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快乐!
现有一有关夫妻移民加拿大的问题要问各位大侠。
我和老公正在准备移民加拿大,老公是主申请人。在自我评估时,我们并没有发现有关付申请人工作经验的评估项目,所以现在只是办了老公的工作公证。
我的相关材料有下列项目:
1。婚姻公证
2。无犯罪公证
3。 出生公证
4。国内的成绩单和学位证书装在一个sealed信封里
5。美国的学位证书复印件。
可是今天在查看正式的checklist(7.work experience)发现付申请人好像也需要工作经历证明.不知道我们的理解有没有错误?
对于以上付申请人的材料如果有所补充,请一并给我们指出来,谢谢了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