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猫、吃狗、吃保护动物?这些都是小儿科。
文|尼洋
如果要比吃过什么动物,即使放眼世界,勤劳勇敢的中国人想必也不会惧怕任何对手。
▍集市上的野味摊位
但向来以彪悍著称的俄国人却有一项让大多数中国人望尘莫及的记录:他们还吃过已经灭绝了的古生物——猛犸象。
比如古生物学家阿列克谢·季霍诺夫,就曾坦言自己吃过一小块在西伯利亚冰原下冷藏了数万年的猛犸象肉,苏联时期更是有科学家集体品尝的传说。
不过,这种科学的馈赠注定只属于一小撮学者,而中国人发扬群众路线,吃过的古生物无论数量还是种类,都远比俄国人要多。
龙的传人吃「龙骨」
在传统中医里,有一味重要的药材被称为「龙骨」,现代中医药学著作一般都会明确说明:所谓「龙骨」其实就是一些新生代哺乳动物,如象类、犀类、三趾马、牛类、鹿类的骨骼化石。
▍来源: 中国药品生物制品鉴定所、广东省药品检验所编著《中国中药材真伪鉴别图典》
以上例举的,只是「龙骨」里的常见物种,而自古以来,被中国人当作龙骨入药的其实还有不少的恐龙化石。
在 1957 年发现、轰动古生物学界的合川马门溪龙就是典型一例。在被地质勘探人员发现前,其化石已因雨水冲刷露出地表,就被当地村民当成药材「龙骨」,拿锤子敲去不少。
▍合川马门溪龙复原图,及最初发现的化石遗骸
2007 年河南白垩纪恐龙化石群发掘成果发布会上,中科院古脊椎所的研究者介绍,当地村民长期把恐龙化石当作药材「龙骨」,大量化石遭到破坏。村民拿「龙骨」熬汤给头晕及脚抽筋的小孩喝,或专治骨折等伤病。
传统的「龙骨」,甚至还包括古人类的遗骸。我们熟知的「北京人」「山顶洞人」等古人类化石,就先后发现于北京周口店龙骨山,这一地名清晰地显示了它在此之前的功能。
▍北京周口店龙骨山
记载了殷商时期重要历史信息的甲骨,也曾一度作为「龙骨」被众多药商收购。只不过仅有三千多年历史,尚未石化的殷商甲骨,还不能达到传统中医典籍中记载的「舔而粘舌」的标准,因此也只能被视为「次品」,甚至「赝品」。
由于是自古以来就广为群众认可的传统,中国人消耗的龙骨数量也十分骇人。
据称,早年间在广东地区,四五十岁的男子一般都要以龙骨煎汤,每日饮用,以资补养。仅 1955 年一年,中国内销和出口的龙骨总量就达到了 120 万斤左右;1956 年,甘肃天水药材公司在秦安地区仅一个月时间就收购了 8 万斤龙骨。
更为直观的描述或许来自古代文献。根据地方志的记录,山西蒲坂在唐宋时期还是盛产龙骨之地,但到了清代就已经变得「绝不闻」,也就是说有很多地方的古生物化石到清代时就已经被吃光了。
如果把自古以来中国人吃掉的古生物化石连起来的话,长度不一定会输给「香飘飘」奶茶。
然而,他们真的知道中药「龙骨」其实是古生物化石吗?
除了龙,「天地间何物之骨有若是之巨?」
国人真正意识到所谓「龙骨」其实是古生物化石的时间并不长,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中国人一直认为能够治病强身的这味药材就是神兽「龙」的骨头。
▍《本草品汇精要》康熙校正本中的龙骨图样
而中国人以「龙骨」之名吃化石的历史也已经长达近 2000 年:
▍甘肃武威出土东汉初期的医简中记载使用「龙骨」的药方
在最早记载龙骨的《神农本草经》《吴普本草》之类的医书中对于「龙骨」的注解往往就称其为「龙死之骨」。
这些记载中的龙之所以会死,是因为龙作为想象中的神兽,无论是外观还是特性,在早期也一直在经历着变化。魏晋以前的传说中,龙虽然是灵异神兽,但也和其他鸟兽一样有生有死。
▍西汉龙纹瓦当
不过,随着「龙」在华夏文化中的地位不断上升,与道教信仰中「神仙」世界的联系加强,往往与仙人并存的「龙」也彻底被「神化」。
在这样的文化背景下,中药材「龙骨」的存在就成为了悖论。「龙」既已为「神」,自然拥有不死之身,那么所谓「龙死之遗骨」的「龙骨」又是怎么来的呢?
这样的理论障碍并没有难住老中医们,早在南朝时就有人做出了解释:所谓龙骨,「皆是龙蜕,非实死也。」
在自然界中见惯了蛇蜕皮、蟹蜕壳的人们很快接受了「龙骨」即为「龙蜕骨」的逻辑,这种观念也一直持续到了近代。
▍「蛇蜕」同样是一味中药材
但无论是「死后遗骨」还是「生前蜕骨」,留存世间的龙骨如此之多,却从未有人亲眼见过真龙,自然就有人对这种生物的存在提出了质疑:
若谓蜕毙,则是有形之物,而又生不可得见,死方可见;谓其化也,则其形独不能化。
——北宋,寇宗奭:《本草衍义》
随地掘之,尽皆龙骨,岂真龙之骨有若此之多?
——明,倪朱谟《本草汇言》
但这类思辨也只能停留在「质疑」的层面,不能给出其他合理解释的怀疑者们最终往往也只能妥协于「造化不可尽知」。
甚至到清末民初,一些对西方科学呈开放态度的近代中医也还是因为对古生物学知识一无所知而坚持认为「龙骨」就是「龙」的骨头,并反问怀疑者:「天地间何物之骨有若是之巨?」
▍曾倡导中西医汇通的近代名医张锡纯曾于 1924 年发表《龙骨解》一文坚持「龙骨」即使「龙」的骨头
好在,不久之后就有人回答了他的问题。
别傻了,你们吃的都是化石
并不意外,最早证实中药「龙骨」就是古生物化石的还是外国人。
早在十九世纪中后期,一些试图寻找「过渡型化石」以延展进化论的西方人就在分析中国中药铺里「龙骨」的来源,一些研究论文也得出明确的结论:所谓「龙骨」就是一些古脊椎动物的化石。
到了二十世纪早期,伴随着越来越多的西方地质学家和古生物学家来华工作或者考察,「龙骨」的身份更是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比如在 1921 年,美国古生物学家格兰杰就在四川万县的中药铺里询问「龙骨」产地,还在产地周边常年挖掘龙骨的居民帮助下挖掘出了大量的古生物化石,并在之后的五年间陆续运回了美国。
1953 年,几个美国古生物学家根据这批材料发表的研究成果表明这批化石中包含了无颈豪猪、东方剑齿象、大灵猫、中国犀等十余种古脊椎动物。
▍常被认为是「龙齿」的东方剑齿象牙齿化石
与此同时,中国本土的第一批地质学家和古生物学家也开始向社会普及所谓「龙骨」即是古生物化石的真相。
▍1926 年《自然界》杂志上的相关文章
▍1933 年《科学》杂志上的相关文章
不过,尽管这个真相在当时的一些知识分子间已经获得认可,普通大众对于「龙骨」的认知却并没有改变。作为一味重要的药材,「龙骨」的市场依然紧俏。比如 1934 年的山西省实业厅就曾要求沁县政府呈送当地龙骨样品以评估其实业开发价值。
直到 1950 年 5 月,中共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古迹、珍贵文物、图书及稀有生物保护办法》《禁止珍贵文物图书出口暂行办法》等规定,才第一次由政府明确规定「古生物化石受地方保护,严禁任意采掘与出口」。
▍相关规定
看上去,所谓「龙骨」似乎终于要摆脱被煎煮服用的命运,恢复身为「古生物化石」的尊严。
只可惜,历史的进程往往比我们想象的要更加曲折。
历史转折中的「龙骨」
和很多宽泛的政策一样,虽然当时的政务院已经明确表态要保护「古生物化石」,但并无太强约束力的几项「办法」,在具体到身份模糊的「龙骨」采掘时,完全没有形成有效的约束。
「龙骨」作为中药「十剂」中「涩剂」的代表药材,其巨大的需求量带来的利益依然支撑着采掘和贸易活动,中医药界也完全没有否定「龙骨」的药材属性和药用价值。
更重要的是,此时的大部分「龙骨」开发并不能算作「盗掘」,因为他们往往都具有官方背景。
比如 1951 年,山西保德县县政府制定的「生产计划」就毫不避讳地将「龙骨」列为重要副业生产物,由县联社土产公司统一从当地农民那里收购,并从上海出口销往香港和海外。
据不完全统计,仅 1955 年一年,全国内销和出口的「龙骨」总量就高达 120 万斤之多。
面对这样的现状,痛心疾首的古脊椎动物学家们开始全力呼吁保护仍在不断流失的古生物化石。
▍20 世纪 50 年代古脊椎动物学家们倡导保护「龙骨」的一些文章
为了提高可行性,一些学者甚至尝试退而求其次地寻求「搁置争议,共同开发」式的解决方案,提出「龙骨的采掘必须合理,既要满足药材上的需求,同时也要顾及科学研究的一方。」
直到 80 年代以后,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制定,采掘龙骨才被正式定性为违法行为,盗掘者可能面临被处以最高 50 万元的罚金和追究刑责的后果,这类行为才开始减少。
▍2011 年 11 月,国务院法制办和国土资源部召开宣传贯彻《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新闻发布会
不过,货源紧缺导致的价格上涨却也吸引了不少不法分子铤而走险:
与此同时,服用「龙骨」的危险也开始引起关注,国家药典委员会编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在 80 年代之后也不再收录「龙骨」。
化石的形成就是经过长久的年代,动物骨骼本身所含的有机质被它周围所接触的矿物质替代所形成的。因此,假若周围含有有毒元素或化合物,那么化石本身也就带有毒素,随便服用是非常危险的。
龙骨中所含有的「微量元素」,有些对人体或许无害,且可能是药效的来源,但像钍、铀这样的元素,倘若含量过高,必定会对人体产生危害。
一些龙骨样本中的铀元素含量甚至已经达到了铀矿的级别。
——50年代以来的一些研究中指出的「龙骨」药用的潜在危险
面对这样的形势,中医药界也终于开始明确表态响应。除了以「科学的方式」证明「龙骨」中包含的微量元素的对一些疾病的治疗有效以外,寻求「龙骨」的替代品也成为中医药界研究的重要课题之一,牡蛎壳、磁石、酸枣核、猪骨等都成为备选。
不过,在探索成熟替代品的同时,研究者们也没有放弃龙骨的使用。相反,通过多年的研究,「龙骨」的功效还在传统认知的基础上,进一步给更多疾病的患者带来了福音。
▍部分「龙骨」药效研究学术论文
本文主要参考了陈元朋,《「生不可得見」的「有形之物」——中藥材龍骨的認知變遷與使用歷史》,《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20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