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ye20082005-11-05 14:42:19
不知如何理解:
"新規則也規定凡是參加了最長5年期限交換計畫的學者、教授不得接連參與另一項的交換計畫,必須回原居地兩年後,才能申請其他各類簽證來美國。"

附:

J1簽證新規定留美期限增為5年
美國國務院最近公佈了有關交換學者及教授來美研究的最新規定,將原來停留美國的期限由3年增加到5年,此期間J1簽證持有人可以無限制的進出美國,但當事人必須在交換計畫中沒有任何違反移民法規的記錄。另外,也新增規定,凡是以J1參加交換計畫的學者或教授,在計畫開始前的12個月內,不得持有參加其他項目的J簽證,或在美國就學的學生簽證,隨行的親屬也必須如此。新規則也規定凡是參加了最長5年期限交換計畫的學者、教授不得接連參與另一項的交換計畫,必須回原居地兩年後,才能申請其他各類簽證來美國。唯一例外的情況是,參加美國聯邦政府資助的計畫,或者能提出當事人不繼續參與研究計畫即無法進行下去的證明,停留在美國的期限才能多過5年,但延展最多也不超過5年,且相關規定手續繁複,申請難度又高,這種情況一般並不常見。



老百姓之一2005-11-07 17:43:35
回复:现在延期到5年的J1可以办豁免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