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好。三年半前我持J1从中科院来美国做postdoc。经延长后,我的J1签证15个月后到期。这段时间想来想去,还是想办豁免。有一些问题要请教你们:
1、现在开始着手办,来得及吗?
2、我是公派自费来美国的。虽然在原单位不再领工资,但是人事关系仍然在原单位。来美国前原单位给我分了房子,我也已经买了下了,钱全部付清。这种情况下原单位会不会同意豁免?我看过一些资料,说要结清经济关系。对我来说,难道就要把房子退回去才能办?可是我知道有人一买下房子就去新加坡读书,和原单位拜拜了,原单位也没有要回房子呀。
3、象我这种情况,要申请豁免,需要注意些什么?
真的希望你们看了之后能给我三言两语。谢谢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