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国货2018-08-18 09:21:16

女孩沉尸水底286天后,警察调查了一万个长发青年和一个秃子

 

最近在追斯蒂芬·金的新剧——《城堡岩》,还行。

 

这剧开头是这样的,一老头开车到野外,往脖子套根绳,另一头系在大树上,然后一脚油门冲了出去。

 

头被生生扯断,身子则随车栽进湖里,死得特别北野武。

 

左边仨图是斯蒂芬金的《城堡岩》,右边仨图是北野武的《极恶非道1》

 

这是个悬案,我看到现在,也不知道他为啥死——家庭幸福,工作卓越,即将得到一大笔奖金。

 

如果编剧最后没圆回来,我会去打个差评,但我相信这种设计是合理的。

 

因为这个世界上,就是有很多的悬案,比如我今天要讲的这件,和《城堡岩》一样,也是 “水底沉尸”的案子。

 

死者是个14岁小女孩,被人捆上铁丝,塞进编织袋,沉入水底。

 

我不知道她因何而死,我也不相信警方当年的判断——他们捉到一个凶手,但很可能抓错了人。

 

我先讲,你读完后,觉得是不是冤假错案,可以留言告诉我。

 

1977年3月3日,台湾高雄县。

 

这一天,益丰砖瓦厂的老板要给砖瓦做漏水试验,去了挺久没用的水池。

 

刚到水池边,瓦厂老板脚跟子就软了——池中有个大编织袋,把周边水都染红了,还有挺大臭味。

 

老板吓个半死,赶紧向凤山警察局报案。

 

砖瓦厂

 

警方吊起编织袋后,能看出是个人形,里里外外用铁丝绑了好几圈。

 

这种编织袋

 

为保持证据完整,他们没打开袋子,送到高雄市立殡仪馆,找法医先检查。

 

法医到后,剪断铁丝,发现死者是一小姑娘,身上包着雨衣,头上盖着一白鹤图案的棉质丝巾,上身由里到外穿着白色内衣、卡其学生服、皮面毛线边背心、学生夹克;下身穿了一黑裤子。

 

部分受害者物品

 

姑娘左颈处有淤血,双眼突出,是勒杀所致。

 

手、脚皮肤已脱落,全身都泡肿了,有股腐臭味。

 

胃部没食物,证明死前已有一段时间未进食。

 

肺部没水,证明是被害之后弃尸入水。

 

法医判断,死亡时间大概是一周前,先勒死,后抛尸。

 

台湾七八十年代的法医检验证明

 

法医验尸的时候,警方在池底又发现了一个手提塑胶书包,里面有些书和学生证啥的。

 

学生证上有姑娘的名字——钟正芳。

 

学生用的手提塑胶书包

 

钟正芳她爸和她大爷,接到通知,赶紧去了高雄市立殡仪馆,她爸伤痛过度,无法认尸,最后是她大爷去看的。

 

她大爷根据三点,认定死者就是自己侄女:

 

 姑娘的穿着,和钟正芳失踪当天穿的一样

 

 钟正芳右眉,有个小时卡的凹痕,左手大拇下有一红痣 

 

 学生证上的名字,就是钟正芳

  

钟正芳死的时候,刚满14岁,上初二,学习好,长相清秀,钢琴弹得也不错。

 

当时的台湾农村,钢琴很罕见,但对钟正芳家来说,让姑娘学个钢琴还能支付得起。

 

她爸是美和护理专科学校的讲师,妈妈是小学老师,家族是客家望族,在当地有权有钱。

 

钟正芳

 

1977年2月23日,学校报到日。

 

钟正芳骑了辆单车,去学校报到完后,和同学简静美一起,去了「随来凉」冰果室吃八宝冰。

 

据冰果室老板的女儿讲:「当时邻座有三名男青年,他们带了一架录音机,播着刘文正的歌曲,钟正芳嫌难听,与三名男青年发生口角,但三人却故意高声唱歌,钟正芳就付钱走了。」

 

她告诉简静美,自己要回去学钢琴,但姑娘再也没到家。

 

冰果室

 

听说有学生失踪,美和中学的董事长徐傍兴发动了全校教职工,悬赏10万元,全力寻找钟正芳。

 

找了9天,啥线索没有,直到3月3日下午,瓦厂水塘发现钟正芳的尸体。

 

按法医的判断,钟正芳死亡时间是2月25日~2月27日间,而她失踪当天是23号,也就是说,女孩死之前,还被凶手囚禁了2到4天。

 

抛尸的时候,凶手用了类似绑猪的手法,用绿色尼龙绳将女孩脚部绑着,紧贴胸部,双手则环着脚部,头下垂成胎儿状,因此警方犯了嘀咕——难道凶手是个杀猪的?

 

节目《台湾大搜索》里,演绎了这种绑法

 

绑完绳子后,凶手又用2月17日、21日、25日的《中华日报》把女孩整个包了起来,在报纸外面,又捆了一道道铁丝。

 

整个包袱的高度与宽度,正好能装进行李箱。

 

大概类似右上角情形,图片截自杜琪峰电影《神探》

 

据家人说,钟正芳还带着一千多的钢琴费,但姑娘的手提书包内,只有980元的学杂费收据,50元的其他收据,还有31块零钱。 

 

另外,据法医检验,女孩内裤上遗有精液,但女孩的内裤并无半点破损或折痕,处女膜也很完整。

 

这可能是,女孩被囚禁后,依然强力反抗,没让凶手得逞,最后凶手却早泄射精。

 

可惜因尸体浸水太久,对精液只能尽可能做采样分析,查不出到底是谁。

 

警方据此判断,凶手是在强暴未遂下行凶杀人,还把姑娘的钱给抢了。

 

当时的新闻报道

 

“女学生袋尸案”一经爆出,马上引起群情激愤,女孩为了维护贞洁不惜一死的形象,让民风保守的南台湾民众,更加怜惜。

 

在舆论压力下,台湾警方成立「303专案小组」,投下一万多人次警力,清查了16万可疑人士,经过初步过滤,仍剩3万多人,在电脑还不普及的七十年代,算是特大工程。

 

但我一直没想明白,警方是怎么确定这16万人可疑的,拿圆规在地图上画圈么?

 

这么找人就像大海捞针,好在警方还找到了6个目击证人,有了点线索。

 

目击者同时指出,在女孩失踪当天,2月23日上午11时50分,在内埔乡的泷观桥上,有一20多岁男性,留着披头士式的长发,蹬着一辆摩托,挡在钟正芳自行车前,好像在用客家话问路。

 

与此同时,有另外两名男性,在泷观桥上停留。

 

泷观桥

 

紧接着,女孩尸体被发现后第三天,1977年3月5日,警方接到一计程车司机报案。

 

的哥说,他在2月25日晚上11点左右,在屏东县内埔乡拉了三名男青年,前往凤山。

 

他们扛了一个大编织袋,其中一人坐副驾驶,另两人托着编织袋,坐在后座。

 

当车子经过高屏溪大桥,进入高雄县界时,其中一人突然说:不去凤山了,转个弯,到大树乡的竹寮路。

 

后来,的哥就在三人指点下,转了好几个弯,最后在益丰砖瓦厂南面停了车。

 

那会儿已经十一二点了,天特黑,司机没看清楚仨人长啥样。

 

台湾媒体后来得知这一消息后,赶紧报道了此事,说钟正芳被三名男青年绑架撕票。

 

当时的新闻报道

 

泷观桥上,是三名男青年;计程车内,又是三名男青年。

 

警方非常重视这条线索,对女孩所在的美和中学提出要求:提供全校行为不检的男生名单。

 

这要求其实很可笑——什么算是行为不检?那些看起来很正直的人,就不可能犯罪了?

 

这个检查把学生们搞得特愤怒。

 

警方查了几个学生,发现涉案可能性都不大后,又扩大了侦查范围。

 

美和中学大门

 

这次,他们把目光投向了已经毕业的4名男青年上,最后发现,还是不对劲。

 

到了3月15日,「303专案小组」意外收到一封信。

 

信没贴邮票,盖着3月10日从凤山寄出的邮戳,也就是当时三名男青年要求去的地儿。

 

写信人自称是学生,对犯案一事非常悔恨,有意投案自首,还曾在高雄县警察局与凤山警察分局来回徘徊,但就是没有勇气进去。

 

写这封信,就是希望警察能给他勇气,并做出承诺,等他自首时能获减刑。

 

媒体得知这一消息后,赶紧大力宣传,鼓励写信人弃暗投明,向自己的罪恶宣战,坚定站在正义与良知的一边。

 

可惜,过了很久,还是没人自首。

 

高雄市立警察局

 

警方拿着复印的信,把整个高雄县中学男生的周记拿过来,一一做笔迹鉴定,最后,还是没找到。

 

4月16日,他们又接到报警,在高雄一家木器工厂的男厕墙上,出现了一首打油诗,里面写着「一时欲火、一时糊涂」。

 

警方赶紧跑到工厂比对,赫然发现,打油诗和之前那封自首信,笔迹完全相符。

 

他们激动坏了,赶紧调集工厂2000多名男性员工的笔迹,可惜,没一个相符。

 

这一来一回,20多天又过去了。

 

5月10日,有人向警方报案,在屏东县万峦乡赤山村「西方道堂」后山的一棵槟榔树上,发现了刻字——66年二月九日 钟正芳 刘○○。

 

钟正芳的名字清清楚楚,但刘字后面,就刻了俩圈。

 

名字下面,还有「利福」两字,警方判断,可能是其他人所刻。

 

槟榔树上的字

  

因为刻字的位置,离地有180cm高,警方判断,刻字的人至少在170cm以上。

 

槟榔树所在的西方道堂,离美和中学有七公里,离钟正芳家有八公里,警方借此推断:钟正芳生前肯定有个刘姓男友,否则不会来这里约会。

 

至于为啥树上只刻了钟正芳的名字,姓刘的却没刻全,警察的推断是:钟正芳家教很严,家里不让她恋爱,她也不愿让人知道她谈男朋友了。

 

所以,当她发现男友把俩人名字刻在树上时,就及时阻止了对方。

 

当然,我觉得这个推测就是瞎jb扯淡。

 

此时,又有目击者爆料,在2月7日傍晚,有两名骑着黑色摩托车的18到20岁男性,在钟正芳家前的公路上,和她搭讪过。

 

其中一名男性身高约170cm,皮肤较黑,穿牛仔裤;另一名身高约165cm,穿卡其裤。

 

警察又联想到泷观桥上出现的男性,也符合骑摩托车、身高170cm等特征,于是,警方开始大举搜索全台湾所有身高有170cm及以上的刘姓男子…

 

我有点不懂当时台湾警察的脑回路——抬高手臂写字,基本能超过头顶半只手,半只手的距离又何止10cm,咋就能认定刻字的人在170cm以上?

 

我找一朋友演绎了一下,女孩身高160

  

「66年二月九日 钟正芳 刘○○」的刻字被爆出后,钟正芳的妈妈坚决否认女儿在2月9号去过西方道堂。

 

因为她记得很清楚,钟正芳放了寒假后,就在学校上辅导班,一直上到2月7号,8号当天,有女同学来家玩,钟正芳就没出门。

 

然后她一直足不出户,直到20号,才陪自己去了姥姥家。

 

可是,警察在清查遗物时,意外发现女孩的日记本里,缺了两页。

 

这两页到底记录了什么,撕去这两页日记的人,目的是什么?

 

谁最有机会,撕毁钟正芳的日记? 毫无疑问是她的家人。

 

谁还没个带锁的日记本

 

钟正芳的家人,在警方查案期间,一直不太配合,甚至在案件还没有头绪时,就着急把她下葬了,丝毫不顾及可能要二次尸检。

  

这种不愿配合破案的心态,可能和当时的社会环境和法律制度脱不了关系。

 

当时,强奸罪在香港已是公诉罪,最高能判无期徒刑,可在台湾,强奸罪得自诉不可。

 

也就是说,哪怕警察抓到强奸犯,只要受害者家里不起诉,警察就毫无办法。

 

而很多家庭为了“面子”,都会选择纵容强奸犯,而不是将其绳之以法。

 

当时台湾有很多真实案例,都是这样的:

 

姑娘好心好意给人带路,却被对方载到甘蔗园强暴了,家人竭力反对女孩出面指认。

 

姑娘被人骗到旅馆强暴了,恰逢警察检查,但女孩担心这事败露出去,什么都不说,最后看着强奸犯尽兴而去。

 

这本书里,有很多这样的案子

 

因为警察对命案查得太心急,把很多男生都当成嫌犯,惹怒了一波人。

 

当时就有几个小逼崽子,在学校网球场边的椰子树上,模仿写下了「钟正芳 熊○○ 66年5月13日 利福」几个字。

 

警察赶紧跑去调查,还小心翼翼取下笔迹做对比。

 

最后发现,原来他们的校长叫「熊惠民」,学生们是想让校长也尝尝被约谈的滋味。

 

又一次扑空后,把警察署长急坏了。

 

他下令,建立新的「秘密证人」制度,一般刑事案件,还是由刑事局「八号分机」(电话5412109)受理。

 

针对「钟正芳命案」这样的重大刑案,老百姓有线索,可担心警察泄密遭报复,可直接给刑事局长曹极本人打电话(电话5412108),也可以写信到「台北市宁夏路87号刑事警察局长曹极亲启」,不必留下姓名与联络方式,只要裁下信纸的一个角,或者自行填写一串数字作为暗号。

 

等警方破案了,可以手持信纸一角或报出暗号,向警方领取破案奖金。

 

当时的台北市警署,现在已经拆了,路名都改了

 

当时,钟正芳命案悬赏最高,有15万之多,而当时的台湾民众月薪,一般不到3000元。

 

1977年的台湾报纸房产版,瞅瞅当时的文案——投资15万,月租3000元,还可度假洗温泉!

 

这时候,不止是台南,全台湾都开始关注此案,想找出在泷观桥上与钟正芳聊天的男青年。

 

为此,翔麟唱片公司专门出了首台语歌——《泷观桥的呼声》,希望借助歌声的力量,让全台湾人关注此案进展,有线索的提供线索,没线索的帮忙传播。

 

这首《泷观桥的呼声》,一时风靡全台湾。

 

儿时卓依婷唱的《泷观桥的呼声》

 

慌得一比的警察,这会儿又有了新方向。

 

女孩尸体上下,只有头上那条红色白鹤图案的丝巾,不是钟正芳自己的。

 

据台湾民间习俗,在死者头上缠上红丝巾,可防冤魂报仇,这是上了年纪的人或乩童才有的迷信(乩童是一种职业,类似东北的大仙儿)。

 

红色白鹤图案的丝巾

 

于是,警察从学校转向工厂,又从工厂转向了台湾“神坛”。

 

没多久,还真被他们逮到一人。

 

在距离“女学生袋尸案”整整286天,警方接获线报,在12月3日逮捕了家住万丹乡湾内村井仔头的黄昆亮。

 

黄昆亮,31岁,是个强奸惯犯。

 

从1971年10月17日,到1972年8月,黄昆亮曾假扮英语老师,在不到10个月内,拐骗十多位女学生到旅馆或荒郊野外,实施强奸,其中被家长起诉的,就有7起。

 

法院一审时,判他18年,不料等上诉到高等分院后,却改判9年。

 

1975年,蒋介石去世,全台湾“大赦天下”,本来判了9年的黄昆亮,蹲了4年半,就在1976年12月16日出狱了。

 

阿扁还干过“大赦”的事儿

 

黄昆亮出狱后,去了高雄县,在大树乡昌乐戏院前支了一个摊子,卖狗肉,螺肉、蚵仔煎等。

 

但狗改不了吃屎,没多久,在距离钟正芳抛尸处不远的后庄义和旅社,他又强奸了一名女学生。

 

卖蚵仔煎的摊位

 

其实早在命案发生不久,警察就把黄昆亮列为重点调查对象。

 

但约谈的时候,他们发现黄昆亮发际线很高,秃了一大半,跟目击者描述的长发男青年严重不符,就立马给放了。

 

到了1977年底,又有民众向警方报案,说黄昆亮有一顶披头士型的假发…

 

黄昆亮

 

另外,黄昆亮出狱就卖狗肉,螺肉、蚵仔煎等,是个肉贩,联想到尸体上“绑猪”的手法,嫌疑更大了。

 

裹尸用的《中华日报》是2月17日、21日、25日的,而这三天,恰巧是除夕,正月初四和初八。

 

怕你们懵圈了,我贴心地放了日历

 

报社从初一到初六都放假,一直到年初六,送报生才一次性补送。

 

所以,能有是2月17日、21日报纸的,一定是订了一年,而黄昆亮,恰好就是《中华日报》的订阅用户,且有收据为证。

 

中华日报

 

不仅如此,警方还传唤了潮州镇金城旅馆的女服务生,她证明,黄昆亮在2月21日住宿,要求她帮忙洗了白衬衣和牛仔衣裤,并放在蒸机前烤干。

 

第二天一早,黄昆亮没等衣干透就匆匆离去,这件牛仔衣裤,跟目击者看到的泷观桥上的男青年相符。

 

此外,警方又传唤了高雄县大树乡福生诊所的医生陈长松和护士刘秀琴。

 

护士刘秀琴证实,黄昆亮在2月26日前后,去了诊所看病。

 

当时黄昆亮左手虎口红肿且有伤口,刘秀琴给他敷药的时候问,你咋了。

 

黄昆亮说,没啥,被菜刀划伤了。

 

刘秀琴觉得挺奇怪,因为伤痕呈不规则状,不像菜刀所伤,更像是被人咬伤。

 

这头型,还真是 中间滑冰场,两边铁丝网

 

于是,检察官、警察召开联席会议,商量要不要开棺验尸,看一下钟正芳的牙齿和黄昆亮左手虎口的疤痕是否吻合。

 

但是,钟正芳的家人又开始阻挠办案了——她妈竭力反对,并给出了三点理由:

 

 她认为虎口张合之间,本来就有很大的出入

 

 当时法医已经验尸验得相当仔细了,现在都下葬9个多月了,就算开棺验尸,牙齿也可能脱落了

 

 她不愿再看到女儿的尸骨出土

 

她说的第一个理由,完全是硬扯,第二个理由,牙齿基本是不会脱落的。

 

怎么看起来,都是不想验证真凶,但警察也没办法,只能直接起诉黄昆亮。

 

在庭审中,黄昆亮竭力否认犯罪,并指责警察诬陷,但因为他之前多次凌辱幼女,再加上证人证词对其不利,1978年3月17日,高雄地方法院判处黄昆亮死刑。

 

黄昆亮一听判了死刑,特激动,当庭抗议,挣扎着想跑出去,接着就被几名警察摁住,挤出人潮,押回了看守所。

 

可这还没完,黄昆亮家里比较有钱,他爸妈就请了大律师上诉,一直上诉到最高法院,然后,最高法院判定重审。

 

重审时,黄昆亮获判无期徒刑,被扔进了监狱。

 

当年的判决书,判的是「妨害风化罪」

 

1988年1月,蒋经国去世,台湾又一次大减刑,黄昆亮的无期徒刑减为十五年。

 

1988年6月25日,黄昆亮在服刑10年后,获假释出狱。

 

刚一出狱,黄昆亮就向最高法院检察署提起上诉,说自己在「钟正芳命案」上是清白的,理由有四点:

 

 一审法医认定钟正芳死亡时间是1977年2月25日,二审却认定为2月23日,彼此矛盾

 

 起诉书认为凶案第一现场在「某处」,一审把「某处」改成了「益丰砖瓦厂」,到了二审,又变成了黄昆亮的「租屋处」

 

 女孩内裤上的分泌物,判定是O型,但黄昆亮的血型是B型

 

 判决认为,黄昆亮左手虎口是被女孩抗拒时咬伤的,但其伤痕宽浅与形状均和人齿不同

 

但这一切诉求,都没有被检察官采纳。

 

我对这案子,也有几点疑惑:

 

 泷观桥的六名目击者和司机大哥,都说是三名男青年,现在抓到的仅黄昆亮一人,还是个大叔?

 

 警察比对了几千名学生、工人的字迹,为啥就不比对黄昆亮的?

 

 槟榔树上刻字的刘姓男子,到底是谁?

 

 女孩尸体被发现时,少了1000多块钱,这在当时不是小数目了,为啥不顺着钱查案?为啥不查查黄昆亮的钱包或银行账户?

 

还有一点,算我的恶意揣测吧——黄昆亮是一个强奸惯犯,十几起强奸案在身,犯罪经验丰富,为什么只有这一次没成功?为什么只有这一次杀人了?

 

但以上疑问,都不能掩盖黄昆亮犯下的累累罪行。

 

1993年5月20日,黄昆亮在出狱五年后,又在屏东市强奸了一姑娘。

 

1997年底,屏东地方法院判其有期徒刑9年。

 

可笑的是,警方当时没把黄昆亮关起来,他逃亡了两年,直到1999年1月26日,才在屏东恒春镇的一个菜市场被逮住了。

 

咋看着像武侠剧里的大恶人

 

当时53岁的黄昆亮,基本全秃了,留着一嘴大白胡子,满嘴「阿弥陀佛」,自称已经遁入空门,看破人间世事,正在满州乡港口村的精舍修行。

  

2006年,黄昆亮又出狱了,他在屏东老家开了间精舍,每天吃斋念佛,屋里每天都传来佛经的诵声。

 

但据其邻居透露,黄昆亮其实不经常回来,屋子都是他外甥在住,他一般住在台东,和自己的新女友一起,其乐融融。

 

黄昆亮开的精舍

 

在检索这案子的相关资料时,我发现有个叫「包青天」的台湾网友,在所有提及此案的论坛和网站,都留言说,黄昆亮不是真凶,真凶是个叫周健川的人。

 

这个人在网上只有很少的信息,但如果网上说的是真的,那他提到的周健川算是个残暴的“种族主义者”——痛恨客家人,在钟正芳出事前,曾说过要杀个客家人解气。

 

发这篇文章的ID,叫包青天…

 

直到现在,还有人一直在网上发相关信息,说钟正芳案的真凶,是这个周健川。

 

但我估计,台湾警方不会再提起这事了。

 

周正芳出事的年代,正是台湾白色恐怖的年代,几乎每天都在发生冤假错案——人人皆可因只言片语被构陷入罪,许多案件都是为了抓人而抓人。

 

留下的冤案太多,相隔年代太久,一旦重新调查,对经济是个压力,也不一定会有结果。

 

被牺牲的,只能是那时经历过冤案的人——像钟正芳这样的受害者身上,可能永远不会有真相了。

 

参考资料:

1. 管仁健《你听过「泷观桥的呼声」吗?》

2. 四大奇案 鍾女袋屍命案

3. 中天《台灣大搜索》:屏東美和中學鍾正芳命案

4. 三立《超心理X檔案》:台語歌〈瀧觀橋的呼聲〉與鍾正芳命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