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0年3月11日 星期三 第二十六篇
同为华人为何会选择不同的疫情应对策略
晴天但预报明天有雨。
小区里的梅花已经开始凋谢。一群羽毛刚刚丰满的雏鸟在萌发新芽的树间翻飞。
新增确诊病例下降至14个。昨天为庆祝部分新舱医院停业而举办了数百人参加的仪式。据说一些部门也召开了有百数人参加的会议。这是不是表明恐慌已经散去,解除封闭的日子已经不远了。
通过网上办理返城手续的返汉人员逐渐增多。传闻市内公交也将开通,但有人说这是谣言。有的人认为政府将会分期解除对居民小区的封闭,但也有人认为分期解除不公平,要么都解除要么都不解除,否则没有解除封闭的小区一定会闹事,政府也摆不平。我们这里经常会有一些人就政府的事务发生争论,因为争论双方都站在政府和领导者角度之上,所以无论争论多么激烈也都只能算是人民内部矛盾。
出院回家后的患者也需要再做核酸检测,都在社区人员护送及监督下完成。做检测的居民在医院等待检测的过程中,会有五六个穿隔离服的人将其团团围住,可能是怕居民跑路。人与人间的相互尊重在我们这里还是很奢侈的事。这对我们来说并不难理解,因为我们从来都是这个样子。
一个物业的人来问,能不能买到香蕉,有对老年居民特别想吃,而且他们家里也没有蔬菜。今天社区又给各小区分发了爱心蔬菜,不知为什么这对老人没有领取。
从网络得知,新加坡对新冠肺炎的控制做的非常成功,人们没有恐慌,连戴口罩的人都很少,但他们控制住了。新加坡人多数都是华人,都是针对同样的疫情,但结果完全不同。
抛开政治及制度等方面的因素,单从技术层面来看,我觉得新加坡的成功源自政府采取了疏导的方式,使政府与公民在相互信赖的基础上真正做到了科学防御,有效地控制了疫情。而我们以堵的方式,先是堵塞屏蔽信息,打压疫情,然后在疫情失控的情况下又不得不采取了封闭隔离的措施,最终发生了类似于挤兑和踩踏的效应。政府失信于民,民众在日趋严重的恐慌中,无论是否真正患有新冠肺炎都一起涌向医院争夺床位,致使大量真正新冠肺炎患者得不到医治并在家庭及社会上感染他人,最终陷于恶性循环的状态之中。
当然更值得我们思索的是,为什么同为华人,却会选择两种截然不同的应对疫情的策略和方式。这更为重要,也颇为敏感。唯有正视才能避免重蹈覆辙,我觉得这是我们的责任。
(方方日记)依然是好天气。很舒服的早春阳光。想想此刻空空荡荡的东湖,梅花恐已被前两日的风雨击落。千万树的花海,都只能自娱自乐地度过整个花季。诗怎么说的?花自飘零水自流呀。家里的老狗关了有些时日,不想出去,怎么赶都不愿进到院子,一定要趴在窝里。感觉我自己也是如此,不想出去,就只想待在家里。一些朋友邀约道:疫情过后,来这里休息一阵吧。看大好春光,游青山绿水。换了以往,自然拔腿就去。只是现在,全无想要出门的感觉,不知是不是某种后遗症。
医生朋友继续转达着疫情转好的信息。新增确诊人数已降到20以内,归零指日可待。死亡人数在众医生的尽力之下,也大大降低。唉,更希望零死亡的信息早点到来。湖北省疫情防控指挥部今天发布通告:全省以县域为单位,分区分级分类分时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这样说来,我们很快就可以恢复正常生活了?
一个朋友(每个朋友都是有名有姓哦。不说出人家名字,也是担心喷子们到处乱喷误伤良民。)早上传给我一张照片,那是武汉中心医院甲乳外科有着几十位成员的微信群,也是去世的江学庆医生所在的微信群。在江医生去世的那天,大家把自己的头像全部换成了一样的黑底蜡烛图,只留下了一张照片的头像,那就是江学庆医生本人。我很感动,同事们这样有情有义。江医生泉下有知,会有一份安慰。
从昨天到今天,中心医院艾芬医生的名字在全网流传。网络封杀已经引发民怒。人们像接力赛一样,删一次,再发一次。一棒接着一棒。各种文字,各种方式,让网管删不尽,灭不完。在删了发,发了删的对抗过程中,保留下这篇文章,变成人们心中一个神圣职责。这种神圣感几乎来自于一种潜意识的觉悟:保护它,就是保护我们自己。一旦走到这一步,网管,你还删得过来吗?
我很难理解网管部门的这种做法。他们删我,一次又一次,我推测因极左扎堆投诉,他们力求维稳,一删了之。这种心理我自己也有,面对烂人闹腾,拉黑了事。可是删人家《人物》杂志写艾芬的文章又是何故?莫非真是害怕被揭老底?这老底会是一个什么底?文章说的武汉中心医院的事,说的正是我们想要问明白的事,说的是到底是谁在什么地方因为什么原因耽误疫情二十天的事,网管们就不想知道吗?疫情从初发到蔓延,这中间的事情不说清楚,武汉人甚至全国人,怎么能过得了这道坎?我相信网管不会莫名其妙去删除一篇文章,它必定是来自某一方面的要求。那么,是谁要求删除的呢?武汉官方?抑或湖北官方?或者······总之,我很难理解,也很难想象。
疫情自去年十二月出现后,过程之中,有太多有悖常理的事,太多违反规则的事,太多不可解答的事。这些东西,我们从最近的各类记者调查中,一点点可以看到了。细节多到令人瞠目结舌,不知道说什么才是。无论官员,或是专家,糊涂也好,渎职也好,疏忽大意也好,敷言塞责也好,事到如此程度,都等同犯罪,必须严处,以儆效尤。所以,我不相信官方会轻易放过,不相信官方会让那些相关责任人,轻松过关。毕竟不追责的结果,最受害的是国家自己,丧失的也是政府的公信力,民心受伤,就更不用说。而此后,各类灾难也会无休无止。因为不做事或是把事做坏,全没关系。自己没责任,国家兜得住。引一句大家熟悉的句子:长此以往,国将不国。
今天,我也专门去查了一下相关条例。其中有一个是:《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也不知道哪年出台的,是否后有修改,我先照录在此吧。规定的第四章为“引咎辞职”。其中第十四条提到:党政领导干部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不宜再担任现职,本人应当引咎辞去现任领导职务。
而第十五条则更为具体,一为:因工作失职,引发严重的群体性事件,或者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失当,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负主要领导责任的,应引咎辞职;二为:决策严重失误,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或者恶劣影响,负主要领导责任的,应引咎辞职。三为:在抗灾救灾、防治疫情等方面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负主要领导责任的,应引咎辞职;四为:在安全工作方面严重失职,连续或者多次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者发生特大责任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的,应引咎辞职;五为:在市场监管、环境保护、社会管理等方面管理、监督严重失职,连续或者多次发生重大事故、重大案件,造成巨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负主要领导责任的,应引咎辞职;六为: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力,造成用人严重失察、失误,影响恶劣,负主要领导责任的,应引咎辞职;七为:疏于管理监督,致使班子成员或者下属连续或多次出现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造成恶劣影响,负主要领导责任的,应引咎辞职。八为: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纪违法知情不管,造成恶劣影响的,应引咎辞职;九为:有其他应当引咎辞职情形的。特将上述规定记录在此。
很显然,引咎辞职是一个正常社会的运转所必须有的事。对照上述九条,湖北省和武汉市,哪些人应该引咎辞职呢?建议相关人员自我对照。其中条款,是否与自己有关。如果不自觉,人们自会开出一份敦促名单,走到这一步,或许就太没意思了。我倒觉得,以后官员们在上位时,首先要懂得引咎,其次要学会辞职。总这么无知无畏并且做错事还死皮赖脸,人民是吃不起这么多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