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英倚着楸木栏杆朝下看,山下的圆通公园[1] 汇成了花的海洋,春风拂过,花潮涌动,落英缤纷。
紫英住在螺峰山顶,这是昆明市区的最高点。她住在这里,是因为既可观赏脚下市容,又远离尘嚣。她是个慵懒的花仙子,个子高挑,常常随意披着长发,穿着紫色的睡裙,趿着紫色的长毛拖鞋,在花架下草地上漫步。她皮肤白晰,穿一身紫,更显得雍容华丽。紫英的品味与她的朋友们不同,她的朋友们喜欢小巧玲珑、精美细致的东西,她却爱粗犷自然的物件。她的厨房里放着冬瓜水桶,烤炉上摆着大南瓜和大椰子做的汤锅和王莲做的大炒锅,所有的调料都装在葫芦瓶子里。吃饭的碗,喝水的杯子是苹果、桃子或西红柿镂空后做成的。杯子有单耳的,也有双耳的。朋友们看了都赞叹不已。
她很少下山去找朋友玩,她有一副甜美的好嗓子,但怕引人注意,只敢小声哼哼。她常常坐在紫藤花架下弹弹吉他,看看书。最爱做的事,就是倚着栏杆看人间。她隐隐约约地记得,她在山下的昆明城里丢失了一样极为珍贵的东西,但那是什么东西呢?她绞尽脑汁也想不起来。
她问过丰儿,丰儿睁着一双黑钮扣似的大眼睛看着她:“你什么东西也没丢失呀!你的东西我都分门别类地放在柜子、箱子、盒子里了。”
丰儿是她的小保姆,一个极勤快的女孩。她穿着黄色的小裙子,系白围裙。嗡嗡地哼着歌儿打扫屋子,修剪草地,提着小篮子飞出去采食物,忙出忙进。紫英的东西放什么地方,连她自己都不清楚,只有丰儿知道。如果连丰儿都不知道,那究竟是什么东西呢?
到了柳絮满天飞舞的暮春,她总算想起了一点线索:这件珍贵的东西是被她丢失在翠湖公园里了,她要去把它找回来。兴许到了那儿后,触景生情能帮助她恢复记忆。
天朦朦亮,她就顺着楸林中的“采芝径”走下山来。树林里静悄悄的,她感到奇怪,从前晨光熹微时,总有许多大尾巴的小松鼠在树上跳来跳去,那么多松鼠们跑到哪里去了?
翠湖里,早晨锻练身体的人还寥寥无几。紫英开始顺着湖边寻找,心头有一丝莫名的惆怅。柳树下,燕子桥边,八角亭里,石椅子后……,究竟丢失了什么呢?是戒指,是耳环,还是项链,还是手镯……?找着找着,那个遥远的记忆慢慢回来了,她的心开始怦怦跳动。
她跟随着感觉一直走到南大门。大门外尽是高楼大厦。她正茫然不知所措,一辆呼啸而过的救护车驱散了她的记忆,公园里的人越来越多,紫英只好回家。
一天,紫英无意中发现了这个城市的秘密。那天,天灰蒙蒙地下着雨,雨水将那些蒙着灰尘的花草树木洗涤得格外清新。丰儿在她的小屋里哼着流行歌曲,缝着紫英裁剪好的衣裙。
紫英端着杯苹果汁,坐在紫藤花架的木栏杆上朝下看,但见远处一幢高楼里有个穿黄裙子的小女孩站在窗前。她两手搭在窗台上,咬牙切齿恨恨地说:“你不买小红皮鞋给我,我就从这里跳下去!”
紫英定睛看着那女孩,只见她的头变成了一个毛茸茸的松鼠头,两个尖尖的小耳朵气得直哆嗦。紫英忍不住大笑起来:“这不是淘气宝吗?它怎么住到那里去了?”
淘气宝是从前楸林里的一只金黄色小松鼠,它常常跑到紫英的小别墅里乱翻东西。丰儿做的水晶包、荷叶饼、鲜桃酥,它啃两口就扔了。它将紫英的衣服裙子拖出来,在上面乱踩乱跳,还将首饰盒子里的珠宝撒了一地,在上面溜冰,甚至在丰儿的鞋子里拉屎,气得丰儿拿柳条追着它打。难怪楸林里的松鼠都不见了,原来搬到山下去了。
淘气宝的妈妈从后面一把抱住她:“小祖宗,你别吓我了!走吧,我们现在就去买小红皮鞋。”
紫英又定睛看看淘气宝的妈妈,吃了一惊:淘气宝的妈妈不是大松鼠而是个人,头上有团白光。
发现这个秘密后,紫英兴奋得睡不着觉。她一连几天爬在栏杆上朝下看。那些穿着衣服的鱼、虫、鸟、兽们头上无光,头上闪黑光的不是妖就是魔。头上冒出白光的是人,头上闪着七彩光的则是下凡历劫的仙男仙女。
紫英看见山下螺峰街上的一幢楼里有对夫妻。男的是个公交车司机,每天早出晚归,跑四区八县。女的长着个狐狸脸,男人在家时,她将头发挽在脑后,系着小围裙,榨西瓜汁、橙汁,磨豆浆给男人喝,家里收拾得一尘不染。
早上,男人才出门。她就跑到梳妆柜前将头发打散,画眼描眉。半小时后从大楼里出来,成了个穿金戴银的阔太太,提着小皮包到翠湖公园打麻将去了。
午饭后,她不是跟一个马脸男人,就是跟一个猴头男人打车走了。快做晚饭时,她才出现在螺蜂街上,匆匆赶往菜市场。
她边走边打手机:“老公,我这会儿去买菜。今晚想吃点啥子东西?蒸臭豆腐?算了,换换口味。我做茼蒿炒臭豆腐给你吃吧,这可是我刚学到的最新吃法。再煎盘罗非鱼,炒碗无筋豆,可以了吗?好,好,好,你要跑最后一趟了?小心点,跑完赶快回家,别叫我在家里等得饭菜都凉了!”
等男人推门进来时,香喷喷的饭菜已经摆在了桌上。她坐在沙发上看着电视,织着毛衣,好一个贤惠的家庭主妇!
更远处,一幢小别墅里。男的长着个熊脑袋,女的是个美妇人,他们的女儿白天病恹恹地躺在床上,一入夜就两眼熠熠放光。爹妈卧室门一关,她就蹑手蹑脚地溜进车库里,开出一辆宝马来,驾着车到昆明的各大舞厅跳舞狂欢去了,一直跳到凌晨才归家。
这女孩只是一条小美女蛇精。那些千年的美女蛇、狐狸精、老猫精、野鶏精、尸魔……全都跑到娱乐圈和时装界当演员做模特去了。她们和花仙子们在那里争奇斗艶,比拼魅力,那些地方放出的光彩瑰丽而妖媚。
现在画皮那种拙劣的手法早就废除了。她们可以请世界一流的美容专家整容,整得比百花仙子还高贵大方。她们偶尔也会露出真容,吐舌瞪眼,吓得紫英打寒战。她们察觉到有双眼睛在盯着她们,但用尽魔力也找不到这双眼睛的主人在哪里,紫英暗暗高兴。
那些下凡经历磨难的仙人们,在这个凶险的人世间日子越来越难熬了。从前他们不是谪入钟鸣鼎食的贵族家,就是书香门第,经历的无非是生老病死的磨难。现在这两类人家越来越少了,弄不好落入魔窟,就会堕入万劫不复的深渊。
因此,他们只能选择落入寻常百姓家。这类人家的父母非常老实,根本就不可能给他们带来什么光明前途。一落红尘百魔侵,他们只能靠自己的根基、悟性以及灵界朋友们的帮助,来度过难关。
紫英看见一条街上,有个卖酱菜的小商店,里面站着个戴着厚厚眼镜的中年妇女。她一脸儒雅,头上顶着团彩光,在那里卖酱菜已经许多年了。这条街上的老房子早就拆了,盖成了高楼,但不知什么原因,她那间小瓦房一直没被拆。
小商店的墙外坐着一个帮人改衣服裤子的女裁缝,一个修锁配钥匙的男人,和一个补鞋子的老头,十多年如一日,像保护神似地守在那里工作。那些长着狗头、狼头、老鼠头的小流氓看见那里有人,也就失去了捣蛋的念头。那些头上冒出黑气的男女也不敢走近那个小店。
在极远处城乡结合处的一个农贸市场里,有个卖炸薯条和煎臭豆腐的女孩,她长得清纯可爱,就像上帝宝座前飞翔的小天使。她是从贫困山区来昆明打工的,租住在一幢要拆的红砖楼里,一直找不到工作,只好单干。
那里是昆明市治安最糟糕的地方。头冒黑气的妖魔,牛头马面的人都聚集在那一带寻找猎物。女孩每天推着卖烧烤的小车,从黑洞洞的红砖楼里出来。天上就闪出一道亮光,照在那女孩身上。女孩马上就变成了一个瘦瘦小小的农村姑娘,谁也没有兴趣多看她一眼。
下面的世界太精彩了,紫英用柳条编了一张宽大的书桌,丰儿用凤仙花捣碎榨出花汁,装在西红柿钵里。紫英每天用天鹅羽毛笔,将她看见的故事写在一卷亚麻布上,渐渐忘记寻找自己在人间丢失的东西。
这天,紫英正倚着木栏杆,慵懒地眺望着脚下圆通公园的花海。突然间,她的心莫名其妙地悸动了一下,只见公园里的海棠长廊里,走来一个穿着牛仔衫的英俊男子,身材挺拔,剑眉星眼,丰神俊逸。紫英看到他那双略带忧郁的眼睛时,刹那间如中雷击。
记忆的闸门打开了,往事汹涌地奔到眼底:那个男子名叫孟知祥,当年是她的中学同班同学。文革刚开始时,她就知道孟知祥已经暗恋她好几年了,但她一直回避着他。紫英并不势利,但她是一个现实的人。她知道,一个革命干部的女儿和一个大资本家的儿子相好,是不会有什么好结局的,何必伤心劳神?
但在文革后期,她和爹妈一起被送到农场接受再教育,在那里当了养猪场的饲养员。孟知祥装病赖在城里,从昆明给她寄来一封封才气横溢的情书,成了她生命中唯一的亮色。和孟知祥通信成了她生活中唯一的乐趣。渐渐地,她被孟知祥的英俊和才气所吸引,深堕爱河。
每次她回昆明,都要与他在翠湖公园里约会。柳树下,小桥边,石椅上,八角亭中,到处留下了两人的身影。
世事白云苍狗,苍黄反复。一年多后,紫英的父母复出,她进了军区文工团,当了独唱演员。孟知祥找工作却到处碰壁,最后进了一间小工厂。
那天团里休息,紫英穿上崭新的“的确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