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接到一封来自国安局的信,信中告诉我,我以几年前就婚姻申请绿卡的案子被拒绝了,同时通知我离境。
我以几年前与公民结婚,随即申请绿卡,不知怎地,审理过程特别漫长,超过两年以上。这期间我的婚姻出现状况。无奈下,我提出申请离婚,经过一个漫长的等待,我的判决下来了,这时,移民局的面试通知亦来凑热闹了。当然我没有去面试,我亦没有给移民局写信解释不去面试的原因,我以为不去面试就是自动放弃,我不知道我应该需要写信去解释原因。
可是我已于去年重新结婚,并重新已婚姻申请绿卡,移民局已通知我即将面试。
在这个时候,我需要给国安局写信解释吗?请那位知情者给个主意。
谢谢
渴望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