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1292005-12-15 06:18:20
我的妻子当年是H-4来的,后来转成F-1,然后申请了OPT,再后来交了I-485并申请了EAD

所以在准备她的材料时感到有点麻烦:

1.所有的曾经有过的身份证明都给吗?
当年的H-4签证,I-94(old and new),I-20,EAD(OPT),EAD(I-485),etc。是不是
太多了?
可以不可以之给最近的?

2. 因为现在是I-485 AOS状态,要不要附上I-485收据?否则怎么证明现在的身份?
EAD可以吗?
I-485收据会不会有负面的影响?


请大家帮忙参谋一下,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