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反对出卖国家利益的“政治庇护”,如赖昌星、陈用林之流;但支持在材料真实可靠的前提下的“一胎化”,在此我引用Rosalinda的观点“这个政治庇护本身,美国政府的政策,我没什么好评论的,至于申请的人,他真符合那些条件,我也没资格评论,比方说计划生育,我赞成计划生育政策,虽然我不赞成有些地区执行的时候的过激手段,美国政府反对计划生育,愿意就此给庇护,是美国政府的事情,如果申请的人提供的证据是真的,他真符合那些条件,我想别人没什么好说的。
至于说撒谎的,走庇护也好,假结婚也好,不管走什么途径,撒谎我都不赞成,我不赞成我也没必要在这里大喊大叫,他自己的决定自己承受后果。要是朋友来问我,我会劝阻,不相干的人,我不帮忙,不建议他做假,就是这样。 ”
应该说有了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在先,才有美国的“一胎化”政庇;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是国策,本人支持;美国的“一胎化”是美国的法律,在美国我们要守法,也可利用法律保护自己,这没错吧;那么,在中国农村,如果头胎是女孩,可以生育2胎,这也是依法办事;这样他们就能够利用“一胎化”,这些人两边都依法办事,就是给伟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抹黑?未必吧!
到了美国知道了NIW、“一胎化”、EB-1等等的东东,知道了我的许多老乡苦涩又艰难地走着“一胎化”的路;他们不知许多博士硕士这么指责他们,作为他们的乡亲,一起在异国摸爬滚打的乡亲,我看到一顶一顶地加在他们头上的莫名的帽子,我认为不公,但是,我谴责随便送帽之人。
本人成天为“身份、劳工纸、绿卡”所累,羡慕真正有能耐搞NIW的人,但是我不认为有些能人指着人家的脊梁骂是文化人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