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先汇报一下我们的背景情况。我太太在加州有H1,公司支持她办绿卡,现在正在等LC。我在加拿大工作, 有美国的B1/B2十年签证。
在网上看了一些消息, 有些需要各位有经验的大侠确认指点, 多谢先!
1。 我太太的LC approve后, 准备同时递交I140, I485, 是否我只要同时递交I485?不知我可否以B1/B2的身份递交I485, 是否必须要以H4的身份, 而且人也必须待在美国?
2。 我太太的LC approve后,她的H1 3 年就要到期了,她是否必须申请H1的另三年?是否可以申请EAD工作(在她递交I485后), 如果她需要离开美国出差,必须申请AP, 不知对否?
3。 我可否申请EAD工作, 在递交I485的同时申请吗?
4。 如果我在递交I485后, 可否会加拿大继续工作?
希望大家多多指点, 你们的帮助对我们现在做计划很重要,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