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夫妇来美国已经超过183天, 算是resident alien,但本人是H1B中国人, 因为中美的免税treaty, 我又成为non-resident alien. 可以申请Federal tax return. 问题是配偶是H4澳大利亚护照, 没有收入, 我想仍然是resident alien. 我们俩如何选择呢? 当然我希望选择non-resident alien, married joint filing. 1040EZ Form.但不知是否合法?
以我理解, 如果选择以配偶(澳大利亚人)的resident alien为基准, 我就无法申请Federal tax return.对吗?
因为配偶没工作, 也没有W2 FORM, 没法报税.
还有一个问题是, 银行有少许我们的联合存款, 有如何处理? 我可免税, 但配偶不免.
请指教! 多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