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移民EB3 排期出现 "unavailable", 下面说法对吗?
1. 所有等待审理的I-485申请中, 属于第三类优先的申请人,除非案件在2005年六月30日前获得批准, 否则必须等到
2005年10月1日2006年度开始后, 才能重新开始审理. 这就是说7,8,9月不在审理EB3的I-485了.
2.在未来三月, 无论PD是什么时候, EB3类的I-485都不能提出申请.如果我的priority date is 5/2005, 我的LC 现已批准, 我也得等到10/1/2005 后才能递交I-485.可排期已到6/1/2003. 对此有些不明白.
请明白人指点!!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