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下在这个论坛出没了也有不少时间了,受益非浅。最近自己DIY的两个-140 NIW和EB11 的申请在Nebraska Center六个月后都被RFE。要求的补充信都是满满的两页。其中EB11的补充材料递上去后1个月后批准。NIW的补充材料递上去后两天后批准。补充材料递上去后自己心里很自信,肯定OK。果不其然。于是把自己的心得也写下来,用 终结者Arnold 的话说,“I want to give it back!”.
DIY 的 pros:
1. 不用依赖 lawyer, 不受气。尤其如果碰到比较差的律师,花钱不说,还拖了宝贵的时间。
2. 省钱。
3. 自己可以精心准备。因为律师只是个引导的作用,大部分的事情都是靠自己做的。
DIY 的 cons:
1. 新手无处着手,不知道如何开始。
2. 很费时间。不知道如何写 cover letter or memo.
DIY 的前提:
1. 要有大量的时间投入,研究各个论坛,别人的经验教训。
2. 要有认识的前辈给你他们成功的材料表格。仅仅在网上买一套DIY 的材料是不够的。本人就从几个朋友处要了全套他们的成功材料和表格。
3. 比较广的人脉。能从政府公司处弄到testimonial letters. 至少8封以上,认识和不认识的,(inside or outside the circle of your personal acquaintance)
4. 基本具备条件:PhD (UDA 的更好),几篇文章,Review过杂志的manuscript, 几个协会成员。
140 NIW和EB11技巧:
1. 关键的关键是cover letter.
还有我的RFE的理解的经验。 下次再聊。如有问题, ziyi910@gmail.com,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