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军2014-07-15 19:07:21

因在网络上放置自己的性器官的3D数据,供他人下载,东京警视厅保安科,以猥亵电磁记录颁布的罪名,把自称艺术家的42岁女性嫌疑人逮捕。但是根据警方的公布,嫌疑人不服气,认为自己并没有犯罪,身上的所有器官都是一律平等,性器官与手以及脚都是一样,所以这样做没有任何问题。

    在日本3D数据被认为是猥亵物品还是第一次,之前有过3D打印被逮捕的事例,这些只不过是使用3D打印机,打印了一把小手枪被逮捕。而这次数据的概念是数字与文字排列,本来是没有问题,但是3D数据可以被转换为形状,这样日本警方就判断这是猥亵物。女嫌疑人使用网络假名在网上活动,她的作品一般都是自己身体的器官,如用自己身体性器官的模型,来制作救生艇,或者塑料人模型,并且用这个开个人展览。去年还向支持她艺术活动的男性,发送自己性器官的3D数据。

           艺术与情色

   本次被逮捕的直接罪名是,今年3月20日,她在网络上上传自己的性器官数据,供不认识的男性下载。本次的被逮捕是日本第一次3D打印猥亵事件。

   如果从法律的视点看,在日本对性器摹刻的雕刻,以及石膏像的再现,如果是艺术的领域,应该是没有问题,因为到目前为止这样的专题多次出现在杂志,或者还出现过这样的特辑。如果是日本网络,有时也会看见,并且到目前为止是有人开过艺术展,所以到底是警方说的色情与猥亵,还是嫌疑人本人说的艺术作品,这个界线很微妙。

   当事人虽然被警方逮捕,但是真正能起诉,还是一个未知数。

   为何说很微妙,因为现在日本的几个神社中,都有所谓的宝物,这些宝物实际上就是模仿性器制成。如果警方要起诉这个嫌疑人的话,今后那些所谓宝物祭的活动,都有可能被警方以猥亵的名义逮捕。还有一个很让艺术家们担心的问题,这就是艺术再现力,如果这样有问题的话,日本关于猥亵物品的定义也会发生根本的变化。

   相对猥亵物品的概念,如何判断某些文书是否是猥亵物品,最主要要考虑是这个文书是否是有意图地做成。是否进行销售。也就是对于性器官或者性行为详细描写的文章,图画,都是猥亵物品,如果不是这样的物品,也就不是猥亵物品。

         是否猥亵有基本概念

   根据这个概念,日本对猥亵物品限制的法令也有两个不同的结论;一,不是为了满足读者,或者视听者的性欲而特地制作的文书,就算包含露骨的性描写,也不能算是猥亵物品。还有一种是为了满足读者,或者视听者的性欲而特地制作的文书,不管内容如何就是猥亵物品。

    如果是2D艺术,不仅是文学,照片或者漫画,都有可能被日本法院认定为是猥亵物品。2D艺术的情况,不仅仅判断表现的部分,还有从全体内容上来判断的综合判断,这样的结论来判别是否是猥亵物品。但是如果对象是3D的话,不仅是 3D艺术单体本身判断,而且还有展示方法,以及这个3D艺术单体说明,销售方法等,都是可能要讨论的内容。不管怎么说,现在当事人否认被警方判定的罪名,一般在日本很多这样情况是简单处理,如果真的要被起诉,这样将会对日本未来的新技术与猥亵物品之间的关系有一个新的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