大管家那儿也通不过。”
白卿缓缓折好信纸,“那就不告诉大管家。”
“可不告诉大管家,咱们怎么出去?”这家可都是大管家在管。
白卿将折好的信纸放回信封内,抬头看了看凤宣,“你把衣服准备好,我有办法。”
俗话说阎王好见小鬼难求,但有时候,求阎王办事,反倒不如求小鬼来的简单,而且后者所要的报酬很小。
白卿让凤宣提了两瓶老酒给了侧门看门的老头,就把出门的事给办妥了。
她要的见的是个男人,姓白,白致远,东周人,相貌谈不上好看,但看着很舒服,与白卿的父亲一样,也是个冶铁的工匠,只不过他比白卿的父亲幸运,遇到了她们姐妹这样的资助者,开了个属于自己的小作坊。
她就是跟了他的姓。
姐姐资助他的目的其实并不怎么纯正,她是希望能把妹妹托付给这个男人,因为他可靠,可惜这个可靠的男人会错了意,也送错了心,一直到现在他还坚持姐姐爱他,不接受任何除此以外的解释。
“你怎么穿成这样?”见到白卿的第一眼,白致远就问了这么一句话,因为白卿穿着一身青衣布褂的男装。
“这么穿方便,你来西平为什么不早给我来信?”拎起茶壶,给他到了满满一杯茶。
“我是去桐州送货的,本来没打算过来,可你走了之后一封信也不捎来,就想顺道来看看你,看你到底过得怎么样。”
“我找到娉儿了。”她把话题转移到了甥女的头上,因为不想他知道她现在的境遇,当年离开他们时,她是说西平城里姐姐有故居,她来西平也是为了找甥女,总不能现在告诉他,她先当了歌女,后又做了人的小妾吧。
白致远依如从前那般容易被转移话题,而且总喜欢把事情都往好的地方想,听说她找到了娉儿,便开始絮叨着要盖一栋新房接她们回去,白卿不禁失笑……
如果真有那么一天,她可以带娉儿回去,那么她这一生也就真得完整了。
“好了,那我先出城,等从桐州回来,我再来看你跟娉儿。”白致远拉过马缰绳,跟白卿道别。
白卿微微颔首,步送他出茶楼。
这时,茶楼外的青砖大道上,一行马队浩浩荡荡由西往东而行,白卿瞅着马队当中那几辆四角挂着紫色流苏的马车——那可是皇室的象征啊,她这辈子到现在只见过两次,这是第二次。
看来李家真得是来贵人了……
视线从马车上收回来,途中却勾到了一抹视线,但仅仅是一扫而过,她没看第二眼,脚下随即跟着挪了半步,整个人躲在了白致远的身后。
只等那人离去,她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