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糊涂2006-03-10 22:57:39
以前因同当时的roommate吵架,一气之下盗用过她的信用卡,目的只是想破坏她的信用。当时真的是鬼迷心窍,没有想到后果,结果被店里报警抓了,被控盗窃和盗用别人身份,且后者是联邦重罪,不能销掉案底。因为法院指定的公共辩护人水平不佳,没怎么讨价还价就一个劲劝我认罪,所以被判了60天坐牢加一年probation。当时还告诉我说是被定的罪行是deportable的,但是之后过了快一年了移民局方面也没动静,也许没事了吧,而且最近申请OPT也批我了。本来准备OPT到期就回国算了,但是最近BF说愿意跟我结婚,他不在乎这事(我们刚认识不久我就告诉他了),他是u.s citizen,请问我还有拿绿卡的机会吗?移民局会不会为以前的事驱逐我呢?
shoot2006-03-10 23:02:41
dang!!!
radiology2006-03-10 23:07:08
有记录,当时没驱逐就不会驱逐,GC也有机会,只是你的其他正
mytwocents2006-03-10 23:12:45
回复:觉得这个论坛的人都挺热心,别砸我砖头,我真的是一时糊涂
almeda2006-03-10 23:18:31
回复:觉得这个论坛的人都挺热心,别砸我砖头,我真的是一时糊涂
一时糊涂2006-03-10 23:26:52
我已问过N个律师了,都说得很含糊,感觉似乎都是没有处理过
almeda2006-03-10 23:28:30
回复:我已问过N个律师了,都说得很含糊,感觉似乎都是没有处理过
mytwocents2006-03-10 23:36:52
是挺头疼. 就是有绿卡的, 被定为联邦重罪,也有问题.
xiaobaitu2006-03-11 00:25:25
我查了一下INA的规定,你说的重罪如果是felony,并非一定要
mytwocents2006-03-11 03:00:19
moral turpitude 没有明确定义,可以包括任何CRIME.
70452006-03-13 05:45:38
两个小女生口角搞的如此大条, 真是让人大开眼界