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谢谢immigrate网友的回答,我是用NIW申请绿卡的(向VSC递交140/485),同时带上我太太。据我理解,整个申请材料主要包括我的I-140和我的485,之外还要替我太太递交一份485(她也是在美国有工作的),我的问题是:
1) 这种情况下我太太的485是employment-based还是family-based?如果是前者,是否意味着她也需要填写140?
2) 如果她不需要140,只要485,那么她的485是不是和我的485一样规格填写,并和我的申请材料一起寄往VSC?
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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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附我上次的问题和immigrate网友的回答:
我住在麻萨诸塞州,我在填写I-140/485时发现我的材料需要送到Vermont,而我太太的I-485需要提交到chicago(她的485是附属于我的),感到有些吃惊,请有经验的朋友谈谈,是这样吗?谢谢。另外一个问题,由於材料比较多,需要装订成册,还是给出清单,按清单顺序放好,用小stickers标出材料分类即可?再次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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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migrate:those cases of U.S. citizens' parents or spouse. Your wife's case is not family-based, but same as yours, employment-based.Don't send it to Chica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